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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律師

鎖定
一級律師(First Grade Lawyer) 是司法部根據律師工作的性質及其實際工作需要而設置的工作崗位,屬正高級律師職稱 [5]  [1-2] 
中文名
一級律師 [4] 
外文名
First Grade Lawyer
所屬領域
法律 
職務級別
正高級律師職稱 [2-3] 
適用對象
專職律師 [2] 

一級律師職責

1.擔任在國內外有重大影響的民事案件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辯護人、代理人參加訴訟; [1] 
2.辦理國內外有重大影響的非訴訟法律事務,參加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談判;
3.組織領導重大的律師業務研究,指導二級以下律師的工作和業務進修;
4.研究解決律師業務中遇到的重大疑難問題。

一級律師任職條件

擔任二級律師5年以上,工作成績卓著,經考核具備下列條件者,可以聘任或任命為一級律師:
1.具有高深的法學水平,能提出研究課題,並組織研究、取得成果,在法學界有一定的聲望;
2.具有豐富的律師業務經驗,掌握同其本職工作相適應的其他學科知識;
3.能夠處理律師業務中出現的重大疑難問題;
4.具有指導二級律師以下人員工作的能力;
5.熟練掌握一門以上外國語。 [1] 

一級律師評審標準

1、具有寬廣的法學基礎理論和律師專業知識,瞭解和掌握國內外法學理論研究和律師專業發展動態,並結合國內和省內律師實務發展的需要,確定專業工作和研究方向;
2、有豐富的工作經驗和辦理各類訴訟、非訴訟案件的經驗及處理本專業疑難複雜案件的獨特技能,獨立承辦4件以上國內外重大疑難案件;
3、能熟練運用外國語獲取國外法學研究和律師實務信息、辦理案件、進行學術交流;
4、有組織和指導進行法學課題研究和律師實務、培養專門人才的能力,公開發表高水平的法學著作和論文,學術造詣高,在同行中形成明顯的業務和學術優勢;
5、有優良的律師職業道德、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工作業績顯著;是本省律師界同行公認的業務和學術帶頭人。

一級律師申報條件

第一條 適用範圍
本條件適用於直接從事律師職業、取得律師資格和執業證書、在職在崗的專業人員。
第二條 思想政治素質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有良好的律師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專心致志於律師工作,恪守
須提交任現職期間完成繼續教育的有效證明。
第六條 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擔任二級律師職務期間,必須同時具備下列律師業務工作經歷:
1、平均每年獨立承辦過或主持辦理過各類案件不少於20項,其中在當地屬較重大疑難案件的不少於30%;
2、平均每年獨立經辦過或主持辦理過涉外案件不少於10件,能用外國語直接與境外國外當事人談判或交換意見、出具法律意見書;
3、應為省內大中型律師事務所的業務骨幹或省內律師界公認擅長某一法律專業領域的業務帶頭人,能熟練、正確地指導二級以下律師開展業務;
4、至少參加過2次以上國際或全國或4次以上全省法學研討會或律師實務交流活動,並有法學論文在會議上宣讀;
第七條 業績成果條件
擔任二級律師職務期間,必須具備下列業績成果條件:
1、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圓滿完成工作任務,業績成果顯著,在當地律師界享有較高聲譽,是公認的業務和學術帶頭人,受到國家或省廳表彰、獎勵或認可的;
2、辦理各類訴訟和非訴訟案件業績顯著,獨立承辦或主持辦理國內外有重大影響的疑難案件5件以上(提交有理論分析的實例材料),且辦案認真負責、質量高、獲得當事人普遍好評的;
3、省廳級三等獎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貢獻者(前三名,以獎勵證書為準),或省廳級以上立項科研項目的主要負責人(前三名)。
第八條 論文著作條件  
擔任二級律師職務期間,必須具備公開發表、出版下列法學論文著作條件之一
1、著作1部(第一、二作者或主編、第一或常務副主編,本人完成編著字數在6萬以上)、論文1篇(省級以上刊物,第一作者)以上;
2、著作1部(主要編、著者,本人完成編著字數在4萬以上)、論文2篇(省級以上刊物、第一作者)以上;
3、論文5篇(省級以上刊物2篇,第一作者;其他刊物3篇,第一、二作者)以上;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