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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陵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鎖定
銅陵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銅陵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辦公地址位於銅陵市湖東路666號。 [1] 
中文名
銅陵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辦公地址
銅陵市湖東路666號
機構屬性
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現任主任
謝永明 [5] 

銅陵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構職責

(一)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經濟發展形勢,對宏觀經濟走勢進行預測、預警,提出宏觀調控的政策建議。編印《銅陵經濟信息》。
(二)研究提出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和政策建議。參與研究和銜接有關事專項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承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有關工作。
(三)研究提出全市工業、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研究提出全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指導和綜合協調處理全市服務業發展。承擔地方企業債券發行相關工作。研究並協調農業農村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
(四)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和改革有關政策,負責編制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年度計劃,綜合管理市政府投資的重大建設項目;指導和監督其他各類政府性專項建設資金、政策性貸款、國外貸款等項目的建設資金的使用方向;負責組織職責範圍內的政府性投資項目初步設計、概算審查。
(五)按權限論證、核准、備案、審批、申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安排市重點建設項目計劃並實施目標管理,組織實施全市重大項目謀劃、儲備和前期工作。協調組織實施全市鐵路項目建設相關工作。
(六)研究提出全市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和政策建議。研究提出並實施促進資源型城市轉型、循環經濟發展、節能方面的規劃和政策。擬訂我市能源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研究和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協調管理門站外天然氣長輸管道監管工作。牽頭全市節能工作。負責全市煤炭、電力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節能審查工作。
(七)指導、管理全市各類園區建設。負責推進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市建設、推進與央企合作相關工作。負責區域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與皖北地區結對合作相關工作。負責庫區移民安置、對口扶持和經濟開發工作。負責援藏日常工作。
(八)研究對外開放重大問題,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發展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規劃及政策建議。負責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國外政府貸款和商業貸款工作。
(九)研究提出全市社會發展戰略,制定全市社會發展有關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編制市級人口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人口發展、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的政策建議。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軍民融合發展有關重大問題。
(十一)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承擔經濟、生態、資源等重點領域國家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相關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價格法》及國家、省價格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全市價格調控目標,建立和完善價格監測和調控體系,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調控市場價格。組織實施國家、省級管理的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及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業收費管理。制定和調整市級管理的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商品和服務價格。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指導。
(十三)負責市場價格監測、價格調控、價格預警、價格信息發佈工作。負責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定調價成本監審和定期監審。負責價格認證的管理工作,承擔涉紀檢監察案件、涉刑事案件等財物價格認定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範等,擬訂相關政策、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管理糧食、棉花和食糖儲備,負責市級儲備糧棉行政管理。承擔全市糧食流通總量平衡的具體工作,指導協調國家政策性糧食購銷工作,保障軍糧供給。
(十五)研究提出全市重要物資儲備規劃和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組織實施全市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擬訂全市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承擔市級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 [2] 

銅陵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機關文電檔案、信息宣傳、目標考核、安全保密、信訪維穩、統戰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建議提案辦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貫徹落實依法行政(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組織或參與有關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分析有關經濟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負責本部門權責清單動態調整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認證、執法證管理和規範性文件的備案等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法律事務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和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工作。研究提出經濟體制政革的重大問題及政策建議。參與研究和行接有關專項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規劃綜合科(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辦公室秘書科)。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並進行監測與評估,統籌協調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縣區規劃。組織起草綜合性重要文件,開展練合性重大政策預研和預評估。研究經濟發展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指導新型城鎮化、特色小鎮、縣區經濟等有關工作。承擔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處理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
(四)基礎產業科。研究提出全市交通運輸等基礎產業發展戰略、政策和措施。銜接、平衡和組織編制全市基礎產業的中長期規劃、專項發展規劃和年度項目建設計劃。監測分析相關行業發展狀況,提出對策和建議。負責行業重大項目的規劃佈局和職責範圍內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申報工作。承擔市引江濟淮工程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行政許可服務科。負責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有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外資等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備案、核准和審批事項的受理服務工作。指導和督促全市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運用。負責市政務服務平合、多規合一平台有關並聯審批事項的受理工作。受理並交辦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核定事項申請。負責服務價格登記證、糧食收購許可證核發。
(六)工業發展科(高技術產業科)。統籌全市工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提出全市工業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綜合分析工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按分工負責有關工業重大項目備案、核准、審核轉報等工作。負責工業重大項目儲備。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組織擬訂全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推進“三重一創”建設,推進重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建設、重大新興產業工程和專項培育工作。貫徹落實創新驅動戰略,統籌推進上級對口部門管理的創新平台建設、全面創新改革等工作。組織申報高新技術產業化、“三重一創”等國家、省級專項資金。管理歸口的市級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引導資金。
(七)地區經濟科。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開發區發展規劃,指導相關開發區編制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制定開發區年度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負責年度考核評價工作。按規定負責開發區有關工作。承擔促進開發園區轉型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國土資源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統籌做好國土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水庫移民(含三峽移民)安置、後期扶持和經濟開發工作。
(八)固定資產投資科。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結構的目標、政策和措施。研究提出投資和建設領域重大政策,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建議。負責組織編制政府投資項目儲備庫及市政府性投資項目年度投資計劃,綜合管理市政府投資項目建設。負責組織職責範圍內的政府性投資項目初步設計、概算審查。
(九)社會事業科。研究提出全市社會發展戰略、制定社會發展有關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人口、文化、教育、衞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民政、社會保障等各項社會事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指標。編制社會事業發展項目投資計劃、審批上報社會發展項目建設方案,督促檢查協調項目建設情況、參與擬訂及協調勞動就業與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社會保障體系發展規劃、政策,指導推進社會保障服務體系建設。統籌推進全市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擬定全市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戰略、規劃及政策。
(十)能源管理辦公室。貫徹實施國家、省能源工作政策、法律法規、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定全市能源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研究和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煤炭、電力、天然氣、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業規劃、宏觀管理和綜合協調。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負責按規定權限審查、上報或核准、備案電力、天然氣、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建設項目。指導、協調和服務重大能源項目的前期工作。負責全市煤炭、電力管理相關工作。承擔電力安全生產管理有關工作,負責監督管理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負責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保護和安全監管工作。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牽頭全市全社會節能和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負責全市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項目的儲備和申報。負責全市區域節能評價審查工作。
(十一)農村經濟科。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政策建議。組織編制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水產、畜牧、農墾等發展規劃和計劃。提出全市水利建設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提出農業和農村重大建設項目佈局建議並協調實施。負責全市以工代賑工作。
(十二)財政金融科(利用外資科)。研究貫徹國家、省財政金融政策,分析經濟和社會發展資金需求狀況,提出地方投融資戰略和政策建議。參與對金融市場的管理。負責企業債券的初審和申報,督促發行主體規範資金使用、落實債券兑付保障措施等工作。推進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承擔信用體系建設有關工作。研究並提出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規劃及政策建議。負責外資項目審批工作。提出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商業貸款備選項目和方案建議。審核指導協調利用國外貸款項目的實施和國外貸款資金的使用。審核和轉報國外貸款項目和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的進口設備税收減免工作。
(十三)價格和收費管理科。負責落實國家、省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政策及省行政事業性、經營性服務收費政策。負責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審批和做好清費減負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部分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臨時干預措施、市級管理的收費項目標準的審批。指導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擬定、實施收費改革意見和管理辦法,組織指導收費統計報告工作。承擔市涉企收費清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十四)價格監測和成本監審科。負責全市價格監測和價格調控管理工作。負責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監測,落實國家和省價格監測報告制度。負責做好價格監測、信息發佈、價格預測預警工作。負責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成本監審的法規政策。負責組織成本監審、成本調查分析等相關工作。建立重要商品和服務成本數據庫。協助擬定商品及服務價格和行政事業、經營性收費的定調價方案。
(十五)糧食和物資儲備科(市軍糧供應辦公室)。研究提出全市糧食購銷政策的建議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市級儲備糧、棉、糖收購、銷售、進出口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輪換計劃。指導協政策性糧食購和地方儲備糧管理。擬訂從事糧食活動的糧食經營者的具體條件,負責審核有關糧食企業經營資格。擬訂全市糧食市場休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糧食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對市級儲備糧棉管理情況實施依法監管。建立健全儲備責任追究機制,依法組織對重大案件查處和督查督辦,組織指導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研究提出健全重要物資儲備體系、規劃、計劃的建議,制定救災物資儲備政策和制度,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救災物資儲備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管理並承擔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統計工作,承擔糧、棉、糖市場監測預警和相關統計工作。承擔軍糧供應保障工作。
(十六)安全倉儲和科技科(糧儲規劃建設科)。承擔糧食和物資儲備單位安全儲存和安全生產的監管,承擔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制定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倉儲管理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我市地方標準、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承擔協調推進糧食產業發展有關工作,指導糧食加工業發展。負責市級儲備糧的庫存管理和質量安全,負責市級儲備糧承儲資格管理相關工作。指導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科技創新、技術改造。研究提出全市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的建議,組織編制全市糧食流通,加工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出糧食和物資儲備市級投資和財政性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的建議。按照規定權限組織有關項目的資金申請、項目審核並指導實施,承擔糧食和物資儲備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人事科。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十八)市重點工程稽查辦公室。組織編制全市重點建設項目年度計劃,研究提出重點建設項目實施的政策、措施。負責市重點建設項目的督促檢查和協調服務工作,實施對重點項目建設的目標管理,承擔市重點建設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九)市項目管理辦公室。牽頭推進全市重大項目謀劃工作,研究提出項目謀劃的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市項目謀劃年度計劃,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根據工作部署,聯繫組織專業機構,針對相關產業領域共同開展項目謀劃。推進謀劃項目轉化。維護更新全市重大謀劃項目儲備庫。
(二十)市服務業發展辦公室。研究提出全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指導和綜合協調服務業發展。銜接平衡服務業和其他產業發展。負責服務業項目劃、儲備、申報等工作。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措施,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指導重點區域性批發市場、重點要素市場的規劃和項目建設。負責編制重要商品的儲備計劃。管理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2] 

銅陵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現任領導

銅陵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謝永明 [3]  [5] 
銅陵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副局長):謝永明
銅陵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副局長):周震球
銅陵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副局長):蘇敏
銅陵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副局長):宋莉
銅陵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孔海強(試用期一年)
銅陵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總經濟師:鄭小保(試用期一年)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