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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姆斯特丹市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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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姆斯特丹新的市政廳位於水壩廣場上,是在1648年開始興建, 1648年興建時是作為阿姆斯特丹市政府使用,已有350多年的歷史。
中文名
阿姆斯特丹市政廳
外文名
Town Hall of Amsterdam
開始興建
1648年
曾被譽為
“世界八大奇蹟”之一
位    置
水壩廣場
阿姆斯特丹市政廳Gerritt·Berckheyde繪1690年 阿姆斯特丹市政廳Gerritt·Berckheyde繪1690年
由於地質的關係,整個建築物用了13659根木樁將其支撐起來的,而新市政廳古典而宏偉的建築風格,仍然是水壩廣場上最顯眼的目標,曾被譽為“世界八大奇蹟”之一。1808年當法國佔領荷蘭時,拿破崙選擇了新市政廳作為他的住所,而新市政廳就此改名為王宮(荷蘭文:Koninklijk Paleis Amsterdam或Paleis op de Dam)。1813年歸還市政府。1935年為王室所有。是荷蘭王國的四座王宮之一,根據國會法案由貝婭特麗克絲女王使用。則為王室迎賓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