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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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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2004年9月19日通過。2006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十六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決定》指出,我們黨成為執政黨,是歷史的選擇、人民的選擇。在我國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我們黨必須大力加強執政能力建設。這是關係中國社會主義事業興衰成敗、關係黨的生死存亡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戰略課題。《決定》總結了55年來黨執政的主要經驗,提出了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並強調:堅持把發展作為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不斷提高駕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能力;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不斷提高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能力;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不斷提高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能力;堅持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不斷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堅持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不斷提高應對國際局勢和處理國際事務的能力;以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為重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中共黨史學會編.中國共產黨歷史系列辭典:中共黨史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