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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潼南區司法局

鎖定
重慶市潼南區司法局是重慶市潼南區機構改革設置的新部門,為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重慶市潼南區司法局
所屬地區
重慶市潼南區
所屬部門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
張旭

重慶市潼南區司法局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為區政府領導依法行政和科學決策提供法律參謀服務。負責對區政府對外簽訂的重大項目合同進行法律審核。承擔區政府規範性文件的法制審查工作。指導、監督全區依法行政工作,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承辦區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案件,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辦理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徵求意見工作。負責全區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指導和協調,承擔區政府法律顧問聯繫工作。
(三)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指導各街鎮、各部門(行業)法治宣傳、依法治理、普法和法治創建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調解工作,承擔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四)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幫教安置工作。
(五)負責擬訂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佈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和監督工作。受理、審查法律援助申請。
(六)規劃、協調、指導全區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和律師行業黨建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信息化建設和應急處突指揮工作。
(八)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重慶市潼南區司法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對內設科室及局屬事業單位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負責本系統綜合性文件、報告的起草,研究制定工作規劃及年度計劃。承擔調研、信息、統計、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政務值班、外事和外宣工作。負責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管理本系統國有資產,負責財務、裝備、服裝、車輛等工作。負責本系統應急處突指揮、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和應急培訓工作。
(二)政治處
協助局黨組抓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局黨組決策及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作風建設。負責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和黨建工作。負責局黨組會的會務、記錄整理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工作。負責本系統專業技術職稱的評審、聘任相關工作。負責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法治事務科
具體承擔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職能職責,負責處理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日常事務,組織開展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政策研究,協調督促各部門各單位貫徹落實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為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提供法治參謀。承辦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徵求意見工作。
(四)行政執法監督科
負責對全區行政執法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綜合協調,負責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全區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工作,承辦區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案件,負責對區政府各部門及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引發的區政府被訴行政訴訟案件給予指導幫助,具體承辦經區政府複議後區政府被訴的行政訴訟案件。
(五)規範性文件審查科
承擔區政府及區政府各部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規範性文件的審查備案工作,負責組織全區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負責對區政府對外簽訂的重大民商事合同進行法律審核,負責聯繫區政府法律顧問。
(六)普法與依法治理科
負責擬訂全區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法治宣傳教育。負責法治建設和依法治區的對外宣傳、交流工作。組織實施區級部門普法責任制工作,指導、監督區級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組織實施區級層面大型普法活動。編制全區普法五年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檢查、監督、考核全區普法守法日常工作。指導、監督、組織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各部門、各街鎮、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
(七)社區矯正管理局
負責貫徹執行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法律法規及政策,擬訂本區社區矯正和幫教安置工作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承擔部分刑罰執行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解決社區矯正和幫教安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八)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
負責人民羣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工作。指導人民團體、羣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工作。指導司法所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
(九)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
負責規劃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負責受理、審查法律援助申請,指導、監督接受指派的法律援助服務機構、法律援助人員勤勉、盡責地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和其他事項。組織法律援助業務培訓。負責“123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指導、監督公證、司法鑑定工作。負責對公證處、司法鑑定所、公證員、司法鑑定人違法違紀執業行為的調查處理。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
(十)律師行業管理科(行政審批科)
指導、監督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工作。負責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年檢、註冊的初審登記。負責對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違法違紀行為的調查處理。指導、管理和監督全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參與政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工作。
(十一)潼南區法律援助中心
負責受理、審查法律援助申請,指派或者安排人員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例》規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保障應當受法律援助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負責潼南“12348”法律諮詢服務電話諮詢工作。
(十二)潼南區矯正幫教管理服務中心
對“兩類”人員進行常規教育、解除矯正教育、法制教育;為有需要的“兩類”人員提供心理諮詢和心理輔導和社會適應指導;對新接管的無家可歸、無親可投、無生活來源的“兩類”人員提供食宿救助;為“兩類”人員提供就業幫助和公益勞動項目。
(十三)潼南區人民調解中心
負責培訓和指導全區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免費承擔社會性事務、政策性事務和法律性事務的解答諮詢服務,免費調解醫患糾紛、物業糾紛、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等糾紛;根據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受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委託,參與簡易民事案件、輕微刑事案件調解;對重大糾紛通過備案方式,實現法律約束和強制執行手段;收集整理社情民意,定期向相關部門報告相關情況。
(十四)重慶市潼南公證處
辦理各類公證事務和相關法律事務,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引導公民、法人正確設立、變更和終止法律行為,維護經濟秩序和社會主義法制,預防糾紛,減少訴訟,制止不法行為,保護國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安定團結和現代化建設事業順利進行。
派出機構:22個鎮(街)司法所 [3] 

重慶市潼南區司法局現任領導

重慶市潼南區司法局局長:張旭 [4] 
參考資料