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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米

(各州縣倉內所存上年交兑後餘剩之米)

鎖定
餘米是各州縣倉內所存上年交兑後餘剩之米。
中文名
餘米
屬    性
漕政名
朝    代
類    型
官制
。, 漕糧徵收中, 按應徵正項漕糧及例應附增之副米數額以外,另加徵餘米,作正交納。坐糧廳收兑糧米時,用“洪斛”。洪斛收正兑米每石為倉斛的一石二斗五升,其中包括正米一石,尖米四升二合,耗米七升,尖上加尖耗米二合九勺四抄,又節閘耗米三升,合計共收正耗平斛米一石一斗四升四合九勺四抄,其餘之一斗零五合六抄,包括出閘顛扛折耗米二升,進倉曬揚耗米四升七合六抄,餘米三升八合。又,各州縣倉內所存上年交兑後餘剩之米,亦稱餘米 [1] 
參考資料
  • 1.    餘米  .中華文史網.2013-11-05[引用日期2014-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