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莊嚴論

鎖定
莊嚴論,印度古代的文藝理論總稱,主要指詩的理論及修辭學,不過範圍較廣,可包括無韻律的詩即散文,所以也是一般文學理論。
中文名
莊嚴論
類    型
文藝理論總稱
所屬國
印度
時    代
古代
這一類的書中大部分是論詩的“形體”即形式方面,分析種種修辭格式,也論述文學的體裁
和風格派別。從大約9世紀的《韻光》起,經過新護的《韻光注》,這類著作進而討論詩的“靈魂”,即詩或文學的
內容和本質。由於對詩的主體或核心究竟應是什麼看法不同而分成不同派別。《舞論》是現存的最早的專門著
作,論述戲劇,兼及音樂、舞蹈等。以後,早期著作有 7世紀的檀丁的《詩鏡》和婆摩訶的《詩莊嚴論》。
印度古代文學理論一派的名稱。與風格論,味論和韻論共同構成了印度 文論體系。
莊嚴論的代表著作有婆摩訶《詩莊嚴論》,優婆託《攝莊嚴論》,樓陀羅吒《詩莊嚴論》。
該理論認為詩歌的身體由音和義兩部分構成,這兩部分需要莊嚴(裝飾)。而音莊嚴的方法有諧音,疊聲等,義莊嚴的方法有誇張,比喻,雙關等。莊嚴就是音義的曲折表達。
這派理論總結了當時的文學技巧,並認識到了詩歌語言和日常語言的區別,確立了文學的獨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