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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鎖定
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根據三亞市機構改革方案要求,組建的三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加掛三亞市知識產權局牌子,不再保留海南省三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南省三亞質量技術監督局、三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9日,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式掛牌。 [1] 
中文名
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成立時間
2019年2月19日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黃熠娜(局長)

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機構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省有關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執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和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方面的政策措施。
二、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政策規定、地方性法規、規章、發展戰略,研究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改革,研究提出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
四、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相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加快形成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和公平開放統一高效的市場環境。
五、負責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户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六、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執法工作。整合和建設市場監督管理執法隊伍,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跨區域和上級部門交辦的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七、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三亞市消費者組織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八、負責宏觀質量管理。負責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應用工作。組織統籌質量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調查。組織落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依法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九、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檢工作。建立並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工作。
十、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各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風險分級管理工作。依法實施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行政許可。負責對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查處。組織實施轄區重大活動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依法發佈食品質量信息。負責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食鹽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計量管理工作。落實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監督指導計量技術機構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研究構建經濟社會發展標準體系,依法制定市級地方標準。組織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推動標準實施。組織參與國內外標準化活動。全面實施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負責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公共信息標誌標準化工作。
十六、負責認證認可和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認證認可、合格評定和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指導認證行業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推進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負責推動管理體系和自願性產品認證工作。
十七、負責全市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法律法規規章。
十八、負責全市藥品、醫療器械許可備案工作。負責轄區藥品零售企業及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審批,負責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備案,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備案和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工作。
十九、負責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監督實施藥品經營(零售環節)、使用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國家化妝品經營管理規範,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市化妝品經營監督管理制度。
二十、負責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事件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二十一、負責開展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檢查和處罰。依法監督管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
二十二、負責開展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對外交流合作、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推動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追溯體系、信用體系建設。
二十三、負責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抽檢計劃,發佈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信息。建立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二十四、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知識產權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起草有關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推進全市知識產權改革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全市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建設和優化全市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指導和監督全市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市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和服務體系。培育高價值知識產權,擬訂知識產權產業化政策。探索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和信用擔保體制,推進知識產權運營體系建設。建設和優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負責全市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的監督和管理。擬訂知識產權服務業扶持政策,引進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培育知識產權服務品牌,加強對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監督。負責知識產權對外合作與交流。擬訂全市知識產權涉外工作的政策,參與涉外知識產權談判,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務。
二十五、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等工作。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二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市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及時依法處置,如不予立案應及時告知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並作出説明。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予以協助。
2.與市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市衞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衞生健康委員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開展食品安全事件應急演練,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市衞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事件的流行病學調查,負責創建健康餐廳及健康食堂,負責監管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品安全事件的現場處置,負責餐飲單位的食品安全監管。
4.與三亞海關的有關職責分工。兩部門要建立機制,避免對各類進出口商品和進口食品、化妝品進行重複檢驗、重複收費、重複處罰,減輕企業負擔。三亞海關負責進口食品安全、質量監督檢驗和監督管理。境外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對我國境內造成影響,或在進口食品中發現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三亞海關應及時採取風險預警或者控制措施,並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兩部門要建立進口產品缺陷信息通報和協作機制。三亞海關在口岸檢驗監管中發現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隱患的進口產品,依法實施技術處理、退運、銷燬,並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統一管理缺陷產品召回工作,通過消費者報告、事故調查、傷害監測等獲知進口產品存在缺陷的,依法實施召回措施;對拒不履行召回義務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三亞海關通報,由三亞海關依法採取相應措施。 [1-2] 

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信息綜合、文書檔案管理、機要保密、督查督辦、政務公開和信訪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起草和審核有關綜合性文件和重要報告;負責政務公開、宣傳報道和輿情管理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和機關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工會日常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全局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事檔案、教育培訓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人才工作;負責全局因公(私)出國(境)管理工作;承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與管理工作;負責老幹部工作。
(三)科技和信息化科。擬定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管科技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市場監管重大科技項目,提出市場監管檢驗檢測重大科技需求;指導技術機構開展技術創新、技術交流和“產學研”結合;負責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的管理與協調工作;組織信息化建設工程評估驗收工作;負責全局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應用工作;負責全局互聯網域名的註冊管理工作;負責局公眾號運行及官方網站維護工作。
(四)財務審計科。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局財務管理規章制度;負責財務經費、基本建設經費的預算和管理;配合做好固定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協助辦理審計機關委託的審計事項;負責統計工作。
(五)法規科。負責組織起草本市市場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負責開展綜合性政策問題的調研;承擔規範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和民事合同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法核和聽證工作;監督檢查全局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和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全局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案審委員會日常工作。
(六)登記註冊科(行政審批辦公室)。負責全市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工作;負責三亞市轄區內市場主體的股權出質和股權凍結業務;負責市場主體註冊登記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相關行政審批事項工作;指導市個體私營企業協會工作。
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專業市場黨建工作辦公室,在市“兩新”組織黨工委指導下,負責市本級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七)信用監督管理科。擬訂並組織實施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市場主體的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推動落實市場主體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具體統籌並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譽等級評價制度;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行為。
(八)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科(規範直銷和打擊傳銷辦公室)。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推行明碼標價和價格、收費公示制度;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組織指導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協調有關部門聯合開展打擊傳銷活動;配合有關反壟斷執法工作;承擔規範直銷和打擊傳銷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網絡交易監督管理科。擬訂規範線上線下商品交易市場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網絡交易平台和網絡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網絡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網絡市場監測工作;依法負責有關專業市場規範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合同、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動產抵押登記工作;指導查處合同欺詐違法行為。
(十)廣告監督管理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廣告發布登記及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指導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指導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促進廣告業和公益廣告發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十一)消費者權益保護科。宣傳和貫徹執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有關法律法規;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有關制度和措施;組織指導與市場監督管理職能相關的消費者投訴舉報及維權工作;依法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違法行為;指導各派出機構消費維權工作;指導三亞市消費者組織開展工作。
(十二)質量發展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質量發展戰略、規劃和措施;承擔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應用工作;負責產品質量宏觀管理;推行質量激勵制度、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組織開展質量安全宣傳培訓;承擔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的規章制度、技術規範和全省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依法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負責組織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有關規章制度;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權限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指導查處特種設備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和推廣應用。
(十五)計量科。負責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統籌規劃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對計量標準、計量授權實施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推行計量現代化管理制度;承擔計量器具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和計量比對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十六)標準化科。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標準化戰略、規劃及管理制度,宣傳貫徹和監督管理標準的實施;研究構建經濟社會發展標準體系,組織開展市級地方標準制修訂和發佈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推動標準體系運行和標準實施;負責指導及監督管理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工作;組織企事業單位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推進和管理企業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負責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公共信息標誌標準化工作,組織開展公共信息標誌標準化實施情況監督檢查;指導查處違反強制性標準等違法行為。
(十七)認證認可監督管理科。負責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組織開展職責範圍內的獲證檢驗檢測機構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強制性認證產品和自願性認證產品的監督和管理;指導全市認證認可、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八)食品綜合協調與食品安全抽檢監測科。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食品安全的重大政策措施;承擔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工作,對各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具體工作;統籌協調解決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區域跨部門聯動工作機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定期公佈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風險交流;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食品生產監督管理科。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負責食品生產許可、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備案;依法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督檢查;承擔食品生產領域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指導企業建立健全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生產領域風險隱患排查,指導食品生產領域問題食品核查處置和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
(二十)食品流通監督管理科。組織指導開展食品流通企業監督檢查工作;擬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年度工作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等具體措施、辦法和制度;負責銷售領域的食品經營行政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承擔食品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指導食品經營單位建立健全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流通領域風險隱患排查,指導食品流通領域問題食品核查處置和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
(二十一)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餐飲服務行政許可、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和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開展餐飲服務企業監督檢查工作;承擔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履行環境污染防治責任和義務;監督執行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管理規範;組織開展餐飲服務領域風險隱患排查,指導餐飲服務領域問題食品核查處置和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
(二十二)食鹽和特殊食品監督管理科。負責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開展食鹽和特殊食品監督檢查工作;承擔食鹽和特殊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指導企業建立健全生產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鹽和特殊食品風險隱患排查,指導食鹽和特殊食品領域問題食品核查處置和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
(二十三)藥品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科(黎藥監督管理科)。負責藥品、化妝品零售企業的監督管理;負責審批本轄區內的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證;承擔流通環節藥品安全及化妝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監督實施藥品經營(零售環節)、使用質量管理規範;依法監管零售環節的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監督實施零售環節問題藥品召回;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法定標準,監督實施本省黎藥、中藥材和海洋藥物地方標準;負責醫藥行業(藥品流通環節)、化妝品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上級部門分派的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審核工作;負責化妝品生產流通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化妝品質量,發佈化妝品質量信息;組織實施藥品、化妝品監督抽查檢驗工作;負責藥品、化妝品及藥物濫用不良反應監測工作。
(二十四)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推進醫療器械分級分類管理制度,按照風險等級對轄區內的醫療器械市場開展監督檢查;負責審批本轄區內的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負責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備案,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備案和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流通和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醫療器械專項行動,規範醫療器械市場秩序;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監督抽查檢驗工作;負責醫療器械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並依法處置。
(二十五)知識產權保護合作科。承擔全市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指導建立產業和專業市場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制度,實施知識產權保護示範工程;指導和監督全市專利、商標、原產地地理標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等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建立和完善重點商標保護名錄;指導建立多元化知識產權爭端解決與維權援助機制及重點產業、重點領域知識產權快速維權機制;促進知識產權對外合作,協調處理知識產權涉外事務。
(二十六)知識產權運用服務科。組織推進知識產權品牌戰略規劃實施和知識產權強市建設。擬訂促進知識產權創造、轉化實施和交易運營的激勵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產業、園區、行業協會和企事業單位之間知識產權工作。指導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承擔知識產權代理執業監督工作。指導落實商標註冊、專利申請和原產地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受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委託,受理商標註冊申請及相關業務。
(二十七)旅遊市場監督管理科。制定規範及實施全市旅遊市場監督管理具體措施、辦法;規範和維護旅遊市場經營秩序;開展旅遊市場誠信經營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旅遊市場商品交易、旅遊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和旅遊市場專項治理工作;查處旅遊市場欺客宰客、商業賄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全局涉旅輿情監測及管理工作。
(二十八)重大活動安全保障科。負責組織協調重大活動的食品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保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重大活動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十九)投訴舉報科(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指揮中心)。負責依法受理市場監管投訴舉報工作;負責受理登記(政府12345、12301等熱線轉辦)、分流分派、跟蹤催辦、回覆回訪、立案建議、維權宣傳、消費預警提示等工作;負責投訴舉報數據的彙總分析、管理使用工作;負責投訴信息及市場主體違規記錄公示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派出機構及市場主體投訴舉報處理情況;承擔12315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工作。
(三十)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 [3] 

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現任領導

黃熠娜 局長 [6] 
文開平 黨組書記、副局長 (正處級) 主持局黨組工作。
王 曉 黨組副書記、知識產權局局長 主持局行政工作。 [4] 
閻國鐳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科、藥品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科(黎藥監督管理科)、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重大活動安全保障科、三亞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
萬瓊雲 黨組成員(副處級) 分管辦公室、科技和信息化科、機關黨委日常工作,指導工會、婦委會、共青團組織工作。
周少球 黨組成員、稽查支隊支隊長 分管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海南省三亞質量技術監督技術所、三亞市食品藥品稽查支隊。
吳照軍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質量發展科、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計量科、標準化科、認證認可監督管理科。
王瓊雄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組織人事科、財務審計科。
謝協越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法規科、食品綜合協調與食品安全抽檢監測科、食品生產監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監督管理科、食鹽和特殊食品監督管理科。
符冬文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登記註冊科(行政審批辦公室)、信用監督管理科、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科(規範直銷和打擊傳銷辦公室)、網絡交易監督管理科、廣告監督管理科、消費者權益保護科、知識產權保護合作科、知識產權運用服務科、旅遊市場監督管理科、投訴舉報科(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指揮中心)。
陳利琛 黨組成員、海棠分局局長 負責海棠分局全面工作,負責登記改革和信息化辦公室工作。 [1] 
蔡曜澤 局長。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