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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語言學

鎖定
文字語言學(grammatology) 亦譯“書寫語言學”。指的是法國的德里達用語。指的是研究文字語言的一個學科。傳統的觀點認為文字記錄系統與聲音語言系統有時一致,但是有時並不一致,兩者都屬於能指。但音符是一級能指,字符是二級能指。德里達認為,文字語言是文字記錄下來的文字系統,字符與音符是對立的,應該完全的區別開來。 [1] 
中文名
文字語言學
外文名
grammatology
定    義
指的是法國的德里達用語
在以前的哲學體系中,言語具有特權,書寫則是從屬於言語的,即是言語中心主義。如取消這種言語中心論,與聲音相對的文字語言就顯示出自己的生成能力和規律,這種文字語言學比言語中心主義更能説明問題,它表現出個符號永遠與另符號相聯繫,只有從一個參照系統出發才能得到了解,這種一個符號聯繫到另個符號的情況叫做蹤透。該理論的中心思想是破除言語中心主義中的邏科聯繫,以呈示其記號與另一記號之間的聯繫沒有客觀基礎,而是人的主觀聯繫。
參考資料
  • 1.    金炳華.哲學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