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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罪

鎖定
一罪又稱“單一罪”。是指行為人具有一 個犯意,實行一個犯罪行為,因而具備一個獨立犯罪構成的犯罪行為。如果雖有幾個犯罪行為存在,單獨分析每個犯罪行為均可構成獨立的罪,但是這些行為之間具有內在的聯繫,各個行為合在一起可構 成統一的犯罪的。如結合犯、連續犯、繼續犯、接續犯,仍為一罪。 [1] 
中文名
一罪
類    型
法學術語
一罪可以分為四種類型:
(1)單純的一罪,也叫典型的一罪,是指基於一個罪過形式,實施的一個行為,符合一個犯罪構成的犯罪行為
(2)實質的一罪。指在外觀上具有數罪的某些特徵,但實質上構成一罪的犯罪形態。它包括想象競合犯結果加重犯和繼續犯。
(3)法定的一罪。是指本為符合數個犯罪構成的數罪,但因某種特定的理由,法律上將其規定為一罪的犯罪形態。它包括結合犯和集合犯。
(4)判斷的一罪。又稱裁判的一罪,是指本來符合數個犯罪構成的數罪,但因其固有的特徵,在司法機關處理時將其作為一罪。它包括連續犯·牽連犯和吸收犯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