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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靜安區醫療保障局

鎖定
上海市靜安區醫療保障局,是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上海市靜安區醫療保障局
隸    屬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

上海市靜安區醫療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本市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加強政策宣傳,組織轄區內醫保定點機構、服務經辦部門的業務培訓及具體工作落實,確保各項醫療保障政策在我區有效推進。負責落實城鄉居民醫保、醫療救助、市民醫療互助幫困等區級配套資金預算、籌集及使用管理工作。在市局統一指導下,根據區域實際情況,制定醫療保障政策相關補充實施辦法。加強與區域內相關部門在綜合救助、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協調。
(二)負責建立區域內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組織開展對區域內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及參保人員遵守醫保制度情況的日常監督管理。負責推進區域內長期護理保險工作,對長期護理保險評估、服務、費用支出等進行監督管理。
(三)負責落實本市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及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費用預算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區域內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信息化建設,落實區域內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化管理相關工作,做好區域內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工作。
(四)負責區域內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及陽光平台推進落實相關工作。負責區域內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醫藥價格政策推進落實相關工作,規範收費行為,監測醫藥價格變動情況。
(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上海市靜安區醫療保障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擬訂全局年度工作計劃和部門及公務員考核目標交負責督促、檢查、考核。負責文秘、接待、信訪、保密、保衞等工作。負責機關組織、人事、財務、資產管理、信息化建設及後勤工作。落實醫保定點醫療預算管理、支付管理和招標採購管理工作。
2、基金監管科
建立區域內醫保基金安全防控機制,負責醫保基金的使用監管,組織開展防範和打擊醫保詐騙活動。負責本區醫保定點醫藥機構的醫保基金監督檢查和醫師約談、醫師積分管理及政策培訓等工作。負責本區定點醫藥機構的協議管理工作。
3、待遇保障科
負責落實本市醫療保障、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長護險政策執行與區域內協調推進相關工作。落實本市跨省異地住院直接結算相關政策具體工作。組織醫保相關政策的宣講和培訓。 [2] 

上海市靜安區醫療保障局現任領導

局長:徐 立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