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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磷酸鈉
鎖定
三聚磷酸鈉理化性質
熔點 | 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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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度 | 2.52g/cm3 |
外觀 | 白色結晶性粉末 |
溶解性 |
三聚磷酸鈉有I型(高温型)和II型(低温型)兩種結晶態。其區別在於二者的鍵長和鍵角不同,二者化學性質相同,但熱穩定性和吸濕性I型高於II型。
三聚磷酸鈉應用領域
三聚磷酸鈉具有螯合、懸浮、分散、膠溶、乳化、pH緩衝等作用,可用作合成洗滌劑主要助劑、工業水軟水劑、製革預鞣劑、染色助劑、有機合成催化劑、醫藥工業分散劑和食品添加劑等。除出口STPP外,國內STPP消費主要集中在洗滌劑行業,食品、陶瓷等。
三聚磷酸鈉食品添加用量
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衞生標準》(GB2760-2014)規定的使用範圍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殘留量見下表:
食品分類號 | 食品名稱 | 最大使用量 (g/kg)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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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 乳及乳製品 (01.01.01、01.01.02、13.0涉及品種除外) | 5.0 | 01.01.01巴氏殺菌乳和01.01.02滅菌乳除外。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01.03.01 | 乳粉和奶油粉 | 10.0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01.05.01 | 稀奶油 | 5.0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01.06.04 | 再製乾酪 | 14.0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02.02 | 水油狀脂肪乳化製品 | 5.0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02.03 | 02.02類以外的脂肪乳化製品,包括混合的和(或)調味的脂肪乳化製品 | 5.0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02.05 | 其他油脂或油脂製品 (僅限植脂末) | 20.0 | 僅限植脂末。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03.0 | 冷凍飲品 (03.04食用冰除外) | 5.0 | 03.04食用冰除外。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04.02.02.04 | 蔬菜罐頭 | 5.0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04.05.02.01 | 熟制堅果與籽類 (僅限油炸堅果與籽類) | 2.0 | 僅限油炸堅果與籽類。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05.0 | 可可製品、巧克力和巧克力製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製品)以及糖果 | 5.0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06.02.03 | 米粉(包括湯圓粉等) | 1.0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06.03 | 小麥粉及其製品 | 5.0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06.03.01 | 小麥粉 | 5.0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06.03.02.01 | 生濕面製品(如麪條、餃子皮、餛飩皮、燒麥皮) | 5.0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06.03.02.04 | 麪糊(如用於魚和禽肉的託麪糊)、裹粉、煎炸粉 | 5.0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可按塗裹率增加使用量 |
06.04.01 | 雜糧粉 | 5.0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06.04.02.01 | 雜糧罐頭 | 1.5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06.04.02.02 | 其他雜糧製品(僅限冷凍薯條、冷凍薯餅、冷凍土豆泥、冷凍紅薯泥) | 1.5 | 僅限冷凍薯條、冷凍薯餅、冷凍土豆泥、冷凍紅薯泥。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06.05.01 | 食用澱粉 | 5.0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06.06 | 即食穀物,包括碾軋燕麥(片) | 5.0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06.07 | 方便米麪製品 | 5.0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06.08 | 冷凍米麪製品 | 5.0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06.09 | 穀類和澱粉類甜品 (如米布丁、木薯布丁) (僅限穀類甜品罐頭) | 1.0 | 僅限穀類甜品罐頭。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07.0 | 焙烤食品 | 15.0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08.02 | 預製肉製品 | 5.0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08.03 | 熟肉製品 | 5.0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09.02.01 | 冷凍水產品 | 5.0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09.02.03 | 冷凍魚糜製品 (包括魚丸等) | 5.0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09.03 | 預製水產品(半成品) | 1.0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09.05 | 水產品罐頭 | 1.0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10.03.02 | 熱凝固蛋製品 (如蛋黃酪、松花蛋腸) | 5.0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11.05 | 調味糖漿 | 10.0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12.10 | 複合調味料 | 20.0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12.10.01.03 | 其他固體複合調味料 (僅限方便濕面調味料包) | 80.0 | 僅限方便濕面調味料包。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12.10.01.03 | 其他固體複合調味料 | 20.0 | 除方便濕面調味料包外的其他固體複合調味料。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13.01 | 嬰幼兒配方食品 | 1.0 | 僅限使用磷酸氫鈣和磷酸二氫鈉,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13.02 | 嬰幼兒輔助食品 | 1.0 | 僅限使用磷酸氫鈣和磷酸二氫鈉,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14.0 | 飲料類(14.01包裝飲用水除外) | 5.0 | 14.01包裝飲用水除外。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固體飲料按稀釋倍數增加使用量 |
16.01 | 果凍 | 5.0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如用於果凍粉,按衝調倍數增加使用量 |
16.06 | 膨化食品 | 2.0 | 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
15.02 | 配製酒 | 5.0 | 僅限磷酸。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計[國家衞生計生委關於批准β-半乳糖苷酶為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等的公告(2015年 第1號)]。 |
09.04 | 熟制水產品(可直接食用) | 5.0 | 僅限焦磷酸鈉和六偏磷酸鈉。可單獨或二者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國家衞生計生委關於批准β-半乳糖苷酶為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等的公告(2015年 第1號)]。 |
13.01.03 | 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 | 1.0 | 僅限使用磷酸氫鈣、磷酸二氫鈉、磷酸,可單獨或混合使用,即食狀態,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計。 磷酸由關於食品工業用酶製劑新品種果糖基轉移酶(又名β-果糖基轉移酶)和食品添加劑單,雙甘油脂肪酸酯等7種擴大使用範圍的公告(2018年 第2號) |
三聚磷酸鈉用於火腿原料肉的醃製,每100kg肉加3號混合鹽(精鹽91.65%、砂糖8%、亞硝酸鈉0.35%)2.2kg、三聚磷酸鈉85g,充分攪拌均勻,在0~4℃冷庫中醃製48~72h,效果良好。用於蠶豆罐頭生產,可使豆皮軟化。許多果蔬有堅韌的外皮,隨着果蔬的成熟,外皮愈加堅韌,在果蔬加工熱燙或浸泡用水中,加入聚磷酸鹽,可絡合鈣,從而降低外皮的堅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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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磷酸鈉相關術語
安全術語 | S24/25:Avoid contact with skin and eyes. 避免皮膚和眼睛接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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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6:In case of contact with eyes, rinse immediately with plenty of water and seek medical advice. 眼睛接觸後,立即用大量水沖洗並徵求醫生意見。 | |
S36:Wear suitable protective clothing. 穿戴適當的防護服。 | |
風險術語 | R36/37/38:Irritating to eyes, respiratory system and skin. 刺激眼睛、呼吸系統和皮膚。 |
三聚磷酸鈉安全信息
- 海關編碼:2835311000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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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李祥.食品添加劑使用技術:化學工業出版社,2010:306.
- 2. 三聚磷酸鈉 .化源網[引用日期2022-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