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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財政局

鎖定
上海市財政局是主管上海市財政收支、財税政策、國有資本金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中文名
上海市財政局
外文名
Shanghai Municipal Finance Bureau
辦公地址
上海市肇嘉浜路800號
現任領導
王華傑

上海市財政局主要職責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財政局
(一)貫徹執行有關財政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有關財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財税發展戰略、規劃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參與分析預測全市宏觀經濟形勢,參與擬訂全市宏觀經濟政策。健全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在內的政府預算管理體系。深化部門預算改革,加強預算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加強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建立和完善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財力的建議,健全市與區財力和事權相匹配、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體制、制度,擬訂和執行市政府與區政府、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三)負責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報告預算及預算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擬訂預算支出標準,審核批覆市級部門的年度預決算,及時、準確撥付預算資金。完善市對區轉移支付制度。擬訂預算績效管理制度和辦法,建立健全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建立健全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機制。
(四)按照分工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監督管理彩票市場,按照規定監督管理彩票資金。
(五)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財政資金的撥付與管理,組織開展總預算會計的核算。負責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政府財務報告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和還本付息。擬訂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負責公務用車額度管理工作。
(六)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擬訂黨政機關執法執勤用車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七)審核和彙總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八)審核和彙總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辦法、制度,收取市級企業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照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九)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及使用。參與擬訂市政府基建投資有關政策,監督基建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情況。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財政管理工作。擬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非經營性用匯管理。負責外國政府以及世界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與全市的知識合作和貸款項目及其財務監督管理。
(十一)執行政府國內債務管理政策、制度,擬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市和區政府債務管理及風險預警機制、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防範財政風險。統一管理政府外債,並執行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負責管理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負責會計師事務所有關監督管理工作,監督註冊會計師的執業行為。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十三)依法監督檢查財税法規、政策執行情況以及財政、財務、會計等管理事項,反映財政政策執行、財政收支管理、政府採購和財務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研究提出加強管理的意見建議。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5] 
其他事項
(一)國資監管的職責分工。市屬經營性國資統一納入國資監管範圍,執行國家和本市國資監管制度。市屬非經營性國資由市財政局監管,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二)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責分工。市財政局負責制定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部分市級機關及其直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承擔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工作,制定市級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具體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接受市財政局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1] 

上海市財政局現任領導

局長、黨組書記:王華傑 [6-7] 
副局長、黨組成員:朱儁 [7]  [9] 
副局長、黨組成員:王蔚靜
副局長、黨組成員:程偉
副局長、黨組成員:鄭長林 [8]  [10] 
副局長:申紅 [13] 
中共上海市紀律檢查委員會、上海市監察委員會駐上海市財政局紀檢監察組組長,上海市財政局黨組成員:李海雲
二級巡視員:盧華 [11-12] 

上海市財政局內設機構

上海市財政局設18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督查、保密、信訪、檔案、安全、新聞宣傳和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管理、資產管理以及內部控制管理等工作。
政策法規處
承擔財政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起草工作,參與擬訂綜合性財税政策。承擔依法行政、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工作。承擔財政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人事教育處
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教育培訓、離退休幹部等工作。指導財政人才隊伍建設。 
信息技術處
承擔財政信息化規劃和建設工作,擬訂財政信息化建設技術標準和規範。承擔財政數據管理有關工作。
綜合規劃處(綜合經濟研究室)
擬訂財政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管理財政課題研究工作,開展財政改革和發展有關綜合性、前瞻性研究。承擔宏觀經濟和財政發展形勢分析工作,提出相關宏觀調控政策建議。
預算處
研究提出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編制年度市級預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彙總年度各區財政預算。審核批覆市級部門的年度預算。分析報告財政收支執行情況,提出平衡財政收支的建議。承擔財政結算有關工作。擬訂鄉鎮財政資金監管辦法。
債務處
承擔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工作,健全政府債務管理及風險預警機制。推進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制度改革,健全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合理確定債券期限,擬訂相關財政償債計劃。組織實施債券項目儲備工作,加強專項債券項目庫建設。
國庫處
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推進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承擔財政決算編制、審核、公開工作,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户、總會計核算。承擔政府財務報告有關工作。承擔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組織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社會保險基金資金管理工作。承擔政府非税收入收繳、財政票據、公務用車額度等有關管理工作。
行政政法處
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行政單位財務管理政策、制度。承擔黨政機關執法執勤用車管理工作。承擔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有關工作。
教科文處
承擔宣傳、文化和旅遊、科技、教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政策、制度。研究提出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財政配套政策。承擔體育彩票公益金和發行費收支預算監督管理工作。
經濟建設處
承擔發展改革、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糧食和物資儲備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基建項目財務管理制度。承擔自貿試驗區建設、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等有關財政管理工作。
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處
承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綠化市容、應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促進資源節約、土地整治、生態保護修復和補償、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財政政策建議。承擔碳達峯、碳中和等有關財政管理工作。
農業處
承擔農業農村、水利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有關財政管理工作。
社會保障處
承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綠化市容、應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促進資源節約、土地整治、生態保護修復和補償、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財政政策建議。承擔碳達峯、碳中和等有關財政管理工作。
企業處
承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綠化市容、應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促進資源節約、土地整治、生態保護修復和補償、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財政政策建議。承擔碳達峯、碳中和等有關財政管理工作。
會計處
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會計核算、會計事務辦理工作。推進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指導監督代理記賬機構、註冊會計師協會。承擔會計師事務所管理工作。
涉外經濟處(金融處)
承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對全市的貸款,以及相關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非貿易非經營性用匯管理工作。承擔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有關財政管理工作。開展財政涉外綜合研究、合作交流工作。承擔金融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金融類企業財務管理政策、制度。承擔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金融監管、金融體制改革協調配合相關工作。
税政處
承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對全市的貸款,以及相關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非貿易非經營性用匯管理工作。承擔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有關財政管理工作。開展財政涉外綜合研究、合作交流工作。承擔金融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金融類企業財務管理政策、制度。承擔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金融監管、金融體制改革協調配合相關工作。
績效評價管理處
承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對全市的貸款,以及相關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非貿易非經營性用匯管理工作。承擔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有關財政管理工作。開展財政涉外綜合研究、合作交流工作。承擔金融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金融類企業財務管理政策、制度。承擔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金融監管、金融體制改革協調配合相關工作。
政府採購管理處
擬訂政府採購管理政策、制度,編制政府集中採購目錄、限額標準,承擔政府採購監督管理工作。處理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以及政府採購相關信訪舉報事項。承擔政府採購業務信息和數據統計分析工作。承擔政府採購市場開放談判應對工作。
資產管理處
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政策、制度,承擔行政事業單位有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化數據應用體系建設有關工作。承擔有關國有資產統計報告工作。承擔資產評估管理有關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和直屬機關紀委 [1] 

上海市財政局人員編制

上海市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6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5名,正副處級領導職數65名。非領導職數按《公務員法》有關規定執行。 [1] 

上海市財政局直屬機構

上海市財政局監督檢查局
(上海市政府採購行政裁決辦公室)
負責擬訂財政監督檢查有關政策、制度,組織開展財税法規、政策執行情況以及財政、財務、會計等有關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案件,組織開展政府採購行政裁決;根據上海市財政局工作安排,承擔註冊會計師和資產評估行業執業質量監督檢查以及預算績效評價等有關具體工作。 [2] 
上海市國庫收付中心
(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市級財政資金的國庫直接支付工作;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工資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負責市級行政單位津補貼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負責本市公務用車新增及更新的控購受理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籌集本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受理審核墊付申請並及時撥付墊付款以及依法向責任人追償救助基金墊付款;負責非税收入監繳管理和財政票據管理等相關工作;承辦上海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2] 
上海市財政專項資金評審中心
負責組織開展市級財政項目支出預算的財政評審工作,負責對區財政項目支出預算的財政評審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對參與項目評審的社會中介機構和評審專家管理的相關工作;按要求做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考察、評估評審和中期檢查等工作;協助做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驗收等基礎管理工作;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上海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事務中心
主要承擔本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資產評估行業黨建和行業自律監管等相關事務性工作。
上海市財務會計綜合管理事務中心
主要承擔本市財務會計政策諮詢服務和指導、幹部教育培訓,以及註冊會計師行業黨建和行業自律監管等相關事務性工作。 [2] 
上海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管理中心
負責上海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的運營管理,開展政策性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農業信貸擔保、創業貸款擔保及再擔保業務,協調處理基金理事會日常事務等。 [2] 

上海市財政局所獲榮譽

2021年7月,上海市財政局預算處黨支部被評為“上海市先進基層黨組織”。 [3-4] 

上海市財政局辦公地點

上海市財政局地址:肇嘉浜路800號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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