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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生態環境局

鎖定
七台河市生態環境局,是2018年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為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中文名
七台河市生態環境局
隸    屬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

七台河市生態環境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生態環境基木製度和有關環境保護的方針,建立健全市級生態環境相關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生態環境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並監督實施全市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承擔推進建設生態強市有關工作。
(二)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和報告;參與組織突發重大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協調縣(區)政府對重大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市重點流域、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減排目標的落實。貫徹落實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各縣(區)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提出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權限審查市政府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落實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監督管理水污染源排放管控和入河排污口設置工作。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開展全市生態狀況評估,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並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牽頭負責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和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對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及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八)負責生態環境准入的監督管理。受市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規定權限審批或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訂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准入清單。
(九)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和信息發佈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實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温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組織對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價、預警預測,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網和全市生態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十)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貫徹落實省應對氣候變化及温室氣體減排重大目標、規劃和政策。
(十一)統一負責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監察工作。配合省完成相關監察和督察工作。
(十二)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重大生態環境違法問題。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開展業務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和協調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劃,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
(十四)開展生態環境對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對外生態環境合作中有關問題的建議。開展生態環境科技相關工作。
(十五)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六)嚴格落實“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要求,切實做到權責一致。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市生態環境局要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加強對進口固體廢物和洋垃圾監管執法。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建設美麗七台河。

七台河市生態環境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機關政務和事務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電、信息、安全保衞、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等工作;承擔全市生態環境信息網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局機關工作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市直機關目標責任制業務目標制定、分解、督辦和彙總工作。負責綜合性會議材料以及其他重要文件、報告、講話的起草工作。負責擬定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工作,負責規範性文件備案工作。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劃,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攴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新聞審核和發佈相關工作,指導生態環境輿情收集、研判、應對工作。承擔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和項目管理相關工作,承擔機關、派出機構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組織生態環境方面的基礎能力建設。
(二)綜合法制科
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承擔中央、省級環境保護督察相關工作。其辦事機構與綜合科合署辦公。組織落實國家和省生態環境政策、規劃和生態環境專項規劃,組織生態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承擔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訂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和考核計劃。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組織協調工作,擬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計劃、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協助開展地方黨政領導班子政績考核工作,監督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情況。組織擬定生態環境保護目標並組織考核。承擔市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監測、温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調查評估全市生態環境質量狀況並進行預測預警,組織編制環境質量報告書和環境狀況公報併發布環境信息,承擔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網建設和管理工作。擬訂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市政府規章草案並貫徹實施;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和監督生態環境保護依法行政,組織實施全市生態環境保護法制培訓,承擔生態環境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生態環境對外合作中有關問題的建議,參與處理涉外的生態環境事物。承擔生態環境科技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與生態環保產業發展。負責協調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工作。負責污染防治攻堅戰綜合協調工作。
(三) 自然生態保護科(七台河市生態市建設辦公室)
應急管理科與其合署辦公。組織起草全市生態保護規劃,開展全市生態狀況評估,指導生態示範創建,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承擔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承擔生態市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開展我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體系建設工作、環境應急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工作。修訂全市環境突發應急預案及開展環境突發應急演練;開展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隱患排查;督辦環境風險隱患單位編制環境風險應急預案;開展環境事件風險預測、預報、預警;組織開展環境突發環境事件協調、調查、處理及上報;開展環境突發應急事件應對及環境事件的環境影響、損失技術評估工作。組織開展環境應急演練。設立環境應急專家庫。開展環境應急能力標準化建設和應急處置救投能力建設。
(四)水生態環境科
承擔全市地表水生態環境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和監督實施重點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貫徹落實跨界水體斷面水質考核制度,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並實施入河排污口設置和管理工作。
(五)大氣環境管理科
承擔全市大氣、噪聲、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建立並組織實施對各縣(區)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落實情況考核制度,組織擬訂重污染天氣應對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大氣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分析氣候變化對經濟發展的影響,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承擔市節能減排及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有關工作。
(六)土壤固體廢物核輻射監督管理科
承擔全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承擔全市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出市轉移許可審批及監督管理,組織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環境管理及基金補貼審核工作。貫徹落實核與輻射安全有關政策、規劃、標準和規範,負責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組織輻射環境監測,承擔核與輻射事故應急工作。承擔放射性廢物處理和處置設施、核技術利用項目、鈾(釷)礦和伴生放射性礦、電磁輻射裝置和設施、放射性物質運輸的核安全、輻射安全和輻射環境保護、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承擔排污許可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訂生態環境准入清單並組織實施。
(七)行政審批科
負責權限內行政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審查權限內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負責權限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後評價備案工作。
(八)機關黨的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其辦事機構與辦公室合署辦公。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和派出機構的黨羣工作。承擔機關、派出機構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考核培訓、選拔任用、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協助開展縣區黨政領導班子政績考核,承擔生態環境行政體制改革有關工作。

七台河市生態環境局派出機構

(一)勃利生態環境局
(二)新興生態環境局
(三)桃山生態環境局
(四)茄子河生態環境局

七台河市生態環境局現任領導

七台河市生態環境局局長:褚春巖 [1-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