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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智博

(藝人)

鎖定
黃智博,出生於1998年10月1日 [1-2]  。韓國Big Hit娛樂公司前訓練生、樂華娛樂前訓練生、優酷選秀節目《以團之名》參賽選手 [3] 
中文名
黃智博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98年10月1日 [1] 
出生地
廣東汕尾
性    別

黃智博人物經歷

黃智博曾是韓國Big Hit娛樂公司的練習生,並通過了CUBE娛樂公司的面試。
2019年,黃智博以樂華娛樂公司練習生的身份參加優酷的選秀節目《以團之名》,併成為星耀班的一員。在節目中,黃智博一直給人寡言少語的印象。因為第二期同公司隊友周藝軒未能選擇他加入隊伍,黃智博最後只能進入趙品霖的團隊,這一消息還在網絡上激起了小小的水花。最終,黃智博因一名之差未能出道。
2020年1月,有粉絲拍到了黃智博前往《少年之名》(《以團之名》第二季)錄製的照片。後因疫情影響,《以團之名2》延期錄製,黃智博也回到了廣東汕尾老家。 [7] 

黃智博人物爭議

黃智博涉嫌詐騙

2020年2月5日,上海市公安局經縝密偵查,迅速破獲一起利用疫情以“賣口罩”為名實施的系列網絡詐騙案,在廣東抓獲犯罪嫌疑人黃某某,並當場繳獲作案用的手機、電腦、銀行卡等物品。據悉,黃某某以出售口罩為名通過網絡誘騙他人購買進而騙取錢財,總案值人民幣28萬餘元。 [8] 
2020年2月13日,樂華娛樂發聲明迴應旗下藝人黃智博利用疫情“賣口罩”詐騙被抓,稱已與黃智博解除訓練生合同,強烈譴責利用疫情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 [3]  [9] 

黃智博依法逮捕

2020年2月17日,公安機關以黃智博涉嫌詐騙罪移送審查逮捕,上海浦東新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快速辦理。經審查後認為,犯罪嫌疑人黃智博在疫情防控期間,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出售口罩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已構成詐騙罪,於收案當天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4] 

黃智博提起公訴

2020年2月25日,浦東新區檢察院經審查後認為被告人黃智博在疫情防控期間,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網絡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錢款,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涉嫌詐騙罪,依法向浦東新區法院提起公訴。 [5] 

黃智博審判結果

2020年3月17日上午9點,黃智博因虛構出售口罩事實騙取被害人11.7萬元涉嫌詐騙案在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黃智博因犯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