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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接入性

鎖定
可接入性就是電信普遍服務制度的三要素之一,即無論何時何地,只要有需求和支付能力,就能獲得基本電信服務。 [1] 
中文名
可接入性
外文名
accessible
定    義
電信普遍服務制度的三要素之一
應用學科
通信術語

可接入性定義

電信普遍服務 電信普遍服務
電信普遍服務,是指電信業者有義務以統一的服務質量和資費標準為全體國民提供電信服務,簡言之,其服務應當覆蓋偏遠、不發達地區和低收入人羣,使這些地方的人羣和低收入人士也能享受優質的電信服務。美國1934年《電信法》首次對電信普遍服務作出規定,發達國家和地區都有電信普遍服務的要求。
我國《電信條例》第44條對電信普遍服務也作了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相應的電信普遍服務義務。 [1] 

可接入性服務制度

可接入性可接入性

無論何時何地,只要有需求和支付能力,就能獲得基本電信服務。

可接入性非歧視性

無論用户的種族、性別、宗教信仰和所處的地理位置如何,電信部門在服務、資費等方面應當一視同仁。

可接入性可支付性

基本電信服務的價格應該在大眾可以承擔的支付範圍內。電信普遍服務不僅包括傳統電信服務,而且包括電信的高級信息服務。 [1] 
參考資料
  • 1.    史際春.經濟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0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