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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苑
鎖定
刊名: 美苑。本刊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二為”方向,貫徹“雙百方針,立足東北,面向全國;堅持普及與提高相結合,強調羣眾性、知識性、學術性與時代精神,為繁榮美術出版事業做貢獻。
- 中文名
- 美苑
- 語 種
- 中文
- 主辦單位
- 魯迅美術學院
- 創刊時間
- 1980年
- 出版週期
- 雙月
- 國內刊號
- 21-1079/J
- 郵發代號
- 8-124
- 出版地
- 遼寧省瀋陽市
美苑期刊簡介
語種: 中文;
開本: 大16開
ISSN: 1003-5605
CN: 21-1079/J
郵發代號: 8-124
歷史沿革:
現用刊名:美苑
Meiyuan
創刊時間:1980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08)
中文核心期刊(1996)
全國優秀社科學報、中國藝術類核心期刊
美苑主要欄目
主要欄目有北國畫廊、畫家與畫、技法探索、外國美術、美術博覽、考生信息、連環畫園地、漫畫園地、書法園地、美苑繁花等。
美苑讀者對象
讀者對象為專業及業餘美術工作者和美術愛好者。
美苑投稿須知
1.文稿務求論點明確,論據可靠,數據準確,文字精煉,字數在4500字以上;
2.摘要的字數要求在200字左右,要中英文對應。內容包含研究的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詳情參見“文摘編寫規則GB 6447—86”;
3.文稿請附3~8箇中英文對應的關鍵詞,中英文題名和作者單位;
4.來稿如獲某種研究基金資助,請列出項目名稱及編號;
5. 請附第一作者簡介,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職務職稱、研究方向及發表論文情況;
6. 註明所有作者的詳細地址、聯繫方式及E-mail;
7. 參考文獻要求在7條以上,並隨文標註。要按“文後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7714-2005)”的要求著錄;
8. 文稿的格式請參見本刊近期出版的期刊;
9.本刊審稿期為2個月,在此期間請勿一稿多投。
10.本刊對已錄用的稿件按所佔版面收取版面費。稿件刊登後,按作者數贈送當期樣刊。
美苑更名為藝術工作
自2016年起,魯迅美術學院學報《美苑》更名為《藝術工作》,這是恢復使用延安魯藝校刊的刊名。《藝術工作》創辦於1938年,登載當時魯藝師生創作的藝術作品及理論批評文章。
魯迅美術學院學術委員會經過深入討論,決定恢復使用原校刊刊名《藝術工作》,不再使用《美苑》刊名,報遼寧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經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准。《藝術工作》國際標準連續出版物號:ISSN2096—076X;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CN21—1598/J。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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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魯迅美術學院學報由《美苑》更名為《藝術工作》 .魯迅美術學院.2016-03-09[引用日期2016-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