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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燕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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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燕傳》是唐代沈亞之創作的一篇散文,出自《全唐文》。
作品名稱
馮燕傳
出    處
《全唐文》
作    者
沈亞之
創作年代
唐代
作品體裁
散文

馮燕傳作品原文

馮燕傳
馮燕者,魏豪人。祖、父無聞名。燕少以意氣任,專為擊球鬥雞戲,魏市有爭財鬥者,燕聞之,往搏殺不平,遂沈匿田間。官捕急,遂亡滑,益與滑軍中少年雞球相得。時相國賈公耽在滑,能燕才,留屬中軍。他日,出行裏中,見户傍婦人翳袖而望者,色甚冶。使人熟其意,遂室之。其夫滑將張嬰者也,嬰聞其故,累毆妻。妻黨皆怨望嬰。會嬰從其類飲,燕伺得間,復偃寢中,拒寢户。嬰還,妻開户納嬰,以裾蔽燕,燕卑脊步就蔽,轉匿户扇後,而巾墮枕下,與佩刀近。嬰醉且暝,燕指巾,令其妻取。妻取刀授燕,燕熟視,斷其妻頸,遂持巾去。明旦,嬰起,見妻毀死,愕然,欲出自白。嬰鄰以為真嬰殺,留縛之,趣告妻黨。皆來,曰: “常嫉毆吾女,乃誣以過失。今復賊殺之矣。安得他殺事?即其他殺,而安得獨存耶!”共持嬰,且百餘笞,遂不能言。官家收系殺人罪,莫有辨者,強伏其辜。司法官小吏持樸者數十人,將嬰就市,看者圍面千餘人。有一人排看者來呼曰:“且無令不辜者死,吾竊其妻而又殺之,當系我。”吏執自言人,乃燕也。司法官與俱見賈公,盡以狀對。賈公以狀聞,請歸其印以贖燕死。上誼之,下詔凡滑城死罪皆免。亞之曰:予尚太史言,而又好敍誼事。其賓黨耳目之所聞見,而為予道。元和中,外郎劉元鼎語予,貞元中有馮燕事,得傳焉。嗚呼!淫惑之心,有甚水火,可不畏哉!然而燕殺不誼,白不辜,真古豪矣。 [1] 

馮燕傳作者簡介

沈亞之(781—832),字下賢,唐吳興(今浙江湖州)人,元和十年(815)進士,累遷至殿中丞御史內供奉,後終官郢州司户參軍。著有《沈下賢集》十卷。 [2] 
參考資料
  • 1.    王水照. 傳世藏書.集庫.總集 7-12 全唐文 1-6[M]. 海口: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第5259頁
  • 2.    黃仁生,羅建倫校點,唐宋人寓湘詩文集 1,嶽麓書社,2013.08,第67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