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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姬
(漢哀帝生母)
鎖定
丁姬人物生平
丁姬早期經歷
定陶恭王劉康初為山陽王時,納娶丁姬為妾。劉康的王后張氏的母親鄭禮,是劉康母親傅太后(傅昭儀)同母異父的妹妹。傅太后憑藉親戚的緣故,想讓張王后生子,然而終究未能如願。河平四年(前25年),丁姬生下兒子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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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姬憑子顯貴
綏和二年(前7年)三月,漢成帝去世。同年四月初四日,劉欣繼位,是為漢哀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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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十九日,漢哀帝尊奉母親丁姬為恭皇后,後改號為帝太后。丁姬的兩個哥哥丁忠和丁明,憑藉漢哀帝舅舅的關係,得到提拔,丁明獲封陽安侯;丁忠早死,追封平周侯,諡號為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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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子丁滿繼承爵位。丁姬的叔父丁望,擔任左將軍,丁憲擔任太僕;丁明擔任大司馬、驃騎將軍,輔佐朝政。丁氏封侯的二人,大司馬一人,將軍、九卿、俸祿二千石的六人,侍中、諸曹十餘人。丁氏、傅氏家族暴興特盛,但漢哀帝不願多給權勢,不及漢成帝給予王氏家族的顯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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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姬去世貶號
建平二年(公元前5年)六月初五日,丁姬去世。漢哀帝説:“朕聞夫婦為一體。《詩經》上説:生則異室,死則同穴。昔日魯國大夫季武子的寢陵修成後,其妻杜氏之墓在西階之下,子孫請求合葬而得到同意。附葬之禮,自周朝就開始興起。孔子説:周朝的儀典文章大備!我遵循周禮。孝子對待死者與對待生者一樣,帝太后應起陵於恭皇(劉康)的園陵之中”。於是,漢哀帝派舅舅丁明將母親丁姬遺體運往定陶(今山東菏澤市定陶區)安葬,徵集陳留郡、濟陰郡的5萬人開挖墓穴並進行封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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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儀式之隆重,震動山東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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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姬軼事典故
據《漢書·外戚傳》載:王莽派人平掉丁姬的墳冢後,有數千只燕子從遠方銜來土塊碎石投到丁姬的墳冢處,積土成丘,以掩埋丁姬的屍骨。王充《論衡·死偽篇》記載,王莽命人打開丁姬棺槨時,從裏面冒出四五丈高的火焰來,將站在四周的數百吏士燒死。這兩處記載,雖不足信,但反映後人對丁姬的同情以及對王莽的憤恨與鞭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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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姬家庭成員
父親:丁某,廬江郡太守,追封褒德侯。
丁姬墓葬情況
2012年,經初步確定,山東菏澤市定陶區聖靈湖漢墓為丁姬之墓,併入選2012年度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
丁姬影視形象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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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漢書·卷九十七下·外戚傳第六十七下》:定陶丁姬,哀帝母也,《易》祖師丁將軍之玄孫。家在山陽瑕丘,父至廬江太守。
- 2. 《漢書·卷九十七下·外戚傳第六十七下》:始,定陶恭王先為山陽王,而丁氏內其女為姬。王后姓張氏,其母鄭禮,即傅太后同母弟也。太后以親戚故,欲其有子,然終無有。唯丁姬河平四年生哀帝。
- 3. 《漢書·卷十一·哀帝紀第十一》:孝哀皇帝,元帝庶孫,定陶恭王子也。母曰丁姬。年三歲嗣立為王,長好文辭法律。
- 4. 《漢書·卷十一·哀帝紀第十一》:明年,使執金吾任宏守大鴻臚,持節徵定陶王,立為皇太子。
- 5. 《漢書·卷十一·哀帝紀第十一》:綏和二年三月,成帝崩。四月丙午,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
- 6. 《漢書·卷十一·哀帝紀第十一》:五月丙戌,立皇后傅氏。詔曰:“《春秋》‘母以子貴’,奠定陶太后曰恭皇太后,丁姬曰恭皇后,各置左右詹事,食邑如長信宮、中宮。”追尊傅父為崇祖侯、丁父為褒德侯。封舅丁明為陽安侯,舅丁滿為平周侯。追諡滿父忠為平周懷侯,皇后父晏為孔鄉侯,皇太后弟侍中光祿大夫趙欽為新成侯。
- 7. 《漢書·卷九十七下·外戚傳第六十七下》:丁姬為帝太后,兩兄忠、明。明以帝舅封陽安侯。忠蚤死,封忠子滿為平周侯。太后叔父憲、望,望為左將軍,憲為太僕。明為大司馬票騎將軍,輔政。丁氏侯者凡二人,大司馬一人,將軍、九卿、二千石六人,侍中、諸曹亦十餘人。丁、傅以一二年間暴興尤盛。然哀帝不甚假以權勢,權勢不如王氏在成帝世也。
- 8. 《漢書·卷十一·哀帝紀第十一》:六月庚申,帝太后丁氏崩。上曰:“朕聞夫婦一體。《詩》雲:‘谷則異室,死則同穴。’昔季武子成寢,杜氏之殯在西階下,請合葬而許之。附葬之禮,自周興焉。‘鬱郁乎文哉!吾從周。’孝子事亡如事存。帝太后宜起陵恭皇之園。”遂葬定陶。發陳留、濟陰近郡國五萬人穿復土。
- 9. 《漢書·卷九十七下·外戚傳第六十七下》:建平二年,丁太后崩。上曰:“《詩》雲‘谷則異室,死則同穴’。昔季武子成寢,杜氏之墓在西階下,請合葬而許之。附葬之禮,自周興焉。孝子事亡如事存,帝太后宜起陵恭皇之園。”遣大司馬票騎將軍明,東送葬於定陶,貴震山東。
- 10. 《漢書·卷十一·哀帝紀第十一》:六月戊午,帝崩於未央宮。
- 11. 《漢書·卷九十七下·外戚傳第六十七下》:哀帝崩,王莽秉政,使有司舉奏丁、傅罪惡。莽以太皇太后詔皆免官爵,丁氏徙歸故郡。莽奏貶傅太后號為定陶共王母,丁太后號曰丁姬。
- 12. 《漢書·卷九十七下·外戚傳第六十七下》:元始五年,莽復言:“共王母、丁姬前不臣妾,至葬渭陵,冢高與元帝山齊,懷帝太后、皇太太后璽綬以葬,不應禮。禮有改葬,請發共王母及丁姬冢,取其璽綬消滅,徙共王母及丁姬歸定陶,葬共王冢次,而葬丁姬復其故。”太后以為既已之事,不須復發。莽固爭之,太后詔曰:“因故棺為致槨作冢,祠以太牢。”謁者護既發傅太后冢,崩壓殺數百人;開丁姬槨户,火出炎四五丈,吏卒以水沃滅乃得入,燒燔槨中器物。
- 13. 《漢書·卷九十七下·外戚傳第六十七下》:莽復奏言:“前共王母生,僣居桂宮,皇天震怒,災其正殿;丁姬死,葬逾制度,今火焚其槨,此天見變以告,當改如媵妾也。臣前奏請葬丁姬復故,非是。共王母及丁姬棺皆名梓宮,珠玉之衣非藩妾服,請更以木棺代,去珠玉衣,葬丁姬媵妾之次。”奏可。
- 14. 《漢書·卷十一·哀帝紀第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4-24]
- 15. 《漢書·卷九十七下·外戚傳第六十七下》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08-15]
- 16. 定陶古墓:漢代帝王葬制唯一可證實例 .中國文化報[引用日期20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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