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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倫
(高麗王朝後期大臣)
鎖定
- 本 名
- 金倫
- 字
- 無己
- 號
- 竹軒、戇村
- 所處時代
- 高麗王朝
- 出生日期
- 1277年
- 逝世日期
- 1348年
- 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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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草亭員外歸京師》
《題玄悟大禪師蘭若》
金倫人物生平
金倫生於至元十四年(1277年)六月二十九日。十四歲時,哈丹入侵高麗,他率領全家遷徙江華島,“指畫如成人,一族賴之”。後憑門蔭入試,歷任鹵簿判官、典廄丞、別將、郎將、牽龍行首、左都知、右中禁二指諭、神虎衞護軍兼監察侍丞、讞部議郎、典符令、中門使兼司憲執義、提點典符、密直右副承旨、讞部典書、選部典書、密直副使、慶尚全羅都巡問使、僉議評理商議會議都監事、三司左右使等職,受封彥陽君。他歷仕五朝,在忠烈王和忠宣王之間遊刃有餘,又在忠肅王和沈王王暠爭權時忠於忠肅王,並效忠忠惠王,去元朝為忠惠王辨誣,因此在忠惠王第二次即位時策一等功臣,賜推誠贊理功臣號。至正三年(1343年)十一月,忠惠王被抓到元朝,只有他倡議向元朝上書救忠惠王,針對有的宰相害怕得罪元朝,他慷慨説道:“君臣父子也,子而救父,孰以為罪?畏罪不救,可謂子乎?”不過,李齊賢起草了上書後,終究沒幾人願在上書上署名,導致上書無法呈交元廷,金倫因此抱恨終身。高麗忠穆王即位後,任命金倫為都僉議贊成事、判版圖司事,賜推誠守義協贊功臣號,又拜為左政丞。金倫在不久之後就請求辭職,進封彥陽府院君。至正八年(1348年),他請求為忠惠王請諡於元,同時請求明正忠惠王所寵信的小人康允忠等人之罪,以便為忠惠王洗脱罪名,從而得諡,得到忠穆王及其母德寧公主的批准。就在金倫準備出發赴元時,突然得了風疾,於至正八年(1348年)二月二日去世。忠穆王輟朝三日,賜諡貞烈。
[1-2]
金倫歷史評價
李齊賢:公喜觀書,多識典故,有問,響應無疑。仁於宗姻,信於故舊。見其來,必置酒,竟日極歡;聞其病,每市藥,造門相視。悃愊如漢吏,而疾惡嘉善之公,無擇於戚疏;曠達若晉士,而愛君憂民之切,不渝於夷險。故賢者慕其行,不肖者畏其義,街童巷婦聞稱竹軒,亦能知其為公也。
[2]
金倫人際關係
- 父親:金賆
- 母親:許氏(許珙之女)
- 妻子:崔氏(崔瑞之女,崔衝後裔)
- 兒子:金可器、金敬直、宗烜(出家為僧)、達岑(出家為僧)、金淑明、金希祖、金承矩、金穢跡(庶子)
- 女兒:金氏(嫁閔思平)、金氏(嫁金輝南)、金氏(庶女)、金氏(庶女) [1-2]
金倫主要作品
金倫有《送草亭員外歸京師》和《題玄悟大禪師蘭若》二詩收錄於《東文選》中。
[3-4]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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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高麗史》卷一百十,列傳第二十三,《諸臣傳·金倫》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11-02]
- 2. 金倫墓誌銘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11-02]
- 3. 金倫:《送草亭員外歸京師》,《東文選》卷四:靈山辛夫子,一代稱有聞。芳年取高第,舉足騰青雲。遷移更右職,光彩動乾文。開筵辭故舊,鞍馬何糾紛。臨觴不能飲,離恨徒云云。此去調鼎鼐,竭力輸忠勤。餘波及鰈海,未老歸桑棼。
- 4. 金倫:《題玄悟大禪師蘭若》,《東文選》卷二十一:我性平生酷愛山,愛山何事又催還。山靈應笑紅塵客,擾擾曾無一日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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