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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共識

鎖定
2001年10月20日, [1]  在上海成功舉辦了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第九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美國總統布什、俄羅斯總統普京等19位領導人出席了會議。與會成員達成廣泛一致,形成了“上海共識”。
中文名
《上海共識》
發生時間
2001年10月20日 [1] 
發生地點
上海

上海共識具體內容

《上海共識》
第一部分:拓展亞太經合組織的遠景目標
各成員領導人認為,貿易自由化仍然是APEC進程的核心內容,但有必要對茂物目標進行更新和拓展,以促進貿易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與經濟技術合作的協調發展,儘可能造福本地區所有經濟體。要實現這一目標,關鍵是要加強各成員在國內和國際兩方面的單邊行動和集體行動,在一些領域進行改革,並加強能力建設。財長會進程的戰略目標也應在APEC更廣闊的遠景規劃中有所反映。
第二部分:進一步明確實現茂物目標的戰略
拓展和更新《大阪行動議程》
各成員領導人對今年有關《大阪行動議程》方面的工作表示讚賞,並同意拓展《大阪行動議程》,以反映大阪會議以來全球經濟發生的根本性變化。高官們應就如何拓展《大阪行動議程》提出建議。

上海共識推進倡議

各成員領導人重申,有條件發起並實施某些合作倡議的成員可以在與《茂物宣言》保持一致的前提下采取行動。領導人鼓勵發展此類“探路者倡議”,認為在執行這些倡議時,必須遵循APEC自主自願、協商一致、靈活性、透明度、開放的地區主義以及發達和發展中成員遵循不同的時間表等原則。
促進實施面向新經濟的合理的貿易政策
各成員領導人認識到實施恰當的貿易政策以順應新形勢、促進新經濟發展的重要性。作為這一努力的一部分,領導人指示高官們於2002年年中前就此進行信息交流,內容包括服務業開放程度及有關關税和知識產權機制的情況等。在此基礎上,各成員可以在2002年部長級會議前確定相關目標。
貿易便利化後續行動
各成員領導人指示部長們於2002年部長級會議前確定具體的行動和措施,與私營部門密切合作,在2006年前將APEC貿易便利化原則付諸實施,目標是力爭在未來5年內將APEC地區的貿易交易費用降低5%。領導人還指示部長們探討為貿易便利化確定客觀標準的可能性。
通過加強透明度原則
各成員領導人意識到加強經濟管理透明度的重要性,指示部長們在考慮各成員實際情況的前提下,努力執行已通過的加強透明度條款的選擇性菜單和原則,並從2002年開始在單邊行動計劃中報告有關部門工作的進展情況。領導人還強調應重視有針對性地協助發展中成員在加強開放與透明度方面取得更大進展。
第三部分:加強執行機制
加強單邊行動計劃同行審議機制
各成員領導人歡迎部長們做出的加強單邊行動計劃同行審議機制的決定,並鼓勵各成員在新的審議機制的基礎上自願提交單邊行動計劃供其他成員審議。領導人還同意在完成對上述成員的審議工作後,於2005年對實現茂物目標取得的全面進展進行中期審評。
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和能力建設
各成員領導人認識到,經濟技術合作不僅可以促進可持續發展和縮小發展差距,還可以直接支持貿易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增強各成員的競爭能力,實現共同繁榮。領導人對《大阪行動議程》第二部分的修改工作表示讚賞,並號召將經濟技術合作有關努力納入APEC各項優先領域中。
各成員領導人支持對高官會經濟技術合作分委會的作用和權限進行審議,並希望這項工作能儘快取得進展。各成員領導人同意,應吸收在實驗階段取得的經驗和教訓,繼續開展經濟技術合作行動計劃有關方面的工作。領導人同意APEC應加強與雙邊、多邊和私營機構的合作,以減少重複,加強人力資源能力建設方面的活動。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