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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

鎖定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是上海市普陀區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是上海市普陀區國家行政管理機關;對普陀區人民代表大會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負責;在普陀區人民代表大會閉幕期間,對普陀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分別由區長、副區長和局長、委員會主任等組成。每屆任期五年,實行區長負責制。
中文名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
辦公地址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
性    質
國家行政管理機關
現任領導
肖文高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主要職責

1、執行上海市普陀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佈決定和命令;
2、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3、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4、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5、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管理普陀區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衞生、體育事業、環境和資源保護、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6、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羣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7、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8、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幫助行政區域內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9、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10、辦理上級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普陀概況

地理位置
普陀區地處上海市西北部,與靜安、長寧、嘉定、寶山等區接壤,區域面積55.53平方公里,下轄8個街道、2個鎮。蘇州河流經普陀區14公里,岸線長達21公里。
人口
截至2018年末,全區常住人口128.19萬人,其中外來常住人口33.98萬人。
區位優勢
普陀位於上海中心城區西北部,是滬寧發展軸線的起點,也是上海連接長三角及內地的重要陸上門户和交通樞紐。普陀區對外交通發達,距虹橋綜合交通樞紐10公里,距浦東機場50公里,滬寧城際鐵與軌道交通11號線、規劃15、21號線在上海西站綜合交通樞紐實現“零換乘”,形成區域綜合立體交通,G2京滬高速入城段橫貫區內,S5滬嘉高速與之南北呼應;G204國道、G312國道從區內起始可達長江流域、東北、西北地區。普陀對內交通便利,內、中、外三條環線均從區內穿過,軌道交通3、4、7、11、13號線(14、15號線在建),連接上海各中心區和鄰近郊區。 [1]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歷史沿革

早在唐代以前普陀區內部分地區就已成陸。唐天寶十年(751年)置華亭縣,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置上海縣,現區南境屬之;南宋嘉定十年(1217年)置嘉定縣,清雍正二年(1724年)置寶山縣,現區北境先後屬之。直至19世紀末,區域仍以西浜、李家浜、木瀆港、蔡家浜、虯江等一線為界,南北分屬上海縣高昌鄉、法華鄉及寶山縣真如鄉、彭浦鄉。鴉片戰爭以後,上海成為列強通商口岸。嗣後列強強佔租界,且多次擴大區域,至1899年,區境蘇州河以南之大部分地區被列強闢為公共租界,開始了城市化進程,逐步成為上海市區的一部分。1927年,上海特別市建立後,轄有17個區。今區境之地,除公共租界外的其他地區分屬閘北、彭浦、真如、蒲松、法華等區。抗日戰爭期間,汪偽政府“接管”公共租界,重新劃分政區,並在上海設立31個警區,蘇州河以南之地被劃為第十三警區,由普陀路警察局管理。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民國政府基本按舊時警區地段設區,蘇州河以南之地域為第十三區。1947年1月改稱普陀區,以境內普陀路得名。當時區界東、西、北三面俱沿蘇州河,南界安遠路、長壽路區域。1949年5月,上海解放,6月初成立普陀區接管委員會。1950年6月28日,普陀區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上海解放初期,普陀區區域範圍很小,只有2.65平方公里。1950年7月,普陀區第一次擴區,從新涇、真如、閘北3區劃入蘇州河以北、中山北路以南地域。1956年,真如、大場、西郊、寶山等區縣部分地域又陸續劃入。隨着行政區域的調整擴大,區內街道行政區劃及其辦事處的設置,亦相應多次調整。1959年正式定名為街道辦事處,年內,區內設置7個街道,即宜川新村、普陀路、林家港、東新村、沙洪濱、膠州路、曹楊新村街道。1963年5月區轄調整為8個,建立中山北路街道。1964年區轄街道調整為9個,建立朱家灣街道。1982年2月,從宜川新村街道劃出部分地區,建立甘泉新村街道,從曹楊新村街道劃出部分地區建立曹安路街道,此時,區轄街道調整為11個。1984年10月,嘉定縣的真如鎮劃入區境,行政區轄為11個街道1個鎮。1987年,隨着滬太、管弄大型居住區的建成,寶山、嘉定縣部分地域再次劃入,同年7月,建立滬太新村街道。是年10月建立石泉新村街道,區轄為13個街道1個鎮。1991年9月,由於社會管理的需要,撤銷普陀路、膠州路街道、建立長壽路街道;撤銷甘泉新村、滬太新村街道,建立甘泉路街道;撤銷朱家灣、石泉新村街道,建立石泉路街道,行政區轄10個街道1個鎮。1992年7月,嘉定縣的長征、桃浦2個鄉劃入區內,行政區轄為10個街道、1個鎮、2個鄉。1993年3月,東新村街道更名為東新路街道。是年5月,沙洪濱街道更名為白玉路街道。同年12月,撤銷長征、桃浦2個鄉,建立長征鎮和桃浦鎮。行政區轄為10個街道、3個鎮。1996年3月新建真光路街道、白麗路街道。行政區轄為12個街道3個鎮。1997年7月,撤銷宜川新村、中山北路街道,建立宜川路街道。行政區轄11個街道3個鎮。2000年4月27日,普陀區行政區劃進行了一次較大的調整。撤銷曹安路、白玉路、東新路、真光路、白麗路等5個街道。在撤併調整過程中各街道、鎮行政區劃也相應調整,調整後的行政區轄為6個街道、3個鎮。2014年12月,撤銷真如鎮建制,設立真如鎮街道辦事處;萬里街道從長征鎮析出,設立萬里街道辦事處。調整後的行政區轄有曹楊新村、長風新村、長壽路、甘泉路、石泉路、宜川路、萬里、真如鎮8個街道,長征、桃浦2個鎮。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為真如鎮街道,位於大渡河路1668號。 [2]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政府部門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上海市普陀區發改委
上海市普陀區商務委
上海市普陀區教育局
上海市普陀區科委
上海市普陀區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區司法局
上海市普陀區財政局
上海市普陀區人社局
上海市普陀區建設交通委
上海市普陀區環保局
上海市普陀區規土局
上海市普陀區文化局
上海市普陀區衞計委
上海市普陀區審計局
上海市普陀區國資委
上海市普陀區體育局
上海市普陀區綠化市容局
上海市普陀區房管局
上海市普陀區安監局
上海市普陀區民防辦
上海市普陀區投資辦
上海市普陀區社區辦
上海市普陀區僑辦
上海市普陀區民宗辦
上海市普陀區監察局
上海市普陀區檔案局
上海市普陀區税務局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區公安分局
上海市普陀區市場監管局
上海市普陀區城管執法大隊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現任領導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區長:肖文高 [3]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姜愛鋒李榮華 [6]  王珏張駿蔣龍肖立 [4-5]  [7]  、付樂 [8]  、魏子新 [9]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