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鎖定
鐲,漢語二級字 [4]  讀作鐲(zhuó),傳統腕飾,流行於全國各地。其多用金、銀、玉等制圓環,束於臂腕間。漢代即有。套在手腕腳腕上的環形裝飾品
中文名
拼    音
zhuó
部    首
[2] 
鄭    碼
PLRI
字    級
二級(6346) [4] 
筆畫數
18
解    釋
套在手腕腳腕上的環形裝飾品
U
956F
GBK
EFED
筆順編號
311152522135251214

漢字解釋

(鐲)
zhuó
(1) ㄓㄨㄛˊ
(2) 套在手腕腳腕上的環形裝飾品:~子。手~。腳~。金~。玉~。
(3) 古代樂器,形似小鐘。
鐲 [1]

詳細釋義

鐲 zhuó 形聲。字從金,從蜀,蜀亦聲。“蜀”意為“帶孔眼的網罩”。“金”與“蜀”聯合起來表示“金屬製的網罩”。本義:金屬網罩。説明:《説文》:“鐲,鉦也。從金,蜀聲。軍法:司馬執鐲。”我們判斷,“鐲”可能是器身遍佈孔眼的金屬發聲器。作為普通人手腕裝飾品的“手鐲”,可能原指一種帶狀有孔眼的腕飾。
鐲也從金,蜀聲,可見同樣是金屬類樂器。《周禮·地官·鼓人》雲:“以金鐲節鼓。”鄭注認為“軍行,鳴之,以為鼓節”。這與《周禮·夏官·大司馬》所云“鼓行鳴鐲,車徒皆行”的説法是一致的。至於其形制,鄭玄認為:“鐲,鉦也,形如小鐘。”《説文》也認為:“鐲,鉦也。”而《詩·小雅·采芑》則有“方叔率止,鉦人伐鼓”之説。毛傳解釋説:“鉦以靜之,鼓以動之。”由此可見,其與鐲的用途完全一致。而今人錢玄則認定“《周禮》無鉦字,即用鐲字”。
又,《左傳》、《國語》等書中屢見軍用樂器“丁寧”。如《左傳·宣公四年》雲:“著於丁寧。”晉人杜預注認為:“丁寧,鉦也。”而《國語·吳語》也有“親就鳴鐘,鼓丁寧”之語。韋昭注也認為:“丁寧,鉦也。”今人錢玄也認為“丁寧或為鉦之合音”(按:鉦應為丁寧之合音)。另外,《説文》認為:“鉦,鐃也。似鈴,柄中,上下通。”其實前引《説文》中已指出:“鐃,小鉦也”。可見,鉦與鐃在形制上有大小的區別,在用途上也有固定的區分。正如段玉裁《説文解字注》所説:“鉦、鐃一物也,而鐃較小。渾言不別,析言則有辨也。”
從考古發掘的情況來看,各地陸續發現了一些東周時期的鉦。在三門峽虢國墓地的虢季墓中發現有一件獸面鉦,通高25.6釐米,重2.8千克,器有長柄,可安裝木把;在太子墓中則發掘一件素面鉦[⑨]。此外,在湖南寧鄉等地,也發掘出土了一些鉦,有的通高竟達103釐米。
手鐲是女子專門佩戴的飾物。質地有金,銀,玉,水晶等貴重金屬與石頭。

古籍解釋

康熙字典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直角切,音濁。《説文》鉦也。從金蜀聲。軍法,司馬執兩鐲。《周禮·地官·鼓人》以金鐲節鼓。《注》鐲,鉦也。形如小鍾,軍行鳴之,以為鼓節。《釋文》鐲,直角反。
《集韻》竹角切,音斲。義同。
《廣韻》市玉切《集韻》《韻會》殊玉切,𠀤音蜀。鎢錥,温器也。
《正韻》藥名。
《廣韻》陟玉切,音瘃。與劚同 [2] 

方言音韻

◎贛語 crɔk5
◎粵語 zuk6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