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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規則

鎖定
一般規則是《合同法》總則關於合同履行地點的規定。根據《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當事人就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若根據上述方法仍無法確定的,履行地點不明確的,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合同法》第62 條)。 [1] 
中文名
一般規則
定    義
《合同法》總則關於合同履行地點的規定
特別規則
特別規則是《合同法》分則及其他法律關於某有名合同履行地點的特別規定。例如,《合同法》第141條和第160 條對買賣合同履行地做了補充性規定。同一階位的特別法則在適用上優於一般規則。
參考資料
  • 1.    柳經緯.合同法: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14年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