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三焦辨證

鎖定
中醫根據温病發生、發展的一般規律及症狀變化的特點,以上焦、中焦、下焦為綱,對温病過程中的各種臨牀表現進行綜合分析和概括,以區分病程階段、識別病情傳變、明確病變部位、歸納證候類型、分析病機特點、確立治療原則並推測預後轉歸的辨證方法。三焦辨證的創立,使温病辨證在前人基礎上又有了近一步的發展。
中文名
三焦辨證
包    括
上焦中焦下焦
確立者
吳鞠通 [1] 
理論書籍
《內經》

三焦辨證簡介

三焦分為:上焦、中焦、下焦。膈以上為上焦,包括心與肺,中焦包括脾與胃,臍以下為下焦,包括肝、腎、大小腸、膀胱。
以上焦、中焦、下焦三焦為綱,對温病過程中的病理變化、證候特點及其傳變規律進行分析和概括,確立治療原則並藉以推測預後轉歸的辨證方法。為清代吳鞠通所創立。側重於對濕熱病證的辨證。

三焦辨證上焦病證

温病由口鼻而入,鼻通於肺,故温病開始即出現肺衞受邪的症狀。温邪犯肺以後,有兩種傳變趨向:一為順傳,病邪由上焦傳入中焦,出現脾胃經的證候;另一種為逆傳,從肺衞傳入心包,出現邪陷心包的證候。上焦病證的臨牀表現為發熱、微惡風寒、自汗口渴或不渴而咳、午後熱甚、脈浮數或兩寸獨大,治宜辛涼解表,方用銀翹散桑菊飲等。

三焦辨證中焦病證

温病順傳到中焦,則見脾胃之證。胃喜潤惡燥,邪入中焦而從燥化,則出現陽明經(胃、大腸)的燥熱證候;脾喜燥而惡濕,邪入中焦而從濕化,則見太陰(脾)的濕熱證候。中焦病證的臨牀表現為陽明燥熱,則面紅目赤、發熱、呼吸俱粗、便秘腹痛、口乾咽燥、唇裂舌焦、苔黃或焦黑、脈沉實;太陰濕熱,則面色淡黃、頭脹身重胸悶不飢、身熱不揚小便不利、大便不爽或溏泄舌苔黃膩、脈細而濡數。中焦病證的治法,陽明燥熱,則通腑泄熱。方用三承氣湯;太陰濕熱,則清熱化濕,方用三仁湯

三焦辨證下焦病證

温邪深入下焦,多為肝腎陰傷之證。臨牀表現為身熱面赤、手足心熱甚於手背、口乾、舌燥、神倦耳聾、脈象虛大;或手足蠕動心中憺憺大動、神倦脈虛、舌絳苔少甚或時時欲脱。治宜滋陰潛陽,方用加減復脈湯三甲復脈湯等。
三焦病症標誌着温病病變發展過程中3個不同階段。其傳變過程,雖然自上而下,但並不是固定不變的。

三焦辨證簡史

三焦辨證為清代温病學家吳鞠通所確立,但其理論淵源可以上溯到《內經》。歷代對三焦的認識不盡相同,但大多以上、中、下三焦劃分人體上、中、下三個部分,即橫膈以上的胸部為上焦,包括心、肺兩髒;橫膈以下、臍以上的脘腹部為中焦,內居脾胃;臍以下為下焦,包括小腸、大腸、肝腎和膀胱等。漢代張仲景《傷寒論》《金匱要略》中即論述過三焦病證,其後歷代醫家有所發揮,但尚未構成完整的體系。至清代吳鞠通著《温病條辨》,三焦辨證得以確立。他根據《內經》有關三焦部位的概念,結合温病發生、發展變化的一般規律,及病變累及三焦所屬臟腑的不同表現,以上焦、中焦、下焦為綱,以温病病名為目,將六經、臟腑及衞氣營血辨證理論貫穿其中,重點論述三焦臟腑在温病過程中的病機變化,並以此概括證候類型,按臟腑進行定位、診斷和治療,創立了三焦辨證這一温病辨證綱領。三焦辨證與衞氣營血辨證同為温病辨證方法,衞氣營血辨證反映由表入裏的發展過程,而三焦辨證則體現了温病從上而下的傳變規律,二者既有聯繫,又有區別。臨牀運用則可更全面地指導温病的辨證論治。另外,三焦辨證除運用於温病的辨證外,對內傷雜病也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三焦辨證證候特徵

三焦辨證反映了邪氣侵犯人體後發展變化的三個不同階段,據病邪種類,大致可分上焦温熱、上焦濕熱,中焦温熱、中焦濕熱,下焦温熱、下焦濕熱等證候。

三焦辨證上焦温熱

即温邪侵犯上焦至於肺與心包的證候。温邪襲肺,外則衞氣鬱閉,內則肺氣不宣,臨牀表現為發熱,微惡風寒,頭痛,口渴,咳嗽,苔薄白,脈浮數。這一證候多見於温病初期,屬表證。若表邪入裏,邪熱壅肺,肺氣閉鬱,則表現為身熱汗出,口渴,咳嗽,氣喘,苔黃,脈數等。肺經之邪不解,邪熱內陷,致心竅阻閉,則為逆傳心包,見舌質紅絳,神昏譫語,或昏憒不語,舌蹇肢厥等症。這一證候雖屬上焦,見於温病初期,但病情危重。

三焦辨證上焦濕熱

即濕熱侵犯上焦,病位在肺與皮毛的證候,為濕温病的初期階段。見惡寒重,發熱輕,或午後發熱,頭重如裹,肢體困重,胸悶無汗,口黏不渴,舌苔白膩,脈濡緩等症。由於濕與脾胃關係密切,故上焦濕熱常兼見濕困脾胃之胸悶,不思飲食,腸鳴便溏等症。若濕熱鬱蒸,釀成痰濁,矇蔽心包,則以表情淡漠,神識痴呆,時昏時醒為特點。

三焦辨證中焦温熱

即温邪傳入中焦,病及手足陽明的病變。陽明主燥,邪入陽明多從燥化而成裏熱燥實證。若邪熱在胃,多為無形之熱。由於胃經熱盛,燻蒸於外,而見發熱,不惡寒,反惡熱,面目紅赤,汗出,口渴,氣粗,苔黃燥,脈浮洪等。若邪入大腸,多為有形熱結,腑氣不通,症見午後熱盛,大便秘結,小便不暢,語聲重濁,苔黃黑焦燥,脈沉有力等。

三焦辨證中焦濕熱

為濕熱病邪犯及中焦脾胃的證候。脾主運化並主四肢肌肉,胃主受納,脾胃受邪,症見身熱,有汗不解,午後熱盛,胸脘痞悶,噁心欲吐,身重肢倦,苔膩,脈濡等。因患者體質有異,濕與熱相合輕重有別。素體陽虛、濕邪偏盛者,多表現為濕重於熱;素體陽盛、熱邪偏勝者,多表現為熱重於濕;也有濕鬱熱蒸、濕熱並重之證。

三焦辨證下焦温熱

為温病末期,病變累及肝腎的概稱。腎主藏精,為元陰之本,邪熱久留不去,腎陰耗損,可見身熱顴紅,口燥咽乾,脈虛神倦等。肝為風木之髒,賴腎水以滋養,若腎陰被耗,則水不涵木,肝失所養而致虛風內動,症見手足蠕動,甚或痙攣,神倦肢厥,心中悸動不安,舌絳苔少,脈虛弱等。應指出的是,就三焦劃分人體部位而言,肝並不屬下焦,但肝腎陰虛、虛風內動多見於温病末期,在温病辨證中統屬於下焦病候。

三焦辨證下焦濕熱

以濕熱藴結膀胱,氣化失職,濕阻大腸,腑氣不通為主要病理變化。症見小便不利,渴不多飲,或大便不通,小腹硬滿,頭脹昏沉,苔灰白黃膩,脈濡數。

三焦辨證證候關係

三焦辨證所包括的各臟腑病理變化,不僅是温病發展過程中三類不同證候的概括,而且標明瞭温病發展過程的不同階段以及三焦所屬臟腑的傳變規律。一般而言,温病初起,邪襲上焦,首先犯肺,故上焦證候多為温病的初期階段。手太陰肺的病變不愈,可進一步傳入中焦,為順傳;也可由肺而傳入心包,為逆傳。中焦病證,處於温病的中期,為邪正劇爭的極期,中焦病不愈,則可傳入下焦,所以就三焦辨證而言,温病發展的一般規律是始於上焦,終於下焦。但由於個體體質差異,温病性質不同,又因治療是否恰當等因素的影響,上、中、下焦各病程階段長短不一,累及臟腑重心有別,如逆傳心包多見於温熱類温病;温邪傳入中焦,多見胃經熱盛,腸道熱結;傳入下焦多傷及肝腎之陰。而濕熱性質的温病,初起熱勢多不盛而即可侵犯中焦,病變多在脾胃,而且滯留時間較長;若傳入下焦,則除肝腎外還可影響膀胱及大腸功能。温熱與濕熱兩類温病可相互轉化。如温熱病邪在陽虛濕盛之體,或夏秋濕盛之季,可轉化為温病夾濕;而濕熱病,由於患者素體胃陽偏旺,或濕熱藴蒸日久化燥化火,也可出現與温熱病相同的病機變化。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