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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節能先進個人

鎖定
"廣東省節能先進個人"是為表揚先進、樹立典型,更好推進全省節能工作,根據《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規範管理全省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通知》(粵廳字〔2019〕134號)和省級評比達標表彰項目週期,在全省範圍內評選表彰的一批廣東省節能先進個人。 [1-2] 

廣東省節能先進個人獎項歷程

2023年7月19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公佈了表彰廣東省節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通報,提出為表彰先進、樹立典型,進一步激發做好新形勢下節能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省人民政府決定,授予廣州市越秀區發展和改革局鄧騰燊等79名同志“廣東省節能先進個人”稱號,並在全省予以通報表彰。 [1] 

廣東省節能先進個人評選範圍

全省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節能相關工作的集體和個人。
評選表彰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不評選副廳級或相當於副廳級以上單位和幹部,不評選縣級以上黨委或政府,縣處級幹部原則上不超過評選總數的20%。 [2] 

廣東省節能先進個人表彰名額

擬表彰廣東省節能先進個人80名。 [2] 

廣東省節能先進個人評選條件

省節能先進個人評選條件。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真貫徹執行節能法律法規,熱愛節能工作,具有強烈事業心和高度責任感,在節能管理、監督執法、核查核算、技術研發、統計分析、設備運行、諮詢服務、宣傳培訓等方面發揮骨幹作用、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檢舉揭發嚴重浪費能源行為,並經市以上節能主管部門查證屬實的人員。無違法違紀行為,原則上從事節能及相關工作2年以上。 [2] 

廣東省節能先進個人評選程序

(一)提出擬推薦對象。按照評選條件,自下而上逐級審核推薦,通過廣泛聽取意見、充分醖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推薦對象,並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應包括推薦對象名稱(姓名)、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蹟等。涉密或不宜公開事項可按規定不予公示。市級評選機構和省級推薦單位(含有關支撐單位)就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主要事蹟以及推薦程序的規範性、推薦材料的真實性等進行審核,省級推薦單位可推薦省節能先進集體1個、省節能先進個人1名,各地級以上市按不超過分配推薦名額2倍提出初審推薦對象(推薦名額詳見附件2),於2023年1月18日前將初審推薦材料(附電子版)報省評選領導小組辦公室。
初審材料包括:推薦文件、初審推薦對象彙總表(附件3)、初審推薦登記表(附件4、5)等材料。推薦文件應包括推薦工作組織情況、推薦程序、擬推薦對象及簡要事蹟(不超過500字)、在本單位公示情況等,未註明本單位公示情況的不予受理。
(二)初審。省評選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初審推薦對象的先進性、典型性、代表性進行初審,採取差額評選的方式提出初審通過名單,報請省評選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後,向市級評選機構和省級推薦單位反饋。
(三)確定正式推薦對象。各市級評選機構和省級推薦單位根據初審通過的名單,按規定組織考察,機關事業單位和幹部應按照管理權限徵求組織人事和紀檢監察部門意見,企業和企業人員應徵求行業主管、生態環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税務、市場監管、信用管理、應急管理等部門意見,《徵求意見表》(附件9)需由各市級評選機構或省級推薦單位負責組織徵求意見,不得由被推薦對象自行辦理。在市級(系統)範圍進行公示無異議後,確定正式推薦對象,於2023年2月20日前向省評選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複審材料。
複審材料包括:正式評選推薦文件、推薦對象彙總表(按推薦優先順序排序,附件6)、推薦審批表(附件7、8)、徵求意見表(附件9)、正式推薦對象事蹟材料(不超過1500字)、個人2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式3份。正式評選推薦文件應包括推薦工作組織情況、推薦程序、推薦對象徵求意見情況、在本地區(系統)公示情況、推薦意見等。
(四)複審。省評選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正式推薦對象進行復審,並按規定徵求省公安廳意見,在採取適當方式進行考察的基礎上,提出擬表彰對象,提請省評選領導小組會議審議後在全省範圍內進行公示。
(五)確定表彰對象。省評選領導小組根據公示情況,確定表彰對象,提請以省政府名義印發表彰決定。 [2] 

廣東省節能先進個人評選要求

(一)嚴格評選條件。堅持以政治表現、工作實際和貢獻情況作為衡量標準,同時考慮推薦對象一貫表現,嚴格把關,優中選優,確保表彰對象的先進性和代表性。
(二)堅持面向基層。評選活動要突出重點、面向基層,向條件艱苦的基層一線的集體和個人傾斜。鼓勵各地市及有關單位將重點用能單位及縣處級以下幹部作為推薦對象,分配2個以上節能先進集體名額的地市應至少推薦1個企事業單位或基層機關單位,分配2名以上節能先進個人名額的地市應至少推薦1名企事業單位或基層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三)嚴肅評選紀律。對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規定程序推薦的單位和個人,經查實後撤銷其評選資格,並取消參加下一屆評選推薦活動的資格。對在表彰推薦工作中有嚴重失職、瀆職或弄虛作假、藉機謀取私利、收取賄賂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 

廣東省節能先進個人獎勵辦法

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對評選出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由省人民政府發佈表彰決定,授予“廣東省節能先進集體”和“廣東省節能先進個人”稱號。先進集體頒發獎牌和證書,先進個人頒發證書,並按有關規定發放一次性獎金。 [2] 

廣東省節能先進個人獲獎名單

先進個人(79名)
鄧騰燊  廣州市越秀區發展和改革局科長
趙詩敏  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二級調研員
蘇 敏  廣州市散裝水泥與建築節能管理中心部長
李文柏  廣州市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副科長
高亮明  深圳媽灣電力有限公司節能主任工程師
孫長富  深圳市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專家聯合會副理事長
劉俊桃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三級調研員
林 靜  深圳市南山區發展和改革局四級調研員
李洛晞  珠海市發展和改革局四級主任科員
林金煌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研發部部長
梁遠平  珠海市香洲區節能促進中心主任
鄭宇鴻  汕頭市龍湖區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
吳佳臨  南澳縣發展和改革局股長
舒山明  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副科長
柯曉明  佛山市禪城區發展和改革局副股長
吳海城  廣東省中西醫結合醫院後勤保障科科長
吳榮國  韶關市發展和改革局副科長
陳 皓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能源科負責人
陳 銘  深能合和電力(河源)公司效率主任工程師
趙俊威  河源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長
曾紅兵  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副科長
陳惠軍  博羅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謝偉藝  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柯偉雄  大亞灣區工業貿易發展局副局長
林光育  汕尾市節能中心主任
胡旭彬  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汕尾供電局總經理
羅雲飛  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副科長
何宇輝  東莞市能源利用監測中心主任
胡德宜  東莞市洪梅鎮經濟發展局聘員
朱治國  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科長
陳劍雄  中山市節能中心主任
嚴佳騰  中山市統計局四級主任科員
畢 超  台山市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
石華山  漢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周宏寶  國能粵電台山發電有限公司生產技術部主管
黃鋭國  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
邱桂博  湛江中冶環保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陳一鳴  湛江市節能和循環經濟協會工程師
賴穎娜  茂名市發展和改革局副科長
楊澤宇  高州市發展和改革局一級科員
程方軍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生產管理部節能與公用工程室副主任
麥劍強  肇慶市節能監察中心副主任
朱敏宜  高要區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
冼美羣  肇慶高新區發展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陳 凱  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科長
胡 婷  清遠市節能中心副主任
鍾文超  連州市發展和改革局股長
許林沖  潮州市發展和改革局總經濟師
張 琳  潮州市統計局科長
佘昭勇  潮州市楓溪區發展和改革局股長
温麗雲  揭陽市發展和改革局節能中心副主任
林錦虹  惠來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劉文烽  揭西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
馬 平  廣東省粵瀧發電有限公司維修部部長
黃心怡  雲浮市云城區發展和改革局股長
趙木仙  雲浮市發展和改革局科長
黃煒演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綜合二處四級調研員
楊 昆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四級調研員
王 躍  廣東工業大學總務部工程師
陳仨珂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工業節能與綜合利用處四級調研員
姜 浩  廣東省財政廳工貿發展處三級主任科員
官力斯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應對氣候變化與交流合作處一級主任科員
黃 瓊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科技信息處一級主任科員
鄧文俊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事務中心工程師
曾鵬輝  廣東省監獄管理局警務保障中心副主任
王一宸  廣東省博物館工程師
周 荃  廣東省建築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建築節能研究所副所長
熊志勝  廣東科學中心運行管理部副部長
李越勝  廣東省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順德檢測院院長
周維志  廣東省統計局能源統計處一級主任科員
潘雪欽  廣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建設管理處三級主任科員
蔣幫鎮  廣東省能源局節能處三級主任科員
謝智強  廣州白雲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建設管理部項目經理
李 堅  廣東省交通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焦鎮雄  廣東省節能中心工程師
李千秋  廣東省清潔生產協會會長助理
傅智健  廣東省循環經濟和資源綜合利用協會總工程師
張佳鑾  廣東省技術經濟研究發展中心助理研究員
江騰佳  廣州能源檢測研究院工程師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