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

鎖定
《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由國務院印發,提出實施國家統一的未成年人網絡遊戲電子身份認證,完善遊戲產品分類、內容審核、時長限制等措施。 [1] 
2021年9月27日,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印發《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
中文名
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
頒佈時間
2021年9月27日
發佈單位
國務院

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發佈歷程

2021年9月27日,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印發《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 [1] 

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綱要內容

兒童與安全方面,《綱要》提出,減少兒童傷害所致死亡和殘疾。兒童傷害死亡率以2020年數據為基數下降20%。
排查消除溺水隱患,兒童溺水死亡率持續下降。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兒童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減少兒童跌倒、跌落、燒燙傷和中毒等傷害的發生、致殘和死亡。兒童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提升兒童用品質量安全水平。
《綱要》強調,預防和制止針對兒童一切形式的暴力。提高對學生欺凌的綜合治理能力,預防和有效處置學生欺凌。預防和干預兒童沉迷網絡,有效治理不良信息、泄露隱私等問題。兒童遭受意外和暴力傷害的監測報告系統進一步完善。
策略措施方面,《綱要》稱,創建兒童安全環境。樹立兒童傷害可防可控意識,通過宣傳教育、改善環境、加強執法、使用安全產品、開展評估等策略,創建有利於兒童成長的家庭、學校、社區安全環境。開展安全自護教育,提高兒童及其看護人的安全意識,幫助其掌握安全知識技能,培養兒童安全行為習慣。落實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等安全管理主體責任,開展兒童防傷害、防暴力、避災險、會自救等教育活動。
《綱要》明確,建立健全兒童傷害防控工作體系。加大兒童傷害防控領域立法和執法力度。構建完善多部門合作的兒童傷害防控工作機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兒童傷害防控。制定實施國家、地方兒童傷害防控行動計劃,探索創新並大力推廣兒童傷害防控適宜技術,優先制定實施針對流動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的傷害防控措施。
預防和控制兒童溺水。加強看護,保證兒童遠離危險水體。隔離、消除家庭及校園環境的溺水隱患,加強農村地區相關水體的防護隔離和安全巡查,加強開放性水域、水上游樂場所、船隻等安全管理並配置適用於兒童的應急救援裝備。加強預防溺水和應急救援知識技能教育,普及兒童游泳及水上安全技能,引導兒童使用安全游泳場所。
預防和控制兒童道路交通傷害。完善交通安全立法。提高兒童看護人看護能力,培養兒童養成良好交通行為習慣。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和兒童步行及騎乘非機動車反光標識。完善兒童道路安全防護用品標準,加強生產和銷售監管。道路規劃建設充分考慮兒童年齡特點,完善校園周邊安全設施,嚴查嚴處交通違法行為。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預防和控制兒童跌倒、跌落、燒燙傷、中毒等傷害。消除環境危險因素,推廣使用窗户護欄、窗口限位器等防護用品,減少兒童跌倒、跌落。教育兒童遠離火源,引導家庭分隔熱源,安全使用家用電器,推廣使用具有兒童保護功能的家用電器,預防兒童燒燙傷。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包裝,提升兒童看護人對農藥、藥物、日用化學品等的識別及保管能力,避免兒童中毒。預防嬰幼兒窒息,提升看護人對嬰幼兒有效照護能力。規範犬類管理及寵物飼養,預防動物咬傷。加強防災減災教育,提高兒童及其看護人針對地震、火災、踩踏等的防災避險技能。
《綱要》指出,加強兒童食品安全監管。完善兒童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強化嬰幼兒配方食品和嬰幼兒輔助食品安全監管,加大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抽檢監測及不合格食品處罰力度。落實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食品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消除兒童集體用餐各環節食品安全隱患,加強校內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嚴肅查處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預防和減少產品引發的兒童傷害。強化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健全兒童用品強制性國家標準體系,完善產品安全警示標識。建立健全兒童玩具強制性國家標準,加強兒童用品行業自律,鼓勵制定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部分兒童用品依法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持續開展兒童用品質量安全守護行動,嚴厲查處製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鼓勵消費者依法投訴舉報產品安全問題。加強對產品造成兒童傷害的信息監測、分析、監督檢查和缺陷產品召回工作。杜絕“毒跑道”、“毒校服”,保障遊戲遊藝設備及大型遊樂設施安全,引導兒童安全使用電動扶梯、旋轉門等設施設備。
《綱要》提出,預防和控制針對兒童的暴力傷害。宣傳倡導對兒童暴力零容忍理念,提升公眾的法治意識和兒童保護意識,增強兒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強化國家、社會、學校、家庭保護責任,建立防控針對兒童暴力傷害的部門合作工作機制,健全各級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平台,落實針對兒童暴力傷害的發現、報告、干預機制。落實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機構和人員的強制報告責任。鼓勵公眾依法勸阻、制止、檢舉、控告針對兒童的暴力行為。依法嚴懲針對兒童的暴力違法犯罪行為。
加強對學生欺凌的綜合治理。完善落實學生欺凌綜合治理的部門合作工作機制。營造文明安全校園環境,加強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健全人格和社會交往能力。嚴格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學生欺凌早期預警、事中處理、事後干預等工作機制,提高教職員工、家長、學生對欺凌的預防和處置能力。依法依規調查和處置欺凌事件,發揮教育懲戒作用。強化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將學生欺凌專項治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綱要》明確,加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落實政府、企業、學校、家庭、社會保護責任,為兒童提供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保障兒童在網絡空間中的合法權益。加強網絡監管和治理,完善和落實網絡信息監測、識別、舉報、處置制度,依法懲處利用網絡散佈價值導向不良信息、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為。網絡遊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依法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不得為未滿十六週歲兒童提供網絡直播發布者賬號註冊服務。加強網絡語言文明教育,堅決遏阻庸俗暴戾網絡語言傳播。實施國家統一的未成年人網絡遊戲電子身份認證,完善遊戲產品分類、內容審核、時長限制等措施。加強兒童個人信息和隱私保護。
提高對兒童遭受意外和暴力傷害的緊急救援、醫療救治、康復服務水平。廣泛宣傳兒童緊急救援知識,提升看護人、教師緊急救援技能。完善公共場所急救設施配備。完善國家緊急醫學救援網絡,加強兒童傷害院前急救設施設備配備,實現院前急救與院內急診的有效銜接,加強康復機構能力建設,提高兒童醫學救治以及康復服務的效率和水平。
《綱要》強調,完善監測機制。建立健全國家和地方兒童遭受意外和暴力傷害監測體系,通過醫療機構、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社區、司法機關等多渠道收集兒童傷害數據,促進數據規範化。建立多部門、多專業參與的數據共享、分析、評估和利用工作機制。

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統計監測

2021年是實施《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以下簡稱《綱要》)開局之年,為全面反映《綱要》實施進展情況,國家統計局根據《綱要》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和相關部門數據資料,對兒童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環境和法律保護等七個領域實施進展情況進行了綜合分析。結果顯示:《綱要》實施首年總體進展順利,兒童健康水平整體提高,安全保護持續加強,受教育水平穩步提升,兒童福利提標擴面,家庭建設日益完善,成長環境日益優化,法律保護機制不斷健全。 [2] 
一、兒童與健康
(一)兒童健康水平持續提高。兒童健康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兒童死亡率持續下降。2021年,每千名兒童擁有兒科執業(助理)醫生0.78名,比2020年增加0.14名;每千名兒童擁有牀位2.2張,增加0.03張。全國新生兒死亡率為3.1‰,下降0.3個千分點;嬰兒死亡率由2020年的5.4‰下降到5‰;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為7.1‰,下降0.4個千分點。
(二)出生缺陷綜合防治不斷強化。初步建立覆蓋婚前、孕前、孕期、兒童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防治出生缺陷宣傳教育得到加強,公眾優生健康意識不斷提高。2021年,全國婚前醫學檢查率為70.9%,比2020年提高2.5個百分點;產前篩查率為85.7%,提高4.6個百分點;新生兒訪視率為96.2%,提高0.7個百分點。
(三)兒童健康管理得到加強。圍繞兒童生長監測、營養與餵養指導、眼保健和視力檢查等兒童生長髮育重點,全面加強兒童健康服務和管理。2021年,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為92.8%;7歲以下兒童健康管理率為94.6%,比2020年提高0.3個百分點。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覆蓋率為93%,提高1.2個百分點。小學生和初中生近視率分別為35.5%和71.1%,與2020年基本持平。
(四)兒童疾病防治持續強化。加強兒童傳染病防治,適齡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維持在較高水平,兒童血液病等重大疾病救治診療體系逐步完善。2021年,適齡兒童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各種疫苗接種率均保持在90%以上。5歲以下兒童貧血率為4.2%,比2020年下降0.3個百分點;5歲以下兒童生長遲緩率為1.1%。國家印發《關於進一步擴大兒童血液病惡性腫瘤救治管理病種範圍的通知》,累計將22個病種納入兒童血液病惡性腫瘤救治管理病種範圍。
(五)兒童身心全面發展得到關注。學生健康體檢和體質監測機制不斷完善,引導兒童樹立正確性別觀念和道德觀念的教育逐步納入基礎教育體系。2021年,小學和中學配備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學校比例分別為30.1%和54.2%,分別比2020年提高21個和23.7個百分點。中學開展預防艾滋病教育和性教育相關課程和活動的學校比例為94.4%,提高4.3個百分點。
二、兒童與安全
(一)兒童傷害防控取得積極成效。兒童傷害防控宣傳教育加強,兒童傷害預防服務能力和救治能力提升,兒童傷害死亡發生率下降。2021年,兒童傷害死亡率為10.28/10萬,比2020年下降7.1%。兒童溺水死亡率由2020年的3.38/10萬下降到3.29/10萬,下降2.7%。
(二)兒童食品用品安全監管加強。加大力度查處兒童食品用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預防和減少食品用品引發的兒童傷害發生。2021年,嬰幼兒配方乳粉食品安全抽檢合格率為99.89%,兒童用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率為13.92%。
三、兒童與教育
(一)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提高。2021年,第四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開始實施,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進一步擴大,普及水平持續提高。全國學前教育毛入園率為88.1%,比2020年提高2.9個百分點。全國共有普惠性幼兒園24.5萬所,增加1.1萬所;佔全部幼兒園的比例為83%,提高2.8個百分點。普惠性幼兒園在園幼兒4218.2萬人,增加135.4萬人;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為87.8%,提高3個百分點。
(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持續推進。2021年,在義務教育全面普及的基礎上,全國所有區縣均通過了國家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我國義務教育實現了基本均衡。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為95.4%,比2020年提高0.2個百分點。小學學齡兒童淨入學率和小學升學率分別為99.9%和99.3%,初中階段毛入學率[1]始終保持在100%以上。2021年,全國共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20.7萬所;專任教師1057.2萬人,增加27.7萬人。
(三)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鞏固提升。2021年,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為91.4%,比2020年提高0.2個百分點。全國高中階段教育共有學校2.4萬所,在校生4403.1萬人,增加245.3萬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2605萬人,增加110.6萬人;佔高中階段教育在校生的59.2%。中等職業教育在校生1738.5萬人,增加75.2萬人;佔高中階段教育在校生的39.5%。
(四)特殊兒童羣體受教育權利得到保障。2021年,全國共有特殊教育學校2288所,比2020年增加44所;專任教師6.9萬人,增加3184人;在校生92萬人,增加3.9萬人。
四、兒童與福利
(一)兒童福利水平提標擴面。兒童參加基本醫療保障得到鞏固,孤兒[2]、事實無人撫養兒童[3]基本生活標準不斷提高,更多殘疾兒童得到康復救助。2021年末,全國共有2.5億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2021年,機構內集中養育孤兒和社會散居孤兒每人每月平均保障標準分別為1697.4元和1257.2元,分別比2020年提高86.1元和72.9元。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每人每月平均保障標準為1248.1元,提高69.9元。36.3萬名殘疾兒童接受康復救助,增加7.9萬人。672.2萬名兒童納入低保對象範圍。
(二)基層兒童服務機構隊伍壯大。積極推進兒童福利機構優化提質和創新轉型,為包括各類困境兒童在內的未成年人提供關愛服務。截至2021年底,全國共有兒童福利機構539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276個;城鄉社區兒童之家32.9萬個,增加8550個;全國共配備兒童督導員5.3萬人、兒童主任65.1萬人,基本實現鄉鎮級設立有兒童督導員、村級設立有兒童主任的目標。
五、兒童與家庭
(一)家庭文明建設進一步深化。開展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引導廣大家庭將立德樹人作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務,培養兒童的好思想、好品德、好習慣。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家庭家教家風建設的實施意見》《關於進一步完善家庭文明建設活動工作機制的意見》。以建設好家庭、涵養好家教、傳承好家風為重點深入實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2021年,各級婦聯組織共表彰五好家庭49858户,尋找推薦各級各類最美家庭178.6萬户。
(二)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逐步完善。《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施行,明確規定推進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建設,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體系和政府購買服務目錄。制定實施家庭教育工作規劃。2021年,全國共有家長學校41.8萬個,培訓6959.4萬人次。
(三)支持家庭生育養育教育的法律法規政策落地實施。各地陸續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出台財政、税收、教育、住房、就業等新生育政策的配套支持政策,積極探索育兒津貼、育兒假等支持家庭生育養育的措施。開展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給予每個新增託位1萬元補助,2021年底全國每千人口託位數2.03個。
六、兒童與環境
(一)兒童健康成長的人居環境持續優化。2021年,農村自來水普及率為84%,比2020年提高1個百分點。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為94.2%。農村衞生廁所普及率超過70%。
(二)兒童文化產品日益豐富。積極滿足青少年兒童對文化產品和服務新需求,不斷擴大面向青少年兒童的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2021年,全國出版初中及以下少年兒童圖書9.7億冊(張),比2020年增加6562萬冊(張);出版兒童音像製品801.6萬盒(張)。全國公共圖書館共有少兒文獻1.7億冊,增加1516.7萬冊。全國少兒廣播節目播出時間為28.8萬小時,與2020年基本持平;少兒電視動畫片和少兒電視節目播出時間分別為45.2萬小時和62.6萬小時。
(三)兒童成長的友好環境逐漸形成。各地大力推動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兒童友好環境氛圍日益優化。2021年,全國共有社區少先隊實踐教育營地(基地)5567個。全年青少年參加科普宣講活動3.6億人次;未成年人蔘觀博物館1.8億人次,比2020年增加5905.5萬人次。全年處置網上危害兒童的違法和不良信息286.1萬條。
七、兒童與法律保護
(一)未成年人司法工作體系逐步健全。全面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進一步完善少年審判、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機制。截至2021年底,全國共設立少年法庭2181個,未成年人檢察專門機構2176個。2021年,得到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14.8萬人次,比2020年增長23%;分別有2795名和10719名未成年人得到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提供的司法救助。
(二)依法嚴懲侵犯兒童人身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深入開展查找被拐失蹤兒童的“團圓”專項行動,依法嚴懲利用網絡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2021年,全國共破獲拐賣兒童案件348起,找回歷年失蹤被拐兒童1.1萬名。
(三)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取得新進展。強化立法保障,實施新修訂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確立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司法“六位一體”未成年人保護大格局,營造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良好社會環境。2021年,全國未成年人犯罪人數為3.5萬人,佔同期犯罪人數的比重為2.02%,比2020年下降0.19個百分點。
注:
[1] 初中階段毛入學率是指初中階段在校生總數佔國家規定初中階段年齡組人口數的百分比。
[2] 孤兒是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滿18週歲、由地方縣級以上民政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和條件認定的、並已經領取了孤兒基本生活費的未成年人。其中集中養育孤兒是指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或寄養的孤兒;社會散居孤兒是指在社會上分散供養,由其法定監護人承擔撫養義務、履行監護職責的孤兒。
[3] 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是指父母雙方均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被撤銷監護資格、被遣送(驅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兒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被撤銷監護資格、被遣送(驅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兒童。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