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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組織峯會
鎖定
上合組織峯會全稱是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是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國家元首參加的會議。
- 中文名
- 上合組織峯會
- 外文名
- The sco summit
- 前 身
- “上海五國”機制
- 發源時間
- 上世紀80年代末
- 正式誕生
- 2001年6月14日
- 全 稱
-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
上合組織峯會發展歷史
上合組織峯會“上海五國”
冷戰結束後,國際和地區形勢發生很大變化。中國、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五國為加強睦鄰互信與友好合作關係,加緊就邊界地區信任和裁軍問題舉行談判。1996年4月26日和1997年4月24日,五國元首先後在上海和莫斯科舉行會晤,分別簽署了《關於在邊境地區加強軍事領域信任的協定》和《關於在邊境地區相互裁減軍事力量的協定》。這是亞太地區首份多國雙邊政治軍事文件,受到國際社會廣泛關注和高度評價。
此後,五國元首年度會晤形式被固定下來,輪流在各國舉行。從1998年至2000年,先後在阿拉木圖、比什凱克、杜尚別召開五國峯會。杜尚別會晤時,烏茲別克斯坦總統卡里莫夫應邀以客人身份與會。會晤內容也由加強邊境地區信任逐步擴大到探討在政治、安全、外交、經貿、人文等各個領域開展全面互利合作。由於首次會晤在上海舉行,該機制被貫以“上海五國”稱謂。
上合組織峯會成員擴展
進入21世紀,面對全球化趨勢,世界各國都在加快區域合作步伐,以更有效地把握和平與發展的歷史機遇,抵禦各種風險與挑戰。與此同時,冷戰結束後,本地區的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活動日益猖獗,嚴重威脅各國安全與穩定。中、俄、哈、吉、塔、烏六國都面臨發展自身經濟、實現民族振興的艱鉅任務,也有進一步加強區域合作的共同願望和迫切需要。
上合組織峯會正式誕生
2001年6月14日,“上海五國”成員國元首和烏總統在上海舉行會晤,簽署聯合聲明,吸收烏加入“上海五國”機制。15日,六國元首共同發表《上海合作組織成立宣言》,宣佈在“上海五國”機制基礎上成立上海合作組織。上海合作組織正式宣告誕生。
上合組織峯會歷次峯會
上合組織峯會2001年
●第一次峯會-上海峯會
200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組織首次元首會晤在上海舉行。六國元首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立宣言》和《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上海公約》。
上合組織峯會2002年
●第二次峯會-聖彼得堡峯會
上合組織峯會2003年
●第三次峯會-莫斯科峯會
2003年5月29日在莫斯科舉行。六國元首簽署《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宣言》、《上海合作組織預算編制和執行協定》,批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常駐上海合作組織秘書處代表條例》、《上海合作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執行委員會細則》、上海合作組織各機構條例、上海合作組織徽標和上海合作組織秘書長人選。
上合組織峯會2004年
●第四次峯會-塔什干峯會
2004年6月17日在塔什干舉行。六國元首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塔什干宣言》、《上海合作組織特權和豁免公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關於合作打擊非法販運麻醉藥品、精神藥物及其前體的協議》,批准《上海合作組織觀察員條例》、設立上海合作組織日,給予蒙古上海合作組織觀察員地位。六國外長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外交部協作議定書》。
上合組織峯會2005年
●第五次峯會-阿斯塔納峯會
2005年7月5日在阿斯塔納舉行。六國元首簽署《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宣言》,批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合作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構想》、《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常駐上海合作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代表條例》,給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觀察員地位。
[2]
上合組織峯會2006年
●第六次峯會-上海峯會
2005年7月,上海合作組織阿斯塔納峯會決定,由中方主辦2006年峯會。峯會定於2006年6月中旬在上海舉行。
這次峯會適逢上海合作組織成立5週年和“上海五國”機制建立10週年,舉世矚目。
上合組織峯會2007年
●第七次峯會-比什凱克峯會
2007年8月16日,第七次峯會在吉爾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凱克舉行。成員國元首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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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組織峯會2008年
●第八次峯會-杜尚別峯會
2008年8月28日,第八次峯會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別舉行。會議通過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杜尚別宣言》《上海合作組織對話夥伴條例》等重要文件。
[4]
上合組織峯會2009年
●第九次峯會-葉卡捷琳堡峯會
上合組織峯會2010年
●第十次峯會-塔什干峯會
2010年6月11日,第十次峯會在烏茲別克斯坦首都塔什干舉行。會議發表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次會議宣言》,批准了《上海合作組織接收新成員條例》和《上海合作組織程序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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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組織峯會2011年
●第十一次峯會-阿斯塔納峯會
2011年6月15日,第十一次峯會在哈薩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納舉行。成員國元首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十週年阿斯塔納宣言》,對上合組織未來10年的發展方向作出戰略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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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組織峯會2012年
●第十二次峯會-北京峯會
2012年6月6日至7日,上海合作組織第十二次峯會在北京舉行。成員國元首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關於構建持久和平、共同繁榮地區的宣言》等10個文件。會議同意接收阿富汗為上合組織觀察員國、土耳其為上合組織對話夥伴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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峯會盛況
北京峯會適逢上合組織新十年的開局之年,意義重大。各成員國元首圍繞當前國際和地區形勢、深化成員國友好合作、上海合作組織未來發展等議題深入交換意見,做出戰略規劃。
時任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在7日的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二次會議上提出上合組織未來發展的四點建議,要把上合組織建設成為和諧家園,建設成地區安全穩定的有力保障,地區經濟發展的推動力量,而第四點則是把上合組織建設成為開展國際交往、擴大國際影響力的有效平台。
“準擴容”
時任中國外交部副部長程國平在6月7日的峯會上表示,上合組織對外交往迎來新的發展空間,峯會批准吸收阿富汗為觀察員,土耳其為對話夥伴國,再次彰顯了上合組織一貫奉行的公開、透明、開放原則。他表示,成員國商定下一階段將深入推進同觀察員和對話夥伴國的務實合作,吸納更多力量促進地區共同發展。
[5]
聯合聲明
上海合作組織元首峯會6月7日發表聯合聲明,反對軍事幹預中東。 聲明呼籲通過對話,“尋求和平解決敍利亞問題的途徑”。上合組織領導人還説,任何以武力形式解決伊朗核問題的做法都是不能接受的,因為這有可能導致無法預測的後果,對安全與穩定構成威脅。
上合組織峯會2013年
●第十三次峯會-比什凱克峯會
2013年9月13日,第十三次峯會在吉爾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凱克舉行。成員國元首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比什凱克宣言》。會議批准《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實施綱要》。
[4]
上合組織峯會2014年
●第十四次峯會-杜尚別峯會
2014年9月11日至12日,第十四次峯會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別舉行。峯會宣佈繼續制訂《上海合作組織至2025年發展戰略》,並正式開啓擴員大門。各方還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國際道路運輸便利化協定》。
[4]
上合組織峯會2015年
●第十五次峯會-烏法峯會
2015年7月10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在俄羅斯烏法舉行。國家主席習近平出席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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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組織峯會2016年
●第十六次峯會-塔什干峯會
2016年6月23日至24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在烏茲別克斯坦首都塔什干成功舉行,會議通過了《上海合作組織成立十五週年塔什干宣言》等多份重要文件,是一次承上啓下、繼往開來的重要會議。從這一新起點,上合組織將開啓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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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組織峯會2017年
●第十七次峯會-阿斯塔納峯會
2017年6月8日至9日,習近平主席出席在哈薩克斯坦阿斯塔納舉行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外交部部長助理李惠來9日在阿斯塔納介紹説,這是2017年中國面向歐亞地區的一次重大外交行動,對推動上合組織持續健康穩定發展,助力成員國應對威脅挑戰、實現發展振興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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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組織峯會2018年
●第十八次峯會-青島峯會
青島峯會上,各方一致同意要為構建命運共同體加強各方面合作,並取得了五方面的重要成果。
一是組織發展有了新規劃。“上合大家庭”的規模越來越大,成員越來越多,但團結互信是上合的優良傳統。《青島宣言》重申,各方將進一步發展睦鄰友好關係,將共同邊界建設成為永久和平友好的邊界。青島峯會通過了《上合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未來5年實施綱要,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合作舉措,為今後5年上合組織發展規劃了路線圖。
二是安全合作推出新舉措。青島峯會批准了打擊“三股勢力”未來3年合作綱要等重要文件。王毅説,這些文件聚焦影響地區安全的主要威脅,符合各方的共同需求,精準發力,切實可行,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三是經濟合作注入新動力。青島峯會通過多份務實合作文件,涉及貿易便利化、糧食安全、海關協作等眾多領域,可以説分量重、覆蓋廣,有助於各國間的合作進一步走深走實。尤其是發表關於貿易便利化的聯合聲明,呼籲維護以世貿組織規則為核心的多邊貿易體制,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發出了堅持多邊主義、反對保護主義的一致聲音。越來越多的國家意識到,關起門來搞建設是行不通的,協同發展是大勢所趨。我們高興地看到,“一帶一路”倡議獲得越來越廣泛的支持,各國發展戰略和區域合作倡議對接不斷取得新的進展。
四是人文合作取得新成果。王毅説,上合組織高度重視環保問題。成員國領導人共同批准了環保合作構想,確立了致力於維護生態平衡、實現綠色和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目標。此外,各方還商定繼續在文化、教育、科技、衞生、旅遊、青年、婦女、媒體、體育等領域開展富有成效的合作。
五是對外交往開闢新局面。上合組織在對外交往上始終秉持開放平等、包容透明的原則,我們的“朋友圈”不斷擴大。本次峯會不僅有聯合國等長期合作伙伴派負責人與會,還首次迎來歐亞經濟聯盟、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的高級代表。上合組織秘書處還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簽署了合作文件。這些都反映出,國際社會高度認同上合組織的合作理念,越來越重視上合組織與日俱增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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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組織峯會2020年
●第二十次峯會
此次會議由上海合作組織輪值主席國俄羅斯主辦,以視頻方式舉行。這是中國共產黨十九屆五中全會後,習近平主席首次出席多邊組織峯會,也是中國今年面向歐亞地區的重大多邊外交行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會議期間,各方將主要圍繞疫情形勢下進一步加強上合組織合作的優先任務以及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交換意見。在全球疫情與百年變局相互交織背景下,上合組織國家以視頻方式舉行峯會,充分表明各方對上合組織發展的高度重視,以及繼續弘揚“上海精神”、攜手應對風險挑戰、共同維護地區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堅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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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組織峯會2021年
●第二十一次峯會
2021年9月16日至17日,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以線上和線下相結合方式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別成功舉行。此次峯會啓動了接收伊朗為成員國的程序,同時吸收沙特阿拉伯、埃及、卡塔爾為新的對話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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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2021年9月17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北京以視頻方式出席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這是2021年中國面向歐亞地區進行的一項重大多邊外交行動。
習近平主席在講話中積極倡導“上海精神”,面向未來提出一系列新主張、新倡議,宣佈多項新的重大舉措,為推動構建更加緊密的上合組織命運共同體注入新的強大動力。
此次上合組織峯會後,銜接舉行了上海合作組織和集體安全條約組織成員國領導人阿富汗問題聯合峯會。習近平主席就阿富汗問題提出“推動阿富汗局勢儘快平穩過渡”“同阿富汗開展接觸對話”“幫助阿富汗人民渡過難關”3點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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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組織峯會2022年
- 第二十二次峯會
當地時間2022年9月16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撒馬爾罕國際會議中心出席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習近平在會上發表題為《把握時代潮流 加強團結合作 共創美好未來》的重要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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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組織輪值主席國烏茲別克斯坦總統米爾濟約耶夫主持會議,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俄羅斯總統普京、哈薩克斯坦總統託卡耶夫、吉爾吉斯斯坦總統扎帕羅夫、塔吉克斯坦總統拉赫蒙、印度總理莫迪、巴基斯坦總理夏巴茲,觀察員國白俄羅斯總統盧卡申科、伊朗總統萊希、蒙古國總統呼日勒蘇赫,主席國客人土庫曼斯坦總統謝爾達爾·別爾德穆哈梅多夫、阿塞拜疆總統阿利耶夫、土耳其總統埃爾多安以及有關國際和地區組織代表與會。
成員國領導人簽署並發表《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撒馬爾罕宣言》。會議發表了關於維護國際糧食安全、國際能源安全、應對氣候變化、維護供應鏈安全穩定多元化等多份聲明和文件,簽署關於伊朗加入上海合作組織義務的備忘錄,啓動接收白俄羅斯為成員國的程序,批准埃及、沙特、卡塔爾、同意巴林、馬爾代夫、阿聯酋、科威特、緬甸為新的對話夥伴,批准成員國睦鄰友好長期合作條約未來5年實施綱要等一系列決議。會議決定,由印度接任2022年至2023年度上海合作組織輪值主席國。
[16]
上合組織峯會成員國列表
1、哈薩克斯坦
2、吉爾吉斯斯坦
3、俄羅斯
4、塔吉克斯坦
5、烏茲別克斯坦
6、中國
7、印度
8、巴基斯坦
9、伊朗
上合組織峯會觀察員國
蒙古和主席國客人阿富汗、土庫曼斯坦總統或代表。
上合組織峯會國際組織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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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王毅:上合組織青島峯會取得五方面成果 .中國網[引用日期2018-06-20]
- 2. 峯會融洽氣氛未變 見證"上海五國"上合組織誕生 .騰訊[引用日期2012-06-08]
- 3. 鄭州海關服務保障2015年上合組織峯會 .搜狐.2015-12-18[引用日期2015-12-21]
- 4. 上合曆次峯會都談啥? .人民網[引用日期2017-09-23]
- 5. 上合組織“準擴容” 阿富汗成為觀察員 .金融界[引用日期2012-06-08]
- 6. 上合組織聲明反對軍事幹涉敍利亞 .參考消息[引用日期2012-06-08]
- 7. 習近平出席上海合作組織烏法峯會並發表重要講話 .人民網[引用日期2017-09-23]
- 8. 塔什干峯會開啓上合新徵程 .新華網[引用日期2017-09-23]
- 9. 習近平主席出席上合組織阿斯塔納峯會成果豐碩 .人民網[引用日期2017-09-23]
- 10. 上合組織青島峯會將於6月9日到10日舉行 .新浪[引用日期2018-05-28]
- 11. 習近平將出席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二十次會議 .人民網[引用日期2020-11-10]
- 12. 推動構建更加緊密的上合組織命運共同體——習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解讀 .新華社[引用日期2021-09-18]
- 13. 萊希:上合組織啓動接收伊朗為成員國的程序是伊“外交成就 .新華網[引用日期2021-09-20]
- 14. 習近平將出席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並對哈薩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進行國事訪問 .央視新聞客户端.2022-09-12[引用日期2022-09-12]
- 15. 習近平出席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 .央視新聞.2022-09-16[引用日期2022-09-16]
- 16. 習近平出席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新華網 .新華網[引用日期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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