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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備用金

鎖定
一次性備用金是指用款單位或職工個人提出用款申請,經審批後撥款,使用後根據用款憑證進行一次性的審批報賬,採用多退少補的結賬方式。 [1] 
中文名
一次性備用金
定    義
用款單位或職工個人提出用款申請,經審批後撥款,使用後根據用款憑證進行一次性的審批報賬,採用多退少補的結賬方式
採用這種方法,在向用款單位或職工個人撥款時,借記“其他應收款一備用金”賬户,貸記“現金”或“銀行存款”賬户。用款單位或個人持用款憑證報銷時,如果報銷數大於領款數,則按報銷數借記“管理費用”賬户,按領用數貸記“其他應收款一一備用金”賬户,再按報銷數與撥款數的差額貸記“現金”或“銀行存款”賬户;如果報銷數小於撥款數,則按報銷數借記“管理費用”賬户,報銷數與撥款數之差借記“現金”賬户,並按撥款數貸記“其他應收款--備用 金”賬 户。
參考資料
  • 1.    沈濤 . 物流企業會計 :立信會計出版社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