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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東新區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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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東新區知識產權局,是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上海市浦東新區知識產權局
隸    屬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

上海市浦東新區知識產權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商標、專利、版權、原產地地理標誌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規劃。擬訂有關商標、專利、版權、原產地地理標誌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國家和本市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總體目標要求以及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組織擬訂知識產權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等。指導街鎮、開發區知識產權工作開展。
(三)推動建立知識產權領域事中事後監管體系,組織實施“六個雙”“四個監管”等監管制度。推動知識產權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商標、專利、版權、原產地地理標誌的統計、分析、上報和發佈。
(四)負責推動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承擔重點領域、重點產業、重大專項、關鍵企業等的知識產權研判預警工作以及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審查工作。
(五)牽頭推動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組織和協調實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研究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依法查處商標、專利、版權、原產地地理標誌侵權違法行為。負責知識產權糾紛調處、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含海外維權)工作。負責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管理的政策措施,推動知識產權轉移轉化。
(七)實施知識產權人才計劃,推動知識產權人才培養。開展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普及工作。
(八)指導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發展。負責有關知識產權行業協會監督指導工作。
(九)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知識產權涉外工作的政策。研究國外知識產權發展動態。開展知識產權工作的對外和對港、澳、台地區的合作與交流活動。推進國際知識產權資源集聚。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 

上海市浦東新區知識產權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處)
主要職能:
1、負責機關日常運轉;
2、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檔案、後勤、信息化、智能化等工作;
3、承擔督查督辦、政策研究、提案議案辦理等工作;
4、承擔機關黨建、紀檢監察、廉政建設、統戰、羣團建設等工作;
5、承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財務管理、教育培訓、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退休幹部工作;
6、承擔發佈重要政務信息,宣傳及出版物管理工作;
7、負責依法行政工作,外聘法律顧問的管理工作;
8、承擔規範性文件的法制審核工作;
9、承擔行政處罰複核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等工作;
10、組織知識產權普法宣傳工作;
11、協調推進知識產權示範城區建設工作;
12、組織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組織協調涉外知識產權相關事項,組織協調涉及港澳台知識產權相關事項;
13、承擔浦東新區知識產權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14、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監管與預警處(行政審批處)
主要職能:
1、推進知識產權領域事中事後監管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六個雙”“四個監管”等監管制度;
2、監督管理商標使用和印製行為,規範商標註冊和專利申請行為,推動建設知識產權異常申請、異常使用的監管與處置架構;
3、承擔知識產權代理執業監督工作和其他上級對口部門下放的監管事項;
4、推動知識產權信用體系建設;
5、承擔重點領域、重點產業、重大專項、關鍵企業等的知識產權研判預警工作,以及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審查和分析評議工作;
6、負責知識產權行政審批工作;
7、承擔知識產權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8、承擔專利、商標、版權、原產地地理標誌數據的統計、上報以及分析模型的構建工作;
9、協調管理區知識產權局對外服務窗口;
10、推進街鎮、開發區知識產權工作網絡建設,指導和協調街鎮、開發區知識產權工作;
11、負責推進商業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承諾活動以及專業化市場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工作;
12、聯絡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上海張江專利審查員實踐基地日常工作;
13、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保護處(執法稽查處)
主要職能:
1、承擔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的協調推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協作機制;
2、處理知識產權投訴舉報
3、負責組織開展商標、專利、版權、原產地地理標誌執法工作,承擔侵權違法行為的查處;
4、負責原產地地理標誌的監管工作;
5、負責商標、特殊標誌、官方標誌以及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6、負責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含海外維權)和糾紛調處工作;
7、加強知識產權調解機構保護能力建設;
8、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發展促進處
機構領導:周成(處長)、謝道敏(副處長)、韓雲志(副處長)
主要職能:
1、承擔擬定並組織推進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含區域知識產權規劃)、商標品牌戰略規劃實施和協調推進知識產權強國建設;
2、擬定促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的政策措施;
3、推進知識產權交易運營和轉化;
4、承擔知識產權試點示範單位相關工作;
5、負責原產地地理標誌的申報工作;
6、組織實施知識產權人才計劃及教育培訓工作;
7、推動國內外優質知識產權服務資源集聚,指導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的發展和規範;
8、指導區知識產權局管理的行業協會工作;
9、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 

上海市浦東新區知識產權局現任領導

林本初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區知識產權局全面工作。履行區知識產權聯席會議召集人職責。
張軍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做好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態、法治建設責任制工作。
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處)、保護處(執法稽查處)、中國(浦東)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信息化、紀檢、監察、信訪、維穩、統戰、宣傳、外事、羣團、作風建設等工作。履行區知識產權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職責。
鮑英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監管與預警處(行政審批處(綜合監管處))、發展促進處、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版權服務中心建設、國家知識產權示範城區建設、事中事後監管體系建設等工作。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