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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盈餘公積

鎖定
一般盈餘公積又分為法定盈餘公積和任意盈餘公積兩種。法定盈餘公積的計提比例為税後利潤的10%,法定盈餘公積累計額已達註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任意盈餘公積由企業根據公司章程或股東大會決議提取。企業提取的一般盈餘公積可用於彌補虧損或轉增資本。
中文名
一般盈餘公積
外文名
Common Features Surplus
分    為
法定盈餘公積和任意盈餘公積
維    護
股票在市場上的信譽
一般盈餘公積(Common Features Surplus)
股份公司還可以在虧損的年份,在規定的範疇內用盈餘公積發放股利,以維護其股票在市場上的信譽,避免股票價格發生大幅度的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