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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兒童福利院

鎖定
青島市兒童福利院,又名青島市藍天之家。前身為青島市社會福利院的兒童部。現供養兒童370餘名,其中98%為殘疾兒童。擔負着全市棄嬰的收養、寄養管理,提供醫療、護理、康復、特殊教育等服務。 [1] 
中文名
青島市兒童福利院
社團地址
山東省青島市
始    建
1998年10月
建築面積
18000多平方米
總投資
13000餘萬元

青島市兒童福利院發展歷史

1952年10月,青島市人民政府民政局接管了靠接收外國津貼的天主教堂孤兒院海泊路159號),更名為兒童教養院。接管時有土地30餘畝,平房42間,乳牛4頭,乳山羊2只,孤兒17人,中國籍修女9名,工人19名。
1955年2月25日,市民政局派幹部5人,大夫1人,護士3人,保育員50人,到安徽蕪湖市收養因水災而遺棄的嬰兒100名。 3月7日帶回青島,收養於兒童教養院。嬰兒年齡最小的4~7個月, 最大的3週歲。兒童普遍營養不良,多數患有疾病,送醫院治療者佔62%。 根據嬰兒身體狀況與年齡大小,定量、定質、定時安排飲食,輪流值班護理,定時安排飲食,輪流值班護理,定時洗澡,勤換尿布,保持室內空氣清新,使兒童健康成長。
1956年7月, 青島市生產教養院幼兒部56名兒童遷入兒童教養院。後駿馬上窮容淄博、昌濰、萊陽等地區城鎮之流浪兒童入院。是時,該院共有嬰兒14名,幼兒26名,兒童121名,工作人員30名。全部生活費由國家負擔,每人每月伙食費10.5元,被服、醫藥費4元。 收養兒童以學為主,注重思想品德教育,正規上課,從體貼愛護出發,加強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家護公共財物的“五愛”教育。對流浪兒童與孤兒分別管教,建立管理制度,賞罰分明。兒童按文化程度劃為1~6個年級,使用正式小學課本。 1956年,4年級以上學生主課考試全部及格,3年級以下,不及格者佔16%,暑期畢業生7人,有兩名報考初中被錄取
1957年9月,該院遷至水清溝(開封路1號) 。
1959年10月1日改稱青島市兒童福利院。1959年,開展勤工儉學勞動,兩年間勞動純收容兒童生活外,還用於有關兒童福利工作方面的建設,收容兒童生活準高於市民。院內建立了籃球場,購置乒乓球枱,使兒章能參加多項體育活動
1961年,在城陽成立青島市少年兒童工讀學校,主要收容犯有嚴重錯誤,但不夠法定判刑年齡的頑劣兒童。 同年2月底學校遷樓山後南渠,
1962年遷牛毛山,時有兒童60名。青島市民政局決定對收容兒童分別管理,對頑劣兒童和孤兒分別教養,因此對兒童福利院與少年兒童工讀學校的兒童進行了調整,調整後,兒童福利院有教職員25名,兒童128名。
1964年,青島市兒童福利院改稱青島市第三社會福利院
1971年5月,該院又合併於青島市社會福利院。 [3] 
機構有兩處基礎設施,位於青島東部市區的青島市兒童福利院本部,依山臨海,綠蔭環抱,三樓相連的品字型建築風格別緻,寓含深意。它佔地16餘畝,於1996年5月興建,1997年5月30日落成投入使用,總投資500多萬元,建築面積3400平方米;坐落在膠州張應鎮的青島市藍天之家寄養兒童工療康復中心,佔地26.3畝,建築面積18000多平方米,總投資3000餘萬元,能夠同時滿足500名孤殘兒童進行康復、教育、簡單的勞動技能培訓等活動,於2008年12月投入使用。兩處基礎設施,功能互補,特點各異,精心構建起孤殘兒童生活和成長的家園。 [2] 

青島市兒童福利院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榮獲全國民政系統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 [4] 
2020年12月,被評為“2020年度山東省級文明單位”。 [5] 
2020年12月,被評為第五屆山東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先進單位。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