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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E

(提高高校貧困生能力項目)

鎖定
簡介
“提高高校貧困生能力”項目(Pathways to Higher Education 簡稱PHE)是由美國福特基金會在全球22個國家資助實施的高等教育發展項目,目的在於幫助發展中國家提升高等教育質量和公平性。
中文名
提高高校貧困生能力項目
外文名
Pathways to Higher Education
簡    稱
PHE
資助方
福特基金會

PHE項目背景

Pathways to Higher Education
每年九月新生入學時,總會看到很多貧困生上不起學的報道。當我們進一步走進這個羣體,會發現他們的數量已經佔到在校生總數的20%以上,西部地方高校的貧困生比例更普遍在30-70%;他們所面臨的不只是經濟困難。
怎樣讓貧困生既能上得起學,又能上好學?

PHE項目目標

“提高高校貧困生能力”項目(Pathways to Higher Education 簡稱PHE)於2002年啓動,在雲南、四川、寧夏、青海、陝西、湖南、廣西和貴州八省區的十八所院校實施。項目超越單純的經濟救助,重點關注經濟、教學、心理、就業和社會實踐四個領域,充分鼓勵學生參與,鍛鍊自身能力。同時,致力於探尋學校層面制度創新的有效方法和整合資源的途徑,探索高校貧困生問題的解決之道。由福特基金會資助,北京富平學校執行。

PHE理念特點

“尋找和協助中國最出色的教育創新者探索高效公平地授人以漁”
“做事、練人,找方法,建機制”
“實事求是、創新、可持續、易推廣、參與式”
項目超越單純經濟救助層面,集中關注貧困生羣體關鍵需求:上得起學和學有所成,致力於與新一代優秀教育家和社會創新者合作,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實事求是、創新、可持續、易推廣、參與式”的原則,通過“做事、練人、找方法,建機制”,探索高校貧困生髮展的創新實踐與政策改進,促進高等教育大眾化進程的公平與效率,使貧困家庭的學生不僅能獲得足夠的經濟資助完成學業,而且有足夠的機會在大學階段完善基本人格,具備良好的公民責任意識和職業發展能力。

PHE項目發展

PHEI
參與式發展提高貧困生個人能力
PHEI起止時間是2002年6月至2004年12月。PHE I在雲南、貴州和廣西三省區的8所院校實施。PHEI的目標是通過參與式發展手段和直接干預行動提高貧困生個人能力。通過“教學輔助”、“學生服務”和“學生社團”三個領域活動,使貧困大學生的個人綜合能力得到提升。個人綜合能力包括“個人能力”、“人人能力”、“人地能力”。 “人人能力”,即團隊能力,強調項目一定是團隊在做而非某一個人。“人地能力”,強調貧困生對社區和家庭的回報。
PHEI項目主要成果:
(1)引領貧困生資助理念發生重大變化,重點由“錢”轉到了“人”;
(2) 一萬六千多名項目院校在校貧困生直接受益,學生的學習技能如英語、普通話、計算機等有了明顯提高,學生的社會交往能力與責任意識顯著增強提高;
(3) 各校按照參與式方式和項目理念創新了高校學生工作的項目模式,貧困生本身成為在各校貧困生工作計劃的設計主體之一,更好地體現了貧困生的利益關切
PHEII
提高院校幫助貧困生髮展的能力
PHEII起止時間是2005年3月至2008年9月。PHE II新增加了青海、寧夏、陝西、四川、湖南5個省區,同時省教育廳也參與實施項目。PHEII的目標是“提高院校幫助貧困生髮展的能力”。通過“貧困生資助”、“學業與就業”和“個性與社會性”三個領域活動,使院校幫助貧困生的能力得到提升。項目鼓勵貧困生的直接參與,更鼓勵各院校在解決貧困生問題上的各類基層創新和體制改進,同時支持了教育部和八個省教育廳總結推廣各種有效的創新實踐。
PHEII項目主要成果:
1. 項目從直接作用於貧困生提升到作用於對貧困生影響極大的學校教師和學生部門工作人員的能力,使學校對貧困生的資助和服務能力有了顯著改善,使貧困生福利的持續提升更具備機制保障。
2. 一期幫助貧困生個人發展的項目創新成果在二期35所高校得到推廣,十萬餘學生通過直接參與項目受益。
3. 吸引社會資源共同關注貧困生能力問題,中國惠普等公司和國家行政學院/北京大學中國教育財政研究所等更多資源方加入項目,項目研究能力和資源集聚能力得到顯著加強。
PHEIII
通過創新實踐推動傾向於貧困生髮展的高等教育政策改進
背景
獲得助學貸款是解決貧困生上得起學的關鍵,而學有所成,具備良好的公民責任和就業創業能力是貧困生就學的根本訴求。中國的助學貸款獲得率很低,大學畢業生就業率在40%-68%(不同統計來源),貧困大學生的就業機會更少。因此,發展好助學貸款和大幅度提高貧困生就業能力已經成為中國高等教育公平有效發展的關鍵。
為了支持中國的教育事業,探索高校貧困生關鍵問題的解決之道,福特基金會繼續資助啓動PHEIII項目。PHEIII項目的總目標是通過創新實踐推動傾向於貧困生髮展的高等教育政策改進,使貧困生上得起學上得好學,推進中國高等教育的公正與公平。PHEIII項目週期為30個月(2009.7-2011.12)。在PHEI和PHEII項目的基礎上,PHEIII項目的領域和內容將更聚焦於解決關鍵問題的實踐創新與政策改進。
領域一:貧困生資助
第1類項目:改進生源地貸款
2009年生源地助學貸款將在全國所有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全面推開。助學貸款模式包括大部分生源地貸款與少量的入學地貸款。“生源地貸款模式完善及能力建設”項目旨在推動項目省區的生源地貸款工作,使貧困生獲得公平、有效的經濟資助。本項目主要需要回應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1)縣/市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如何找準貸款對象,向符合貸款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髮放助學貸款,從而實現貸款的公正性。(2)如何為地方金融機構提供政策性優惠,鼓勵他們積極參與。(3)明確縣/市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的業務範圍和業務能力、管理制度和激勵制度、經費預算。
第2類項目:貧困生信息系統
在貧困生資助工作中,貧困生的家庭貧困信息需要在縣/市教育局資助中心、省廳、銀行、學校等不同環節完成採集、鑑定、上報、監測、跟蹤等一系列工作。信息系統信息要素不完整,缺少定期更新機制,系統之間不對接,造成信息阻塞和工作效率的下降,使貧困生認定的公正性和時效性受損。“建立動態、完整的貧困生信息管理系統”項目旨在解決現有的貧困生資助信息系統中存在的上述問題。
第3類項目:建立助學貸款試點公司
PHEIII項目在國家現有的貧困生助學貸款模式的基礎上,嘗試推動助學貸款模式的多元化和專業化發展,通過建立助學貸款公司,為貧困生提供優良的貸款服務。助學貸款公司將包括兩種類型,專業性助學貸款公司和P2P(個人對個人)助學貸款公司。其中,專業性助學貸款公司通過籌集社會責任資金直接向學生髮放助學貸款,P2P助學貸款公司通過構建基於IT網絡的信用環境,建立個人對個人的網絡平台,引導社會公眾直接貸款貧困學生個體。
領域二:人才培訓模式改革
第1類項目:專業培養模式改進
學校的專業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是提高貧困學生的專業和綜合能力的有效手段。“院校通過多部門合作推動貧困生集中的專業人才培養模式改進”項目支持在貧困生集中的專業進行創新性的實踐,探索提高貧困生綜合能力,改善貧困生就業的有效方法。
試點改革需要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四個方面:(1)通過創新性的方法建立教師培養和激勵機制,促使教師參與教學改革。(2)促進學校和企業(用人單位)、社區等校外機構的合作進行教學改革,建立日常合作機制,提高學科建設市場反應能力。(3)實施具有創新性多層次學生實習活動安排等教育方式改革。(4)建立貧困生參與教學改革的辦法,促進學生參與教學改革活動。
第2類項目:貧困生創業支持模式創新
貧困生返鄉創業具有獨特優勢,他們具備專業知識,瞭解當地市場需求,擁有社會關係支持,家鄉也特別需要人才支持,有着廣闊的創業空間。與此同時,貧困生本身難以支付參加各種創業教育活動的費用,創業能力很少得到鍛鍊,同時,也缺乏創業資金。 “院校通過多部門合作推動貧困生創業支持模式的創新實踐”項目的目的是在“返鄉創業”、“社區創業”方面,探索出發揮貧困生優勢,補足劣勢的貧困生創業支持模式。
第3類項目:省教育廳傾斜支持貧困生就業、創業的政策探索
實現有利於貧困生的教育改進,改善貧困生就業與創業狀況,需要省教育廳在政策方面給予傾斜性的支持。PHEIII項目支持項目區教育廳實施“省教育廳傾斜支持貧困生就業、創業的政策探索”項目。
領域三:深度推廣、研究與傳播
在項目院校和省廳項目的基礎上,本項目支持教育部和各研究機構在全國範圍內的項目推廣活動和專題研究活動。
此外,在項目教師間已經形成的交流、合作的非正式網絡的基礎上,建立一個可以長期運作的“西部地方院校教師創新網絡” 。通過“西部地方院校教師創新網絡”,在項目院校教師之間建立一個更緊密的工作機制,以整合他們的作用和貢獻,促進項目成果的傳播和PHE項目的可持續發展。

PHE參與機構

2. 教育廳
3. 大學
地區
PHEI
PHEII
雲南省
雲南師範大學
雲南師範學院
雲南財經大學
雲南警官學院
楚雄師範學院
雲南農業大學
昆明理工大學
貴州省
貴州師範大學
貴州民族學院
黔南民族師範學院
貴州大學
貴州財經學院
遵義師範學院
貴州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貴陽醫學院
遵義醫學院
貴陽中醫學院
貴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師範大學
廣西師範學院
廣西民族學院
廣西大學
廣西工學院
桂林工學院
廣西財經學院
寧夏回族自治區
-
寧夏大學
寧夏醫學院
寧夏師範學院
寧夏建設職業技術學院
青海省
青海師範大學
青海民族大學
青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青海畜牧獸醫職業技術學院
湖南省
吉首大學
邵陽學院
四川省
四川師範大學
瀘州醫學院
陝西省
西安理工大學
陝西理工學院
4. 研究機構
· 四川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
· 中國科學院心理學所
· 清華大學教育研究所
· 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科學研究所
5. 企業
· 貝因美集團
6. 執行方:北京富平學校
7. 資助方:福特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