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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鎖定
1.根據區政府領導要求,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佈的文件。
2.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的事項。
3.研究審核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向區政府請示的事項,並提出擬辦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
中文名
青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職    能
負責區人大代表書面意見的辦理
工    作
負責區政府的接待工作
所在區域
青浦區
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的職能:
4.督促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貫徹執行國務院、市政府重要會議、文件和區政府會議決定事項以及區政府領導重要批示,並對有關情況進行檢查。
5.負責區人大代表書面意見的辦理和區政協提案的分辦。
6.根據區政府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和區政府領導的要求,組織調查研究、掌握信息、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7.負責與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聯繫,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理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8.負責督促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社會穩定工作,並根據區政府領導的要求,做好有關不安定因素的協調和疏解工作。
9.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有關重要情況,協助組織處理需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負責指導協調全區日常應急管理和相關部門制定完善應急預案。
10.負責向市政府、市有關部門上報重要政務信息。
11.負責組織、協調和管理區政府系統的全區性大型活動。
12.負責區政府的接待工作。
13.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