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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致作用
鎖定
三致作用致畸作用
指由於外源化學物的干擾,胎兒出生時,某種器官表現形態結構異常。致畸作用所表現的形態結構異常,在出生後立即可被發現。器官形態結構的異常稱為畸形(maformation)。胎兒出生時即具有整個身體或某一部分的外形或器官的解剖學上的形態結構:常稱為先天畸形(congenitalmalformation)。凡在一定劑量下,能通過母體對胚胎正常發育過程造成干擾,使子代出生後具有畸形的化合物稱為致畸物(teratogen)或致畸原。影響因素:敏感期、劑量、遺傳類型和母體狀況。
致畸機理:致畸作用可導致胚胎髮育異常、代謝障礙、細胞死亡和增值速度減慢等。
三致作用致癌作用
化學致癌物的種類化學致癌(chemicalcarcinogenesis)是指化學物質引起正常細胞發生惡性轉化並發展成腫瘤的過程。具有這種作用的化學物質稱為化學致癌物(chemicalcarcinogen)。國際癌症研究所所長Higginson認為,80%-90%的人類癌症和環境因素有關,其中主要是化學因素,約佔90%以上。化學致癌物可分為遺傳毒性致癌物和非遺傳毒素致癌物。化學致癌機理在分子生物學和遺傳學等基礎學科迅速發展的推動下,化學致癌作用機理的研究逐步深入,並形成了一些重要學説,如親電子學説、體細胞突變學説、癌基因學説和癌變的階段學説。鑑於致癌物的多樣性和致癌過程的複雜性,在致癌作用的不同階段,各種學説的機彈可能縣相輔相成的。
三致作用致突變作用
致突變物的種類:醛類(如乙醛、丙烯醛和甲醛);過氧化劑和氧化劑(如過氧化氧、二羥基二甲基過氧化物和重鉻酸鉀等);鹼基類似物(如5.氨基瞟呤、5.溴脱氧尿嘧啶核苷等);烷化劑(如吖啶氮芥類和甲磺酸甲酯等);金屬(硝酸鉻、氯化鐵和乙酸鉛等);藥品、食品及農藥中也含有各種致突變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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