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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作韶
鎖定
- 中文名
- 丁作韶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
- 出生地
- 河南夏邑
- 出生日期
- 1902年
- 逝世日期
- 1978年
- 畢業院校
- 上海震旦大學
- 職 業
- 教師 學者
- 性 別
- 男
目錄
- 1 個人生平
丁作韶個人生平
丁作韶(1902~1978),1902年1月出生。原名丁作詔,字舜廷,譯著筆名丁作韶,後以譯著筆名行於世。其祖父、父親均先後為歸德府學優廩生員,且相繼參加過維新變法與辛亥革命,具有初步的資產階級民主進步覺悟。良好的家庭教育使丁作韶逐步養成了追求進步、嚮往光明的志趣。1917年,15歲的丁作韶考取河南留學歐美預備學校英文科。他是一個非常勤奮且頗具天賦的有為少年,僅用3年時間就完成了一般人5年才能完成的英文科學分,於1920年9月破格轉入法文科插班學習。1922年,丁作韶又以超常的毅力修滿法文專業學分,並考取上海復旦大學法律系。在復旦5年學習期間,他目睹了國共第一次合作進行的大革命運動,英、日帝國主義釀成的1925年五卅慘案,以及北洋軍閥政府出賣祖國主權的種種醜惡行徑;他深深感到中國必須實行徹底的資產階級革命,必須建成一個像西方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一樣的法制健全、經濟發展的文明社會,也更感到了自己肩負的重任。這是他熱愛法律專業的根本原因。1927年,丁作韶以優異成績畢業於復旦大學。次年,他來到法國,考入巴黎大學研究生院,攻讀法律學專業。1926年獲碩士學位,1931年獲博士學位。1931年冬,丁作韶博士迴歸祖國。先在廈門大學任副教授,後歷任廣西大學、北平大學(今北京大學)及私立民國大學、中國大學、成功大學教授,並曾先後兼任上述5所國立、私立大學法律系主任、法學院院長及成功大學訓導長、校長等重要職務。與此同時,他兼任各地多家報紙主編、主筆。例如,北平《晨報》和重慶《益世報》主筆。一面從事高校法律專業教學,一面翻譯了大量的法國法律學論著,在各報連載,介紹西方先進的資產階級法制社會。
[2]
1941年有人提出了“以民族主義抗戰以民生主義建國”的口號,這一口號還被廣西桂林三民主義宣傳週工作委員會指定為演講的題目。這一口號從表面來看並無1大的問題,只是陳述了民族主義和民生主義在抗戰時期的不同功用。不過,法學家丁作韶對這一口號不以為然,他指出,從表面看來這一口號好像充實了“抗戰建國”的意義,在抗戰時期具體化了三民主義的分工,但稍作分析就會發現,這一口號把抗戰與建國分為兩個時期,把三民主義中的民族、民權、民生等劃分為需要先後實施的任務,這一觀點不僅在孫中山的遺教、蔣介石的言論中找不到任何依據,也與《中國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宣言》和《中國國民黨抗戰建國綱領》的相關精神不符。丁作韶強調,他的“抗戰建國”是以三民主義為最高原則,抗戰與建國不但不能分離,而且還有“相資相輔”的功用。丁作韶進一步強調,民族主義、民權主義和民生主義也有它們的“統一性”和“一貫性”,要爭取抗戰的勝利,不只是要實現民族主義,也必須同時實現民權主義和民生主義。就“抗戰建國”的實際需要而言,提倡民族主義加強民眾的戰鬥意識固然是必須的,但要達到抗戰必勝,建國必成,積極實行民權主義與民生主義也是急不待緩的。所以,他強調這一口號沒有任何依據,最好還是改為“以三民主義抗戰”和“以三民主義建國”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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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作韶不能認同將抗戰與建國分開,即是不認同抗戰時期中國國民黨一味凸顯民族主義、強調集權,不認同看輕民權主義、民生主義的作用,不認同投入很少資源在民權、民生建設上的做法。他認為,“以民族主義抗戰以民生主義建國”的口號恰恰就是中國國民黨這一錯誤政策的另一種説法。
[4]
抗日戰爭後期,丁作韶教授短期擔任過雲南省政府秘書長。解放戰爭時期,他在天津任《益世報》主筆時當選為天津市議會議長,反對獨裁,呼籲建立法制社會,可謂不遺餘力。1948年,丁作韶教授受聘擔任台北大學法學院教授。此後一直致力於台灣的法學高等教育,培養法制人才。1978年6月,病逝於台北,終年76歲。其著作有《當代三大帝國主義》、《抗日救國方案》;譯著有《國際私法》、《法國憲法之演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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