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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希晉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

鎖定
陶希晉(1908-1992),江蘇溧陽人,中國著名法學家。1926年,畢業於江蘇省立常州中學,考入中央大學法學院深造。1932年,與夫人朱璉到石家莊正太鐵路局從事革命工作,193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參與組織領導正太鐵路職工運動和石家莊抗日救亡運動。1936年3月,任中共石家莊市委宣傳部部長,同年10月,創辦中共石家莊市委第一份刊物《北風》,宣傳革命思想。1937年任中共石家莊市委書記。“七七事變”後,日本侵略軍進攻石家莊,根據中共平漢線省委指示,帶領市委成員和正太鐵路部分黨員100餘人西上太行山,在山西陽泉成立正太鐵路游擊隊,開展游擊戰爭。他為革命和建設事業貢獻了畢生精力。抗戰勝利後,任中共晉冀魯豫中央局秘書長、華北人民政府秘書長等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政務院副秘書長、中共中央政法領導小組成員等職務,是中共八大代表、第五屆全國人大代表。 [1] 
中文名
陶希晉
別    名
陶國華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江蘇溧陽
出生日期
1908年
逝世日期
1992年

陶希晉人物生平

陶希晉,原名陶國華,筆名石言,江蘇省溧陽市陶家村人。1926年,北伐軍經溧陽向南京進軍時,正在南京國立中央大學法學院攻讀法學的陶希晉參加了國共合作的中國國民黨,曾主編宣傳反封建反軍閥的《溧陽評論》。1929年11月20日,為反對蔣介石背叛革命,屠殺共產黨,實行獨裁統治,時任江寧區反蔣暴動行動委員會主任的他,參與領導了著名的“溧陽反蔣暴動”,攻破縣城後任縣長。暴動被鎮壓後,他到上海租界躲避,遭國民黨懸賞通緝。在租界恰遇在上海普善醫院從醫的同鄉人朱璉女士,後兩人相愛並結婚。 [2] 
1931年夏,為了尋求光明,陶希晉帶着妻子朱璉離開了處處籠罩着腥風血雨的上海灘,到安徽省明光中學當了兼課教員和校醫。不久,“九一八”事變發生後,陶希晉、朱璉等立即組織明光各界羣眾和明光中學的師生成立了抗日救亡組織,開展抗日救亡活動。 [2] 
1932年,河北石家莊正太鐵路收歸國有,一批國民黨左派和追求光明的青年知識分子云集這裏,其中就包括陶希晉和朱璉,陶希晉到正太鐵路局當了文書科科員,朱璉則在正太鐵路醫院當了一名醫生。1935年5月,陶希晉和朱璉雙雙加入中國共產黨。第二年春,中共石家莊市委成立,陶希晉任市委書記。當時石家莊情況十分複雜,政治紛爭,市區各色人等魚龍混雜,既有商行大佬、教會幫派、豪紳地主,又有特務機關秘密進行工作,處處都阻礙着抗日救亡運動的開展。為了方便黨組織開展活動,按照黨組織有關決定,朱璉辭去正太鐵路醫院醫生的職務,在石家莊西橫街開辦了“朱璉診所”,作為黨組織的秘密聯絡點。為了加強抗日宣傳,市委創辦《正言報》和《北風》,由陶希晉擔任主編,宣傳黨的主張,發動羣眾開展抗日救亡運動。七七事變爆發後,日軍於1937年9月底逼近石家莊,根據中共平漢線省委指示,陶希晉帶領市委成員和正太鐵路部分黨員100餘人西上太行山,在山西陽泉成立正太鐵路游擊隊,開展游擊戰爭。游擊隊後來發展到600多人,成為晉中創建抗日根據地的骨幹力量。 [2] 
1937年10月至1939年12月,陶希晉在太行抗日前線,先後任正太鐵路特委書記、晉中特委書記、晉冀地委書記、晉東地委書記。他積極發展抗日地方武裝,發動組織羣眾,為八路軍一二九師和八路軍總部籌糧籌款。1940年初,陶希晉和朱璉一道北上,到革命聖地延安馬列學院學習。1941年至1944年秋,陶希晉任《共產黨人》編輯,後任中央幹部教育部、中央宣傳教育部、中共中央宣傳部秘書,兼管行政工作。1945年冬、陶希晉和朱璉從延安回到一別六年的太行山,來到河北省武安縣。上級決定由陶希晉擔任晉冀魯豫中央局和軍區秘書長,朱璉擔任晉冀魯豫邊區政府衞生局局長兼邊區醫院院長。 [2] 
1946年1月,陶希晉任北平軍調處駐石家莊中共代表,並被授予少將軍銜,多次與國民黨和美方代表談判,進行激烈交鋒,展現了一位共產黨員的初心使命和責任擔當。 [2] 
1946年6月,內戰爆發,陶希晉返回晉冀魯豫中央局和晉冀魯豫軍區秘書長。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陶希晉開始在董必武領導下工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雛形的華北人民政府,陶希晉任華北人民政府秘書廳秘書長。諳熟法學和法律的陶希晉從這時起,認真求索依法治國的道路。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陶希晉先後擔任政務院和國務院副秘書長、政務院政法委員會秘書長、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委員、國務院法制局首任局長、中國政法學會黨組副書記、國務院法規編纂委員會主任、中央政法幹校副校長等“法”字部門的領導工作,並擔任國務院參事室主任。他參加了新中國第一部憲法《五四憲法》及《懲治貪污條例》《懲治反革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等法律的起草;主持過行政法規的整理編纂,並在周恩來總理的指示下舉辦了法制建設展覽。他曾率領中國法律界代表團先後出席亞非及國際民主法律工作者協會理事會議。他為新中國人民法制的奠基、求索人民法治,發揮了重要作用。 [2] 
1960年11月至1978年6月,陶希晉因主張“法治”、在反右傾運動中被下放廣西長達十八年。1975年2月,經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予以平反。 [2] 
1978年6月,陶希晉奉命回北京工作,任中共中央政法小組常務成員:從1979年至1983年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陶希晉主持了《刑法》 《刑事訴訟法》 《民法》等重要法律、法規的起草工作。1986年,他創造性地提出健全和完善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構想,強調在加強刑事、民事立法的同時,特別要加強行政立法工作,形成在憲法統率下的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民事訴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等六部基本法律的“新六法”,為了實現這一構想,他不顧年邁體弱,仍四處奔波,促成工作的啓動。他還向中共中央提出恢復司法部、法制局,設立政法大學,恢復和發展律師事業等,他還十分重視法律幹部的培訓和青年法律工作者的培育,他主編了《民法文集》 《民法簡論》等書,著有《新中國法制建設》,擔任了國家社會科學“七五”規劃項目《中國民法學》的總編。他為我國新時期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作出了不凡貢獻。 [2] 

陶希晉後世紀念

陶希晉陳列館於2008年在溧陽市圖書館落成開館,現已被列入江蘇省法治文化示範點,每年接待觀眾數萬人次。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