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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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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2015年12月9日發出。發表於2015年12月14日《人民日報》。《意見》共分七部分:一、加強和改進黨校工作的重要意義;二、堅持黨校姓黨根本原則;三、把黨的理論教育和黨性教育作為黨校教學首要任務;四、提升黨校科研水平和影響力;五、加強黨校師資隊伍和幹部隊伍建設;六、充分發揮黨校系統整體優勢;七、加強和改善黨委對黨校工作的領導。《意見》指出,黨校事業是黨的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重視發揮黨校作用是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執政水平的重要保證。《意見》共二十六條。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中共黨史學會編.中國共產黨歷史系列辭典:中共黨史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