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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艾抑菌霜”事件

鎖定
“歐艾抑菌霜”事件,指的是羣眾和社會反映福建歐艾嬰童健康護理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益芙靈多效特護抑菌霜”和“開心森林一抹舒寶寶皮膚抑菌霜”涉嫌違法添加激素問題。 [1] 
2021年1月7日,魏文鋒發佈視頻,揭露有家長從市面上購買福建歐艾嬰童健康護理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款噯嬰樹“益芙靈多效特護抑菌霜”,疑致使嬰兒出現過度肥胖、汗毛增多、發育遲緩等病狀, [2]  給5個月大的孩子使用後出現“大頭娃娃”現象 [3]  。因為關聯到曾轟動一時的“三鹿奶粉大頭娃娃”事件,再加上視頻內容曝光問題的嚴重性,截至發稿時,該視頻觀看量已破3000萬,@老爸評測-魏老爸此條微博轉發量已破14萬,引發業界對於“消字號”產品的重新關注。 [2] 
1月17日,漳州市衞健委確認兩款“歐艾抑菌霜”含有氯倍他索丙酸酯 [1]  。1月18日,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並對相關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4] 
中文名
“歐艾抑菌霜”事件
發生時間
2021年1月7日
發生地點
福建省漳州市
涉事企業
福建歐艾嬰童健康護理用品有限公司
曝光者
魏文鋒
涉事品牌
噯嬰樹
涉事物品
嬰兒抑菌霜
違添激素
氯倍他索丙酸酯

“歐艾抑菌霜”事件事件背景

2019年5月7日,福建歐艾嬰童健康護理用品公司曾在其官方微信號上公佈一份“權威檢測報告”。
2019年3月6日,根據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出具的多份委託檢查報告,其中“歐艾牌抑菌霜”、“益芙靈多效特護抑菌霜”檢測結果正常,該公司稱“結論:噯嬰樹產品不含激素、抗生素”。 [3] 

“歐艾抑菌霜”事件事件經過

2021年1月7日,魏文鋒曝光了有家長從市面上購買“噯嬰樹”品牌的“益芙靈多效特護抑菌霜”,給5個月大的孩子使用後出現“大頭娃娃”現象:發育遲緩、多毛、臉腫大等。
魏文鋒稱,事後,家長、嬰兒輾轉做全套檢查,檢查結果均顯示正常。醫生指出孩子是否使用激素藥膏,家長才懷疑“益芙靈多效特護抑菌霜”存在問題。
收到商家警告 收到商家警告
家長通過網絡公佈此事後,竟然還收到了商家的警告。 [5]  大頭娃娃涉事抑菌霜廠商迴應 ,質疑家長網絡炒作。 [6] 
魏文鋒將“益芙靈多效特護抑菌霜”及同廠家的另一款嬰兒霜“開心森林”送給專業機構檢測,檢測結果均含有30多(mg/kg)的激素(氯倍他索丙酸脂)。據瞭解,以上兩類產品均取得“(閩)衞消證字”許可證號。 [3]  魏文鋒表示,在化妝品中檢測出零點幾毫克的激素已經是相當高的含量了。 [2] 
視頻最後,老爸評測發出呼籲:“查看嬰兒霜背後的衞生許可證號,如果是消字號,那很可能和此次涉事的嬰兒霜一樣,添加抗生素和激素,大家不要買也不要用!” [2] 

“歐艾抑菌霜”事件事件迴應

2021年1月7日,上游新聞記者從福建漳州市衞健委工作人員處獲知,元旦期間該部門已接到浙江消費者舉報,正積極參與調查,工作人員就在執法現場。漳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也向記者表示,維護消費者利益是他們的職責,該局已經介入調查瞭解情況。 [3] 

“歐艾抑菌霜”事件事件處置

“歐艾抑菌霜”事件召回檢測

大頭娃娃 大頭娃娃
2021年1月9日,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報道了近日網傳的“大頭娃娃”事件,福建漳州市衞健部門1月9日通報,涉事“益芙靈多效特護抑菌霜”兩款產品共1200瓶,分別銷往江蘇宿遷和連雲港,目前正召回檢測。 [7] 
2021年1月9日當天,連雲港市衞健委高度重視、立即行動,全面排查涉事產品。據連雲港市衞健委綜合監督與職業健康處處長羅賢標介紹:9號當天,連雲港市衞健委就下發了《關於排查“益膚靈”抑菌霜相關情況的緊急通知》,部署在全市的緊急排查工作。截至目前,該市各縣區、板塊出動衞生監督員36人,排查經營店31家。 [7] 
經排查,截止2021年1月10日上午12時,贛榆區已被涉事企業召回97盒,暫時查封9盒。其他縣區尚未排查出涉事產品,全市尚未發現疑因塗涉事產品變“大頭娃娃”的情況。 [7] 
2021年1月10日,宿遷市衞健委發佈了《關於福建漳州“大頭娃娃”涉事產品調查處理情況的報告》,報告中指出,已“通過福建省漳州市衞健委、衞生監督所,查到涉事產品宿遷總代理閆某”。 [7] 
2021年1月10日上午,宿遷市衞健委下發了《關於開展“大頭娃娃”產品排查工作的緊急通知》,部署在全市的緊急排查工作,要求市、縣(區)兩級衞健部門按照執法責任區域開展涉事產品排查,對排查到的產品進行登記、查封,對已經銷售的產品要求召回。宿遷市共出動衞生監督員32名,檢查經營單位47家,主要為母嬰店,藥店等,未發現涉事產品。下午3時許,市衞健委執法人員在市衞健委詢問室對閆某進行詢問,經過詢問,涉事產品未在宿遷市內售賣,剩餘產品均已快遞迴廠家。目前宿遷全市未排查出涉事產品,且未發現疑因使用涉事產品變“大頭娃娃”的情況。 [7] 

“歐艾抑菌霜”事件成立工作組

2021年1月17日,從漳州市衞健委網站獲悉,漳州市成立由衞健、市場監管、工信、公安、龍文區政府等組成的事件處置工作組,針對羣眾和社會反映歐艾嬰童健康護理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兩款抑菌霜產品涉嫌違法添加激素問題,依法依規開展調查。現將有關進展情況通報如下:
日前,事件處置工作組赴江蘇、浙江兩省四市,先後走訪衞健部門、相關醫院、部分產品經銷點、患兒家庭、評測機構等,對涉事產品流向地的銷售和下架情況作進一步摸排, 深入患兒家中走訪看望,瞭解患兒的健康狀況及診療進展。
經有檢測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檢測,已確認召回的涉事產品“益芙靈多效特護抑菌霜”和“開心森林一抹舒寶寶皮膚抑菌霜”含有氯倍他索丙酸酯,企業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涉事企業所在地衞健部門已將有關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已傳喚涉事企業主要涉案人員。 [1] 

“歐艾抑菌霜”事件立案偵查

2021年1月18日,福建漳州市衞健委網站發佈了關於“歐艾抑菌霜”事件調查處置進展情況的最新通報:
關於“歐艾抑菌霜”事件調查處置進展情況的通報
根據目前產品檢測結果和調查情況,歐艾嬰童健康護理用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涉嫌犯罪。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並對相關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衞健部門依法吊銷涉案企業《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衞生許可證》;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吊銷涉案企業營業執照。
我市將繼續加大案件偵辦力度,堅決依法依規從嚴從重查處涉案企業及相關人員。
漳州市“歐艾抑菌霜”事件處置工作組
2021年1月18日 [4] 
 關於“歐艾抑菌霜”事件調查處置進展情況的通報  關於“歐艾抑菌霜”事件調查處置進展情況的通報 [4]

“歐艾抑菌霜”事件曾被調查

全國消毒產品網上備案信息服務平台顯示,福建歐艾嬰童健康護理用品有限公司出具了一份寧波海關技術中心開具的檢測報告,其中顯示,涉案產品6項微生物指標結果政策,符合《一次性使用衞生用品衞生標準GB15979-2002》的要求,但並沒有顯示產品是否含有激素。在2020年9月22日, 在對福建歐艾嬰童健康護理用品有限公司進行備案後檢查時發現,由於產品安全技術相關資料不全,涉案企業曾被責令改正。
在2020年9月22日, 在對福建歐艾嬰童健康護理用品有限公司進行備案後檢查時發現,由於產品安全技術相關資料不全,涉案企業曾被責令改正。 [2] 

“歐艾抑菌霜”事件社會評論

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認為,母嬰店在明知涉事商品為普通消毒用品,卻故意宣傳“藥用療效”,涉嫌虛假宣傳。這種行為不僅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還要承擔相應行政責任。如果明知產品添加了違禁成分仍然銷售的,還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陳音江表示,在消毒用品中添加違禁成分,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可能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或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產品罪。除了沒收違法所得和相應的罰款,還可能面臨刑事追責。
陳音江提醒,消費者購買消毒、衞生用品時,應選擇在正規商場、超市購買,且要看清楚生產批號等相關信息。當發現人身權益受到損害時,要留好憑證,保留證據,並向當地消協或衞生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歐艾抑菌霜”事件屢禁不止

這並非嬰兒霜第一次被曝違規添加激素,也不是“消字號”產品第一次因打擦邊球被質疑。最近十年間,激素寶寶霜案件年年都有,年年也被查,但也年年復發。
2018年,江蘇泗洪縣一個8個多月女童高血糖、結石。後來查出女嬰經常使用用於護膚的紫草膏,含有激素氯倍他索丙酸酯。 [8] 
2019年,美麗修行聯合《中國消費者報》在各大電商平台選購了8款熱銷的寶寶濕疹霜,送檢至全球測評機構SGS檢測,結果顯示,這8款自稱“純天然”“植物提取”“不添加任何激素”的產品中,只有2款沒有檢測出激素,不合格率高達75%。
2019年 8月1日,國家藥監局掛網公佈了2批次不合格嬰幼兒化妝品,分別是:標示為廣州騰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諾必行®嬰寶特護膏(規格:18g,標示批號:NBXA11095)檢出禁用組分酮康唑;標示為平輿冰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產的冰王®舒英寶母嬰平安膏(規格:50g,標示批號:20180802)菌落總數達130000CFU/g或CFU/mL,遠遠高於≤500CFU/g或CFU/mL(眼部化妝品、口唇化妝品和兒童化妝品);≤1000CFU/g或CFU/mL(其他化妝品)的標準。 [9] 
2019年,自媒體丁香醫生等機構選購了8款熱銷的寶寶濕疹霜,並送檢至SGS(全球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檢驗結果顯示,8款自稱“純天然”“無激素”的嬰兒霜中有6款都含有激素,其中不乏多種強效及超強效激素 [8] 
江西眾樂堂實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苗疆域草嬰兒紫草軟膏”被檢測出含有地塞米松醋酸酯、地塞米松、莫米他松糠酸酯、倍他米松醋酸酯等4種激素。其中,地塞米松醋酸酯含量堪比藥膏,達到476.6mg/kg,地塞米松檢出含量11.6mg/kg。與其官方宣傳的“不含激素”不符。
鵲膚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鵲膚霜,則被檢出含有倍氯米松雙丙酸酯、倍他米松雙丙酸酯、倍氯米松、氯倍他素丙酸酯等4種激素。其中,倍氯米松雙丙酸酯的含量最高,達到176.8mg/kg。
廈門掌上貝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送檢的樣品檢出莫米他松糠酸酯、氯倍他索丙酸酯等2種激素。其中,莫米他松糠酸酯含量為200.2mg/kg,氯倍他索丙酸酯為3mg/kg。
合肥幫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銷售的“幫寶消濕止癢膏”,也被檢出含有氯倍他索丙酸酯,含量為75.2mg/kg。 [10] 
部分不法分子通過避開高門檻的藥品備案,選擇低門檻的妝字號和消字號備案,甚至通過買賣批准文號,貼牌生產的案件屢禁不止。
知名皮膚科醫生楊希川在微博直言,“消字號和妝字號的所謂治療濕疹的軟膏和霜,是違規添加激素的重災區,而且往往是強效激素,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大面積使用會引起皮膚甚至全身不良反應。”更有來自福州市中醫院的醫生陳夢學在微博發言稱,“只要是消字號,特別是江西永豐生產的所謂中藥藥膏或嬰兒霜,99%含有強效激素。”
目前,“消字號”這一品類一般特指消毒液和衞生用品,我國監管部門不認可“消字號”護膚品這一説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化妝品註冊管理司(中藥民族藥監管司)副司長李金菊曾經在一次會議上明確表態:不存在藥妝、醫藥部外品。《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化妝品標籤禁止標註下列內容:(一)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療作用的內容”,第四十三條規定“化妝品廣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產品具有醫療作用”。
2013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就制定並頒佈了《兒童(含嬰幼兒)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對兒童化妝品的原料和功效作了明確規定。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