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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站八所
鎖定
所謂“七站八所”,是指縣、市、區及上級部門在鄉鎮的派出機構。這裏的“七”和“八”都是概指,並非確數。這樣的機構,通常在20個以上,有的高達30多個。
- 中文名
- 七站八所
- 屬 性
- 派出機構
- 隸 屬
- 鄉(鎮)政府
- 作 用
- 專業化、計劃化
七站八所定義
所謂“七站八所”,是指縣、市、區及上級部門在鄉鎮的派出機構。這裏的“七”和“八”都是概指,並非確數。這樣的機構,通常在20個以上,有的高達30多個。 從歷史上看,“七站八所”的設立及“條塊結合”的管理體制是對鄉村社會事務實行專業化、計劃化和集權化管理的產物。“七站八所”的存在及“條塊結合”的體制在實踐中帶來的危害,是持久的“條塊分割”的矛盾,也是造成鄉村“食之者眾”的重要根源。眾多的“條條”不僅使鄉鎮政府不堪重負,最終也使農民羣眾不堪重負。改革“七站八所”,已勢在必行。
七站八所分類
主要有的:
二是縣直部門與鄉鎮雙層管理的站(所),包括司法所、土管所、財政所、派出所、林業站、法庭、衞生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