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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鳩辭

(李白寫的詩)

鎖定
《白鳩辭》是唐代詩人李白創作的一首雜言古詩。辭中借猛禽與鳳凰的形象,批判統治者的表裏不一,口實行非,不勞而獲,貪婪殘忍,高傲不羣。
作品名稱
白鳩辭
作    者
李白
創作年代
唐代
出    處
《全唐詩》
作品體裁
雜言古詩

白鳩辭作品原文

白鳩辭
鏗鳴鐘,考朗鼓⑵。歌白鳩,引拂舞。
白鳩之白誰與鄰⑶,霜衣雪襟誠可珍。
含哺七子能平均。食不噎⑷,性安馴。
首農政⑸,鳴陽春⑹。
天子刻玉杖,鏤形賜耆人⑺。
白鷺之白非純真,外潔其色心匪仁。
闕五德⑻,無司晨⑼,胡為啄我葭下之紫鱗⑽。
鷹鸇鵰鶚⑾,貪而好殺。
鳳凰雖大聖,不願以為臣。 [1] 

白鳩辭註釋譯文

【註釋】
⑴白鳩辭:指夷則格上白鳩拂舞辭。夷則格,南朝梁舞蹈名。夷則,古十二樂曲之一。《史記·律書》:夷則,言陰氣之賊萬物也。格,式也。《白鳩》,三國吳舞曲名,拂舞,樂人執拂而拂舞,以指揮節拍。
⑵鏗鳴鐘,考朗鼓:謂敲擊鐘鼓,發出響亮的聲音。鏗,撞。考,擊。朗,聲音響亮。
⑶“白鳩”句:謂白鳩毛色的潔白,無物可比。鄰,比。
⑷食不噎:喻不貪。噎:指咽。
⑸首農政:服從農業政令。首,服從。這裏用擬人手法。
⑹鳴陽春:謂白鳩每到農耕該開始的春天,便鳴啼報時,使農人不忘農事。
⑺“天子”二句:言天子為老年人所賜之玉杖,上端雕刻白鳩。《後漢書·立秋》仲秋之月,縣道皆按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玉杖,哺之以糜粥。八十、九十,禮有加賜。玉杖長九尺,端以鳩鳥為飾。鳩者,不咽之鳥也,欲 老人不咽。
⑻闕五德:謂白鷺不如雞有五德。《韓詩外傳》:君獨不見雞乎?首戴冠者,文也;足傅距者,武也;敵在前敢鬥者,勇也;得食相告,仁也;守夜不失時,信也。雞有此五德。闕,通缺。
⑼無司晨:謂白鷺不如雞之能報曉。司,掌管。
⑽“胡為”句:質問白鷺何以啄食蘆葦下的魚類,與人類爭食。葭,蘆葦。紫鱗,指魚類。
⑾鷹鸇鵰鶚:四種猛禽。
【譯文】
敲響鳴鐘,擊響朗鼓。高歌《白鳩》,跳起拂舞。
白鳩毛羽潔白,誰可以與之為鄰,霜雪樣潔白的衣襟彌感珍貴。
能平均公道地哺養七個子女,不搶食,食不噎,性情安馴。
首推農政,鳴賀陽春,催促農耕。
天子刻玉杖,上鏤白鳩之形賜與老年人。
而白鷺羽毛雖然很白,但不純真,外型潔白,其心不仁。
既沒有雞的五種德性,也不司晨而鳴,還胡亂啄我蘆葦下的紫鱗魚。
鵰鶚,這些猛禽,均貪而好殺。
鳳凰雖然具有大聖德行,也不願與之並列為臣。 [2] 

白鳩辭作品鑑賞

此詩為舞曲的歌詞。這篇歌詞,通過對白鳩形象的描繪,歌頌勞動人民品質高尚,表裏如一,平和公允,清心寡慾,温順善良,循政負責;借猛禽與鳳凰的形象,批判統治者的表裏不一,口實行非,不勞而獲,貪婪殘忍,高傲不羣。詩含抨擊李林甫與唐玄宗之意。
全詩分為兩部分。前四句為第一部分。是全詩的引子。寫奏樂、歌唱、舞蹈。其餘為第二部分,是全詩的正文,又可分為兩層。第一層寫白鳩品質高潔,公允平和,知足不貪,性情馴順,循政報時,從而受到人類的尊重,其形象成為天子賜老人玉杖上的雕飾物。第二層,首寫白鷺表裏不一,無德無功,不勞而食;次寫四種猛禽的貪而好殺;再次寫鳳凰自高,脱離平民。 [3] 

白鳩辭作者簡介

李白像 李白像 [4]
李白(701年—762年),字太白,號青蓮居士。是屈原之後最具個性特色、最偉大的浪漫主義詩人。有“詩仙”之美譽,與杜甫並稱“李杜”。其詩以抒情為主,表現出蔑視權貴的傲岸精神,對人民疾苦表示同情,又善於描繪自然景色,表達對祖國山河的熱愛。詩風雄奇豪放,想像豐富,語言流轉自然,音律和諧多變,善於從民間文藝和神話傳説中吸取營養和素材,構成其特有的瑰瑋絢爛的色彩,達到盛唐詩歌藝術的巔峯。存世詩文千餘篇,有《李太白集》30卷。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