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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阿協定

鎖定
1946年1月25日,東北民主聯軍西滿軍區司令員呂正操與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內防部部長阿思根、興安南地區行政公署主任烏力圖,在雙遼(今吉林省鄭家屯)就雙方軍政關係問題進行了“共同商討”,並達成協議,史稱“呂阿協定”。 [1] 
中文名
呂阿協定
簽訂時間
1946年1月25日

呂阿協定歷史背景

1945年“八·一五”抗日戰爭勝利以後,黨中央、中央軍委旋即從各解放區抽調大批幹部和主力部隊挺進東北,組建東北人民自治軍(1946年1月改稱為東北民主聯軍),司令員林彪,政治委員羅榮桓,參謀長劉亞樓,下設東滿、西滿、南滿、北滿等幾個主要軍區。西滿軍區成立於1946年1月,司令員呂正操,政治委員李富春,政治部主任張平化。西滿軍區區域為北起濱洲鐵路齊齊哈爾一線,沿齊(齊齊哈爾)—通(通遼)鐵路南抵昭烏達盟一帶,背靠東蒙,與東蒙的納文慕仁、興安、哲里木盟南北走向地域接壤。這時以王爺廟為中心的東蒙地區,已於1月16日成立了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組建起東蒙古人民自治軍。東蒙政府下轄興安、哲里木、昭烏達、索圖、納文慕仁5省和省外4旗,其管轄地域不僅與西滿解放區接壤、相交,而且處於我黨我軍主力的後方和與蘇蒙軍取得直接聯繫的有利地位。根據全國解放戰爭尤其東北戰場的態勢,西滿部隊意在東蒙開闢和創建新的根據地;而這時的東蒙也在進行建軍、建政。因此,西滿與東蒙的部分地區,不協調與摩擦誤會之事時有發生,“呂阿協定”正是在這一情形下籤訂的。 [1] 
在簽訂協定之前,為做好東蒙工作,西滿軍區成立了蒙古工作委員會(對外稱蒙古聯誼工作部),部長為方知達,副部長為趙大同。1946年1月25日,西滿軍區呂正操、李富春、張平化邀東蒙人民自治政府內防部部長阿思根、興安南地區行政公署主任烏力圖抵雙遼(今鄭家屯),就雙方軍政關係問題舉行會談,達成並簽訂了協定。協定在政治和軍事方面作了約定,特別是在軍事方面約定“西滿軍區駐東蒙古各地軍隊原則上不駐於蒙古人居住區,因軍事需要進駐蒙古人居住區時,軍需不由蒙古人負擔,漢人居住區不在此列;在作戰時,則雙方配合,共同作戰。關於土匪和反動武裝則不論其在蒙區或漢區,一經察覺,雙方均有就近聯合剿除之任務。” [1] 
協定簽訂之後,阿思根持呂正操、李富春、張平化簽發的《通令》,前往通遼、開魯、東科前、後旗、奈曼旗、赤峯、林東林西、經棚一帶視察,建立整頓東蒙人民自治軍,並解決東蒙各地自治軍與民主聯軍之關係。2月末,為落實“呂阿協定”規定之內容,方知達代表西滿軍區又與阿思根在巴彥塔拉商談,進一步明確:“一、東蒙自治軍接受西滿軍區領導和指揮,並歡迎西滿派各級政工幹部到東蒙古自治軍工作;二、西滿軍區保障東蒙自治軍的武器、彈藥和給養”。 [1] 

呂阿協定歷史意義

“呂阿協定”的簽訂,打開了東蒙地區的工作局面。不久,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內蒙古自治運動統一會議,即“四·三”會議在承德召開,“呂阿協定”的條款得到了實質性的深化和完善,諸如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民族區域自治是平等自治;蒙古軍隊應分別地域,屬八路軍各軍區領導指揮;八路軍幫助整軍、建軍、改造部隊;派遣政工幹部、培養青年幹部等等。由此,不僅使東西蒙實現了統一,而且使內蒙古民族自治運動匯入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偉大洪流之中。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