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劉博夫

鎖定
劉博夫,男,漢族,安徽無為人,1970年11月出生,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94年4月入黨。上海師範大學人文學院古籍研究所中國古代史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
現任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新汴河宿州段河長。 [5]  [8] 
中文名
劉博夫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安徽無為
出生日期
1970年11月
畢業院校
巢湖師範專科學校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劉博夫人物履歷

1988.09—1990.07 巢湖師專中文系學習;
1990.07—1994.09 長豐縣羅塘中學教師;
1994.09—1997.08 上海師範大學人文學院研究生;
1997.08—1997.12 安徽建工集團政治部幹事;
1997.12—2001.12 團省委學校部科員、辦公室副科(其中1998.08—2000.08 省委組織部農組辦幫助工作);
2001.12—2004.11 團省委宣傳部、辦公室正科級幹事;
2004.11—2007.09 團省委組織部副部長;
2007.09—2009.05 團省委青農部部長(其中2007.05—2009.05 掛職埇橋區政府副區長,常委、副區長);
2009.05— 2013.04 埇橋區委副書記(其中2010.04—2010.06 掛職浙江省桐鄉市市長助理);
2013.04— 2013.05 埇橋區委副書記、區政府黨組書記、區政府副區長、區政府代區長;
2013.05— 2015.12 埇橋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
2015.12--2016.1 靈璧縣委書記;
2016.1--2017.2 靈璧縣委書記、靈璧縣人大常委會主任、靈璧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
2017.2-- 靈璧縣委書記。 [1] 
2022.1--任宿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4]  [8] 

劉博夫職務任免

2021年12月,擬提名為省轄市副市長人選。 [3] 
2022年1月,宿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劉博夫任宿州市副市長。 [4] 
2022年3月11日上午,靈璧縣召開全縣領導幹部大會,會議宣佈省、市委決定:劉博夫同志不再擔任靈璧縣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6] 

劉博夫工作分工

負責教育體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鄉村振興、農業農村、水利、供銷等方面工作。
分管教育體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民政局、鄉村振興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供銷社、農科院、市鄉村振興集團、宿州職業技術學院、皖北衞生職業學院、宿州技師學院、宿州電大、國合公司。
聯繫氣象局、宿州學院。 [7-8] 

劉博夫人物事件

2018年12月27日,安徽省政府網站公佈的《安徽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針對宿州市環境保護工作部署落實不到位、環境質量惡化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權限,給予靈璧縣委書記劉博夫(時任宿州市埇橋區區長)政務警告處分。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