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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責任債券

鎖定
一般責任債券(General Obligation Bonds):一般責任債券是由州、市、縣或鎮政府發行,以發行者的徵税能力作保證的一種地方政府債券。這種債券信用僅次於國債,安全性強,所籌措的資金往往用於修建高速公路、飛機場、公園及其他市政設施。
中文名
一般責任債券
外文名
General Obligation Bonds
發行單位
州市縣政府
安全性

目錄

一般責任債券定義

一般責任債券起源於是美國,是一種地方債券,由州、市、鎮或縣政府發行,以發行者的徵税能力作保證,尤其以其最不受限制的徵税能力作保證的一種政府債券。
一般責任債券的償還極少拖欠,投資者能按期收回本金並取得利息。發行這種債券所籌措的資金往往用於修建高速公路、飛機場、公園以及市政設施等。我國發行的奧運債券,從本質上看屬於一般責任市政債券

一般責任債券類型

以美國為例,一般説來,州比市、鎮、縣具有更大的徵税能力,州通常以銷售税、汽油税或公路使用税以及個人、公司所得税作為發行債券的保證。市、鎮、縣等地方政府的徵税能力沒有州政府大,因此通常是以財產税作為發行債券的保證。一般責任債券包括以下幾種:
1、有限税款債券
發行者只能以法律中規定的有限徵税能力來作為發行債券的保證,有的該種債券甚至被規定只能以財產税收入作為保證。
2、無限税款債券
發行者可以用自己充分的徵税能力作為發行債券的保證。因此,該種債券比較而言,本利支付比較有保證,安全性高。
發行者以向自己所實施項目的受益人徵收的税款作為發行債券的保證。比如説,地方政府在某一個地區用發行地方債券的收入修建了一條高速公路,那麼任何一個使用該高速公路的人都是該項目的受益人,都得為此繳納特別受益費,該受益費就成為該債券還本付息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