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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制

(中國共產黨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策)

鎖定
三三制是中國抗日戰爭時期在根據地建立的抗日民主政權在人員組成上採取的制度。是中國共產黨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策的具體體現。對於孤立頑固勢力,發展進步勢力,爭取中間勢力,打敗日本侵略者發揮了重要作用。根據三三制的規定,在政權機構和民意機關的人員名額分配上,代表工人階級和貧農的共產黨員、代表和聯繫廣大小資產階級的非黨左派進步分子和代表中等資產階級、開明紳士的中間分子各佔三分之一。為防止地主豪紳鑽進政治機關,規定基層政權的成份可以依據實際情況酌情變通。這一制度對團結抗日、推動全國的民主化,反對蔣介石的一黨專政起到了積極作用。 [1] 
中文名
三三制
類    型
統戰政策
實施時間
抗日戰爭時期
發起組織
中國共產黨

三三制簡介

中共中央在1940年3月6日首次提出了“三三制”原則。規定在政權機關人員配備上,共產黨佔三分之一,非黨的左派進步分子佔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間派佔三分之一。這樣,中國共產黨不僅把小資產階級,而且把民族資產階級和開明紳士也爭取到抗日政權中間來。同時,“三三制”政權提高了邊區各級政權機關的工作效率。 [2] 

三三制歷史發展

在敵後抗戰的嚴重困難時期,為了加強抗日民主政權建設,中共中央於1940年3月6日,發出《抗日根據地的政權問題》的指示,規定在抗日根據地政權人員分配上實行“三三制”,即共產黨員、黨外進步人士和中間派各佔三分之一。1941年4月27日,中共中央批准《陝甘寧施政綱領》,5月1日由中共陝甘寧邊區中央局頒佈。綱領規定參議會實行“三三制”原則,共產黨員必須與黨外人士實行民主合作,不得把持包辦,獨斷專行。按照“三三制”原則,各根據選舉建立起參議會和政府機關。 [5] 
1941年7月,晉冀魯豫邊區召開臨時參議會第一次會議,133名參議員出席,其中有共產黨員46名,佔三分之一。11月陝甘寧邊區第二屆參議會召開第一次會議。9名常駐議員有3名共產黨員。會議選出的邊區政府18名委員中,有共產黨員7名,略超過三分之一。 [5]  各個根據地相繼進行了改選,建立了“三三制”政權,頒佈了施政綱領,推動了根據地的民主運動和政權建設。 [3] 

三三制歷史意義

抗日根據地政權建設的“三三制”形式,是根據地實行民主政治的體現,對於鞏固中國共產黨在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中的無產階級領導權,發展進步勢力,爭取中間勢力,孤立頑固勢力,奪取抗戰的勝利,起到了重要作用。 [3] 
“三三制”是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一面旗幟,對團結各抗日階級、階層,動員和組織最廣大人民進行抗戰起了重要的作用;它是中國共產黨從本國的實際特點出發,創造性制定出爭取中間勢力,孤立頑固勢力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策略方針的具體體現,極大地促進抗日根據地及全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鞏固與發展;它是民主政治的集中表現,是中國共產黨在當時中國土地上建立的,一切其他政權不能比擬的最民主、最廉潔、最富有朝氣,最受人民歡迎和擁護的政權,為全國樹立了政權民主化的楷模,對廢除國民黨獨裁統治的抗日民主運動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4] 
“三三制”政權的成功實踐,不僅保證了抗日戰爭的勝利,還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形成進行了初步探索並積累了豐富經驗。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