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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憲”國民大會
鎖定
- 中文名
- “制憲”國民大會
- 舉行時間
- 1946年11月15日至12月25日
毛澤東指出,這是蔣介石的非法的分裂的國民大會。1946年全面內戰爆發後,國民黨不顧政協決議,單方面召集國民大會,遭到中國共產黨和民主同盟的抵制,在1300多名出席代表中,絕大多數是國民黨員,其餘則是青年黨、民社黨和少數“社會賢達”。會議通過了經蔣介石親自審定的《中華民國憲法》。這部憲法的實質是人民無權,獨夫集權。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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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946年南京"制憲國大"(組圖)|民國 制憲 .網易[引用日期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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