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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有流動資金

鎖定
非自有流動資金是“自有流動資金”的對稱。不是國家提供的,企業不能長期週轉使用的流動資金。是對企業的流動資金按其形成來源分類的結果。建築企業的非自有流動資金,主要是按規定向建設單位預收備料款和向銀行借入的銀行借款。是用以保證構成工程實體的主要材料、結構件和未完施工等項目的資金需要。 [1] 
中文名
非自有流動資金
對    象
企業
性    質
一切資金的總稱
領    域
經濟
內容
非自有流動資金主要包括向建設單位收取的工程款(包括:工程進度款和備料款)和從銀行取得的流動資金性質的貸款,以集資方式吸收的集資款項,其他應付款,應付上級款項。應付税金等。 [2] 
參考資料
  • 1.    黃漢江. 建築經濟大辭典: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0-08:408
  • 2.    .1.0 1.1 建設部建築業管理局.建築業統計工作手冊.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198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