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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期刊出版工作30年”榮譽證書

鎖定
為了激勵為中國期刊事業發展傾注畢生精力並對期刊事業發展做出有益貢獻的期刊工作者,中國期刊協會在2015年紀念中國期刊200年時,向符合條件的期刊工作者頒發“從事期刊出版工作30年”榮譽證書,對其為期刊事業所做貢獻給予表彰。為慶祝中國改革開放四十週年,中國期刊協會2018年再次頒發“從事期刊出版工作30年”榮譽證書,旨在激發廣大期刊工作者的使命感和責任感,促進中國期刊事業的發展。 [1] 
中文名
“從事期刊出版工作30年”榮譽證書
創辦時間
2015年
創辦機構
中國期刊協會

“從事期刊出版工作30年”榮譽證書推薦辦法

地方期刊社,經刊社主辦單位人事部門同意,由各省(區)、市期刊協會推薦,經當地新聞出版管理部門審核後報送中國期刊協會;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期刊社,由刊社主辦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同意後報中國期刊協會;軍隊系統期刊出版工作者,由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審核同意後報中國期刊協會。

“從事期刊出版工作30年”榮譽證書推薦原則

本着“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進行,最終結果將通過中國期刊協會網站和相關媒體向公眾發佈和公示。本活動不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收取任何費用。

“從事期刊出版工作30年”榮譽證書評選規則

被推薦人員必須從事中國期刊出版工作30年以上,始終堅持正確輿論導向,且未出現過重大責任事故。已獲得過“從事期刊出版工作30年”榮譽證書,不再參加推薦活動。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