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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市教育局

鎖定
三亞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中共三亞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市教育局,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市教育局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中共三亞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相關工作,接受其統籌領導。 [1] 
中文名
三亞市教育局
辦公地址
三亞市河東路60號
隸    屬
海南省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
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等
人員編制
37名
內設機構
辦公室,人事科等

三亞市教育局歷史發展

1950年,崖縣人民政府設文教科,其職能兼管文化教育。
1955年10月,設文化科、教育科。
1958年,設立文教局,撤銷文化教育科,繼而改設文教部,即將黨委宣傳部及政府的文化、教育科合三為一。
1959年11月,文化、教育從文教部分出,設立文教局。
1963年2月,又分為文化局和教育局。
“文化大革命”初期,教育行政機構癱瘓。
1968年4月起,崖縣革委會設政工組,教育工作屬政工組管轄。
1970年8月,政工組下設宣傳辦公室,配副主任1人管教育。
1970年9月,設文教辦公室,配正副主任共4人,幹事若干人分管教育工作。
1973年8月,設科教辦公室,分管文化教育科技衞生戰線。科教辦下同時復設教育局。此後,教育局機構不斷健全,局直屬下設秘書、行政、工農教育股及教研室。
1983年後,增設教學儀器站及成人教育辦公室,勤工儉學辦公室等。
1984年6月,縣教育局更名為市教育局。
1987年,市教育局升格為正處級機構。至1990年底,教育局內設辦公室、人事科、計財科、普教科、成人教育科、政教科、體衞科、高招辦等直屬8科室;直接領導教研室、勤工辦、教儀站等3個科級事業單位。此外,尚有局黨委辦,局紀檢辦等2個黨羣行政辦事機構,行政編制42人,事業編制34人。 [5] 
1991年,三亞市教育局內設辦公室、人事科、計財科、普教科、成人教育科、政教科、體衞科、高招辦;另設局黨委辦、局紀檢辦等2個黨羣行政辦事機構和教研室、勤工儉學辦公室、教學儀器站等3個科級事業單位。
1995年8月2日,三亞市教育局內設辦公室、人事科、計財科、普教科、成人教育科、考試科、職業技術教育科、教育督導室、體育衞生藝術科等9個科室。
2001年10月9日,三亞市教育局內設辦公室、人事科、計財科、基礎教育科、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督導室、體育衞生藝術科等7個科室。
2009年11月30日,三亞市教育局內設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人事科、計財科、基礎教育科、民辦基礎教育管理辦公室、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督導室、體育衞生藝術科、高校工委辦公室(高校紀委辦公室)等9個科室。 [6] 

三亞市教育局主要職責

三亞市教育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省有關全市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執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和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有關教育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二)負責對各級各類學校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關於加強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針、政策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與督促;領導局機關、直屬單位(學校)黨組織的工作。
(三)研究擬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全市各級各類教育資源,指導監督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統籌協調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佈。
(四)依法組織實施對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工作。負責對區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及各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履職情況和各級各類教育機構的辦學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評估。監測本市各級各類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負責組織全市教育重大事項的專項督導。
(五)協調推進各級各類學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負責全市幼兒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協調管理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統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片區教育的扶持與援助。
(六)負責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負責職業教育工作的統籌規劃、協調管理。指導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指導農村、農民文化技術教育工作。
(七)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政策規定;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管理上級核撥的教育專項經費;管理市級教育經費和教育基本建設;組織管理全市學生資助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八)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衞生和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黨羣、統戰、雙擁、宣傳、安全保衞、治安穩定、計生等工作
(九)負責全市教師工作。統籌協調各級各類學校校長教師的培訓和教師教育,指導教師資格制度、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制度的實施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進全市教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按照權限和程序負責本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公辦學校(幼兒園)、民辦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民辦高中的籌設、設立、變更、註銷,以及民辦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民辦高中年審、更換辦學許可證、招生要簡章和廣告備案,組織實施市幼兒園等級評估工作。
(十一)加強教育領域對外開放。指導教育系統國際與港澳最婦台地區合作與交流,協調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和外籍人員子女學效校。引進國內外優質教育培訓資源,舉辦高水平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加強教育培訓合作,培養高水平的國際化人才。指導外籍教師聘請工作。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
(十二)承擔全市語言文字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市語言文字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負責普通話推廣工作。
(十三)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四)檢查指導各區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1] 

三亞市教育局內設機構

三亞市教育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黨委辦公室(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辦公室)。負責市教育局黨委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市教育局黨委文件的起草和決議的督察督辦;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建工作;協助市委、市政府推進三亞市屬地高等院校的發展和建設;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教育系統的統戰、維穩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工會、共青團、婦委會、關工委等羣團組織的工作;負責協調指導直屬學校黨組織的工作;協調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按照黨組織隸屬關係和黨員幹部管理權限,對所屬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實行監督。負責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事務。
(二)行政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財務、資產、後勤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信訪、督查督辦、新聞發佈、政務公開、教育信息、提案議案、教育史志與年鑑編印等工作;制定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協調推進重大或緊急事項的落實;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協助黨委辦落實秘書組日常工作。
(三)教育督導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全市教育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檢測工作。擬訂全市教育督導指導性文件和評估標準;指導區督導機構開展教育督導、評估和質量檢測工作;負責督學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對各區人民政府落實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教育方針、政策情況以及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開展督導、檢查、評估;依法組織實施對各級各類教育和學校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組織對全市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鞏固提高工作情況進行督導評估和複查;負責組織全市教育重大事項的專項督導。
(四)政策法規與思想政治科(行政審批辦公室)。協調並承擔教育改革、教育政策調查研究有關工作;組織起草我市教育法規、規章草案,協助做好相關立法工作;協調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普法和法制宣傳教育;監督指導教育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組織開展並監督指導教育系統執法工作並依法依規查處違法、違規案件;負責局機關合法性審核和規範性文件備案;承辦行政訴訟、仲裁等相關工作;承擔局機關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意識形態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品德教育工作;指導學校少先隊輔導員隊伍建設、思想政治理論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學校網絡文化建設與管理工作。牽頭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職能轉變,負責納入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政務服務事項以及人才引進涉及教育服務事項的受理、辦理和組織協調。
(五)改革與發展規劃科。承擔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教育綜合改革工作。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統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佈局規劃編制與調整,指導教育基本建設項目規劃編制,組織市本級、直屬單位(學校)項目建設和協調代管工作;統籌指導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教育事業統計、分析;負責教育產業發展工作;負責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口建設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和指導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國內外教育交流與合作;負責漢語國際推廣工作。
(六)人事科。按規定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學校)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指導人才隊伍建設,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相關人才政策的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職工的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績效考評。
統籌、規劃、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和管理;擬訂全市教師教育發展規劃並推動實施,指導教師教育改革工作;統籌協調各級各類學校校長、教師的培訓和專業成長;指導全市師德師風建設工作;指導協調教師資格制度、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制度的實施;組織開展教育系統教師評優表彰;參與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人事制度改革;規劃、協調、指導中小學校長和教師的引進、管理工作;規劃、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文字規範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住房保障等教師福利工作;負責直屬事業單位計劃生育工作;協助做好婦委會各項工作。
(七)財務審計科。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與管理、教育撥款、學生資助、教育收費的政策規定;統計並監督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執行情況;負責市本級教育部門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市本級教育部門預算、調整及公開等相關工作;負責監督本級及直屬單位(學校)資金管理及使用情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各級各類學校收費政策及標準,承擔治理教育亂收費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並指導市本級教育部門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本級及直屬單位(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教育部門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市本級教育項目績效管理、基本建設的資金協調和建設項目財政投資評審;參與管理各種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統籌協調全市學生資助工作;監督管理有關教育基金會。
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開展有關專項審計調查;負責制定教育系統內部審計規章制度;履行內部審計監督職責,負責對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學校)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情況、發展規劃、戰略決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業務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審計;負責對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學校)內部控制、財務收支、基本建設、政府採購以及重大投資事項進行審計;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受委託對直屬單位(學校)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
(八)基礎教育科。統籌管理全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統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參與擬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政策;負責教育扶貧控輟保學和教育關愛體系工作;指導全市基礎教育的課程改革、教學改革;指導中小學、幼兒園佈局規劃編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中小學、幼兒園辦學標準,規範辦學行為;統籌民辦教育工作;統籌管理普通高中學籍,指導義務教育和學前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基礎教育入學、升學、考試有關政策;組織擬訂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計劃;負責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管理高考、高中學考和中考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教學用書管理、審定中小學地方教材、選用教輔資料;指導中小學、幼兒園的勞動教育、校外教育、科普教育以及社會實踐活動;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各類學校的工作;指導中小學圖書館和教學設備配備工作;協調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優質教育資源引進工作;負責指導研學旅行活動;負責全市文明校園創建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生態文明教育工作;負責協助做好共青團各項工作。
(九)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統籌管理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社區教育、老年教育等終身教育工作;負責對全市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教學評估;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提出中等職業學校佈局結構調整、規劃;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工作、教材建設、畢業生就業工作;指導城鄉教綜合改革,統籌規劃農科教結合工作;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中等職業學校;負責指導社區教育工作;負責協調做好產教結合;指導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工作。
(十)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科。負責市屬學校並指導各區學校體育、衞生健康、心理健康、疾病防控、美育和國防教育、雙擁工作,負責相關專業教材建設、專業師資培訓工作;制定有關體育、衞生、美育、國防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文件;組織開展學校毒品預防教育工作;組織、協調大中小學生參加各類體育競賽和藝術文化交流活動;指導學校開展學生體質健康監測;指導學校開展學生藝術素質測評;組織、協調學校開展國防教育、學生軍事訓練;負責學校食堂、食品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學校校醫室建設及管理工作。
(十一)學校安全工作科。統籌協調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擬訂學校安全工作有關規章措施並督促落實;負責學校安全事件責任認定和追究;指導學校開展安全教育、安全防範、安保人員培訓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平安校園”創建工作;協調處理學校突發事件;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工作、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校園掃黑除惡治理工作;指導學校應急管理、防災抗災、治安保衞工作。 [1] 

三亞市教育局人員編制

三亞市教育局行政編制2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科級領導職數13名,其中正科級11名,副科級2名。 [1] 

三亞市教育局現任領導

局長:杜井岡 [4] 

三亞市教育局所獲榮譽

2021年7月1日,被海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海南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2-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