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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上烽火品約

鎖定
塞上烽火品約,中國古代烽火台臨敵報警發佈烽火信號的條例。
中文名
塞上烽火品約
出    處
《中國集郵辭典 (上卷)》
定    義
中國古代烽火台臨敵報警發佈烽火信號的條例
是東漢槓年居延都尉府為其所屬甲渠、卅井、殄北三烽塞所制定。《品約》反映了兩千多年前中國西北邊陲“謹侯望,督烽火”的臨啓報警,傳遞信息的狀況。1974年從甘肅居延地區破城子漢代甲渠烽塞擴侯長遺址出土,該女品全札由17籲木簡組成,最後一片為《品約》名稱,其餘16片刻寫《品約》旁規定的具體內容。(注:《塞上烽火品約》)部分內容:匈奴入塞,天大風、風及降雨,不具烽火者,亟傳檄告,人走馬馳以疾急。塞上亭遂見匈奴人在塞外,各舉部烽如品,毋燔薪,其誤亟下烽滅火,侯尉吏以檄馳言府。匈奴人晝入卅井降虜遂以東,舉一烽,燔一積薪。夜入,嗡一積薪,舉塢上一苣火,毋絕至明。甲渠,殄北塞上和如品。右塞上烽火品約。 [1] 
參考資料
  • 1.    翟寬編著,中國集郵辭典 (上卷),北京出版社,1997年02月第1版,第1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